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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1 / 2)

 一个女人为人之媳,为人之妻,刚扯了结婚证,虽然还没办过喜酒,但婆婆、丈夫也应该对她疼爱、关心一点儿才对。但黄母和黄国文却不是这样。因为黄国文是受了前女友的欺骗,为了“报复”前女友,才演戏跟程雅湘谈上“对象”“结”的“婚”,心里边总不平衡的,就迅对她变得冷漠起来,越来越不理不睬。他老妈也是这样,受到儿子态度和心情的影响,她也从此以后对程雅湘横看竖看都不顺眼,给他们做饭越来越多烦言,并经常挑拨是非,使黄国文不时用粗言烂语伤她的心,还因她不服气回嘴,或者因其他事情,而出手打她,甚至把她赶出家门去,并把她的衣物扔出门外去,不准她再回家。

程雅湘是个贤淑内向的人,她不想事情闹得太大,因此虽然黄国文几次粗暴地对她大打出手,过后又总是毫不认错,她也隐忍了,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叫夫妻关系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但她的良好愿望却得不到丈夫的友善回报。

本来程雅湘是个品行端正的人,除了被动回应别人之外,从不与男人交往,更不会做出对不起丈夫的越轨之事的。但前日,不知是活该她倒霉还是怎么回事儿,同大院住的一个男人,主动跟她说了几句话儿,对她的丈夫与婆婆总粗暴地打骂她表达了自己的同情和气愤之意。这情景和话语给黄国文和婆婆听见与看见了,待她回到家以后,他们便指桑骂槐地再指责她,还故意编话儿说她行为不端,跟那男人勾上了。她很不平,就极力自辩,并回骂他们胡言乱语,冤枉好人。这可就使黄国文恼羞成怒了,很快便对她拳打脚踢,把她打得鼻青脸肿,出现了口腔出血,只得自己去医院医治,住了一日以后才止住血和痛,然后出院……

……………………

听完了程雅湘时断时续的倾述后,林森朝沉默了很久。一方面他对法律上的事情不甚了了,对她的话儿的真实性也疑信参半,因此不好表什么意见和看法。另一方面他以前对她还曾起过的一点儿意思,现在听到她的倾述后,得知她已经跟人扯了结婚证,而且那人还是公安派出所的一个民警,他便对她生出了一种本能的戒备和拒绝的心理,一点儿那种意思也不再存在了——这怪不着他,他虽然岁数已经挺大了,但因为至今都还没谈过恋爱结过婚,他就从来都对结过婚的女人(甚至只是跟别的男人生过床上关系的女人,自内心地抗拒)。如果不是这样,他一个活了四十多岁还打光棍的男人,从来就对女人的身体存着有很强烈的兴趣的,有时在幻想很难克制的情况下,他还为自己无法像做生意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付钱请某个女人脱光身子给他看,或者满足他对女人的渴望,他还为此感到很大的遗憾,觉得这世上的事情太不圆满。但尽管如此,他也洁身自好,从不愿意去乱找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因为他既怕坏了自己一向来的好名声,也怕自己染上脏病(特别是染上绝症爱滋病)——当然他也决不想做法律上不容许他做的事情。

所以现在听见程雅湘已经跟人结婚,林森朝虽然仍旧是一个光棍汉,又怎么会不从心里抗拒她呢?

程雅湘可能也看出了林森朝写在脸上的表情和心里的想法,向他说完了她的故事后,她又哭了一阵,然后便神情抑郁地不时四处看。

林森朝和程雅湘没有在白塔边呆很久,见该说的话儿都说完了,该看的风景都看过了,便默默无言地回放生池前去,她在前,他在后。

到了放生池边,正巧有个林森朝早已认识的某市旅行社的导游带着团在大雄宝殿前大声宣布道:“大家听着了,这下到吃午饭时间了,我们一起去斋堂吃斋饭!”

海门寺的斋堂是不对外开放的,一般人无法进去吃,只有旅行团的导游跟他们预先作了联系,才能带团集体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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