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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还真作孽(1 / 2)

 赤袍少年绕了绕头,脸一红,吞吐道:“我三姐用观微看到的。”

凤绾有些无语的扶了扶额,这东荒帝君还真是给她和司慕言生了两个为难。

凤绾记得她第一次见这少年跟他三姐,是她刚来八荒的时候。

这少年名唤姜允,跟他那三姐是龙凤胎。这孩子模样生的乖巧,性子却很活泼。

活泼这个词冠在别人家孩子头上,是个好词。可是冠在东荒帝君家的这孩子头上,就有些不妙。

当初她被司卿坑来八荒,东荒帝君作为八荒四君之首,便携他一家老小来八荒神殿替她接风洗尘。

哪知那一来,给她招来了这么一个麻烦。

她比这少年长十多万岁,在她眼里心中这少年就是个熊孩子。想来,天底下的熊孩子都是相似的。

这少年同那些个熊孩子一样,都有个贯彻的毛病,那就是跟人抢东西。且,这还是个占有欲极为旺盛的一种。

在这少年眼中,世界上的东西好似只分两种:一种是他的,一种是即将属于他的。

碧霄是个爱好花草的人,八荒神殿各处都有他的杰作。

她十三哥喜至艳至纯的事物,小凤缺跟她十三哥久了,也染了这爱好。刚来八荒,小凤缺就看上了碧霄一盆,开的极其妖艳的蔷薇。何其有幸,这少年也看上了。

两个熊孩子挣东西,自是互不相让。

说变态,其实是给她十三哥最好的冠名。小凤缺向来粘她十三哥,这变态的手法自也会那么一点点。眼前这少年年头虽比小凤缺长很多,心眼却远远不如小凤缺的。是以,最终小凤缺胜了。

事情到这还没落幕,前面有说这少年占有欲强,他自是不到黄河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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