“我今天有贵客,没工夫理会这些洋毛子。”金针刘没好气的喝道。
“什么人会比洋大爷更重要?”
两厢这就要吵起来了。张文英却在上下打量着这几个洋人,两个成年男子长得高大魁梧,看神色便知道是来找茬的,一旁的那个小妇人倒是一副中产阶级主妇的打扮,忧心忡忡地盯着自己身旁的一个十来岁的少年,看情形倒像是来看病的。
“人都是你金针刘妙手回春,能医百病,这几位可是来看病的,俗话说医者父母心,你金针刘还想拒人于千里之外吗?”那翻译明显地是在拿话挤兑金针刘。
金针刘无奈,只得挥手让他们与自己同行。
张文英判断地不错,那小妇人果然是带着孩子来看病的,确实被那两个男人撺掇来地,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若金针刘治不好孩子的病,他们便要砸了他的招牌,借此给中国人难堪。
那少年名叫乔治,十二岁,就是洛杉矶本地人,有个外号叫大傻瓜乔治,倒不是说他真的是个傻子,事实上从单纯智力上来说他还是很正常的,但他不识字,确切的说他虽然也上过学,学习也算认真,家里人也想过许多办法,却没有能够让他识字。
金针刘行医多年,疑难杂症也见识过很不少,却没听说过有人会的这种怪病,他让人在纸上随便写了几个单词,乔治果然都不认识,他正要看口回绝,却见张文英在一旁摆了摆手。
张文英一直都在观察这个乔治,言行举止都很得体,口齿也很清晰,至于不识字看样子也不像是装出来的,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不知你们认为怎样这孩子的病算是治好了?”其中一个洋人说道,那翻译正要译成汉语,张文英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听得懂。“若是如此那倒也简单了,三天吧,三天就能治好这孩子的病,不过这三天里他要留在医生这里。”
“那没有问题。”洋人见张文英答应了下来,心中不由一喜。
送走了洋人,金针刘不由埋怨起张文英来:“自古大夫治病救人,可这傻如何治得了?”
张文英只是笑而不答,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这样子怎么会行?起码也要认识自己的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