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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史中的以讹传讹9(作者:牛戈)(2 / 2)

使用场合:新军规定:凡平行官带队相遇,带队官……发向右看或向左看口令,目兵照口令行礼;凡军队行进时遇各长官,勿庸停止……步兵、台炮兵、工兵、辎重兵则先于六步前换正步。北洋军与新军同。**规定:对于上官在行进间,至距上官约六步处,改换正步前进;军队行进间遇长官时,均不用停止,俟其距部队先头约八步,各连发向右看口令,官兵均换正步行进;阅兵时。

9.脱帽礼。要领:北洋军规定:以右手执帽之前庇,垂直放下,帽之内部,靠近右侧。**时基本沿袭未变。

使用场合:新军中未见此礼。进入民国后北洋军均规定,凡军人进入上官室内,均应在室外脱帽,始可进入,待退出室外后,再行戴上,但士兵持枪时例外。

10.鞠躬礼。要领:北洋军规定:脱帽、立正,向受礼者注目,体之上部前倾约十五度,以右手执帽檐,帽口向内附于右股,佩刀时,挂其上环刀柄,向后手握刀鞘两环之间。但晋见大总统时的鞠躬,上体应前倾三十度。**时期的鞠躬礼基本同北洋军,但一律前倾上身十五度,无倾身三十度之礼。

使用场合:新军中未见此礼。进入民国后,北洋军规定:室内敬礼,应先立定,进至受礼者约六步处,向受礼者注目鞠躬;**亦然。

扶枪礼。新军及北洋军中未见此礼,至**时才见。要领:抗战前规定:立正后,将左前臂向右水平横贴(持骑枪斜贴)胸前,手掌向内,五指伸直并齐,轻扶枪之上端,同时向受礼者注目并目迎目送。抗战后增补的内容:托枪时立正,左前臂向右平伸,距胸前约十公分,掌心向内,五指伸直并扶枪上,同时向受礼者目迎目送。托自来德手枪时与步枪同,持枪并用扶枪敬礼时,枪口应向下。持冲锋枪时敬礼与步枪同。

使用场合:**规定:军队及卫兵停止间,持枪敬礼时,用扶枪礼;士兵持枪进入上官室内时,应行扶枪礼;对于高级军事长官,徒步持枪士兵均应立正行扶枪礼;遇国府主席、委员长、总裁乘座之车船飞机通过时,徒步持枪士兵应行扶枪礼;如遇上述高官路过,则均应让至道旁,待其临近约八步处,持枪士兵行扶枪礼;持枪士兵对上官报告事由时,应距上官六步处行扶枪礼;持枪士兵路遇军人灵柩通过时,就让路道旁,行扶枪礼;遇部队接受检阅时,队列中士兵行扶枪礼;值岗卫兵遇军官通过时,行扶枪礼。

三.几种与军礼相关的规矩

1.军号敬礼。

新军规定:部队与部队相遇,“倘卑者鸣鼓号,尊者亦鸣鼓号答之。”凡军队迎送简阅大员时,号兵鸣鼓号三番(亲王四番);凡统制、统领及与统制、统领同级各官简阅军队时,号兵鸣鼓号(统制鸣二番,统领鸣一番)。凡军队操演时,倘督、抚、总统将至操场,须令号兵鸣号暂时止操,行军队停止礼。统制、统领将至操场,须令吹号,暂时止操行立正礼。北洋军规定:凡遇大总统时,号兵应吹奏《国歌》,至距队三十步处行之,至去队十五步后停止;遇陆军总长参谋总长陆军上将及奉命检阅之将官时,号兵吹奏“崇戎乐”三回;遇陆军中将时,吹奏二回;遇陆军少将时,吹奏一回。以上敬礼应于受礼者距队八步处行之,去队八步后停止。凡遇带有军旗之部队,号兵应吹奏《国歌》一回敬礼,带有军旗军队之号兵,应吹奏“崇戎乐”一回作答礼。**规定:遇国府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时……号兵吹奏“崇戎乐”,至距部队约三十步处行之,至去部队约十五步后停止;遇军事高级长官、陆军上将及中央特派之校阅主任,号兵吹奏崇戎乐三次;遇陆军中将,吹奏二次;遇陆军少将,吹奏一次;如遇上级长官但号兵不知其阶级时,吹奏一次。

2.闻元首之称时的敬礼。

按**陆军礼节条令的规定,军人或军队听上官训话或他人讲演,闻及国父、中国国民党总裁、国民政府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各种称谓时,在第一次自行立正,随即稍息。以后再有上述各称谓时,不必再立正。

3.与上官随行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与长官同行,只可追随右后或护从两侧。北洋军规定:下级官与上级官同行时,应在其左或其后。不久又补充:如有二人以上时,则分行两侧后或后方。**又补充:下级官与上级官同行时,应在其左并稍后,其他沿袭未变。

4.下级见上官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入室行礼佩刀者须将刀柄向后手握鞘上两环中间;北洋时,有些军队规定,若战时,下级军官进入上级临时指挥所见上官时,应将手枪入套或左手持握手枪枪管部分。

5.下级与上官同席宴会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与上官同席宴会时,须先行礼然后下刀。若因事离席须挂刀禀知,然后肃退。北洋军规定:军人与上官同席宴会时,不得先上官就席或离席。**规定:与上官同席宴会时,不得先上官就席或离席,如必须离席应先报告事由,但有时部属可先行就席,俟上官莅临再一起起立致敬。

6.受领上官奖项及文件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入室接受长官公牍、命令、书籍等件或将公牍等件呈递长官,行礼后即向前用右手接受呈递,接递已毕,仍回至应行礼处,行礼毕,肃退。北洋军规定:军人在室内受领勋章、奖章及其他证书时,应于距席五六步之处先行敬礼,然后进至席前,挟帽于左胁,以右手接受物品,后稍退行礼退去;在室外受领时,除因不脱帽而行举手礼外,以室内同。述规定与北洋军同。

7.乘马者遇见上官时的礼节。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平时骑马路遇步行长官即应下马行礼,侯长官已过然后复上。若传递命令或带领军队则无须下马,在马上行礼。北洋军亦同,唯规定应在六步处下马。即乘马者接受徒步上官文件时,应先就马上行礼,礼毕下马再行授受,而后行礼,礼毕再行上马离去。

四.应考虑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是新的军礼施行后旧礼的延续问题。就象尽管男人剪辫子与女人放足早在民初就已经施行,而到了五十年代,仍有男人顽固地蓄着发辫,也仍有家长在为少女缠足一样,新的军礼尽管在新军中就已经施行,但作揖甚至跪拜等旧礼却并没有随着新式军礼的颁行而一下子退出军旅,很多有着顽固封建思想的人们仍然在私下里使用旧式军礼。徐树铮的女儿在回忆其父在一次(1920年前后)与靳云鹏见面时,二人就双双下跪,互施大礼。还有相当多的文章回忆到,即使到了四十年代,在西北军等北方军阀部队中,也还动不动就施用跪拜的礼节。不过尽管如此,这已经是属于个别的另类了。

二是各不同军队执行军礼的差别问题。当过兵的网友可能都知道,尽管用同一个条令,但各部队之间,甚至同一个团的不同连队之间,总有一些别出心裁者喜欢玩一些花样,便其部队在施行军礼时有些区别于他人的所谓特色。在军政军令高度统一的今天,尚且如此,由此可以想见,在那种军阀割据的年代,各不同的军队,在施行军礼的过程中会生出不同的花样,也就十分的常见。特别是那些意图独树一帜的军阀部队,就更可能如此。但不管怎么玩花样,都不可能有大的出格,尤其不能与统颁的军礼相矛盾。象影视中表现的那样竟敢在蒋介石办公室戴着军帽和竟敢走在上官右侧与其并行的现象,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三是有礼不行的问题。人与人的关系是各不相同的,并非所有的上下级都有着同样森严的关系。而即使到了今天,该行的礼而不行的情况也是经常有的。民国时期,是特别怪的一个时期,军队系统各派系交错纠结,不同部队之间军纪宽严相差悬殊,阶级、番号倒错混乱,一个师的兵马未必比一个连的兵马更强大,一个少将也未必比一个少校更牛,连马伕和参谋长打架的情况都有,因之该行的礼而不行,甚至上校给上尉点头哈腰打躬作揖的情况也就并不鲜见。所以影视中在军礼的使用上,也就应该依据剧中军队与军队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而行之。当然这都只是极特殊的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应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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