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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六章(2 / 2)

施雪红在背后瞧着她,问曾小丽:“她不是在你们歌舞团上班的?”

“是,她也在我们歌舞团上班。”曾小丽回答。

“那她现在又讲她去玻璃店上班?”施雪红很纳闷。

曾小丽再回答:“她在歌舞团工资不高啊,每月才只有五百块钱。她为了自己能多赚一些钱吃饭,看见可以去玻璃店打散工,她又去玻璃店做了,一下打两份工——那玻璃店老板就是我们安都的老乡,叫赖争呢。”

……………………

在曾小丽和施雪红说着话儿的时候,成思菲已经走出了唐鲁立和曾小丽的新房,向着赖争玻璃店的方向走去。

赖争的玻璃店离歌舞团和唐鲁立、曾小丽买楼房的地方都不远,成思菲没有叫出租车去,而是步行去,没走多久就到了。

虽然在赖争这玻璃店做了没几日,但通过和赖争的接触,成思菲觉得他这个老板也是挺不错的,很好说话,没什么脾气,更重要的是,他确实很照顾她,她想什么时候到他店子,他就从什么时候算她的上班时间,她上一整日班,他就算一整日的钱给她,她只上够一小时的班,他就算一小时的钱给她。有时他买了早餐,有包子有饺子之类,他会分些给她吃。买了苹果,或者从他亲戚家里带来香蕉、荔枝什么的,他也同样分一些给她吃。他人样也长得不赖,虽然没有唐鲁立、曾学兵那么英俊、帅气、吸引人,但也叫她觉得挺顺眼的。这样成思菲在他那儿做了有一个礼拜了,她现在从歌舞团的方向走到了他的玻璃店,离着那玻璃店还有二三十步远的时候,她就不能不想:“我现在也有二十四岁了,他呢,则快有三十岁了,我们都早到了该谈对象结婚的年龄了,他看着从一开始就没对我存恶意,要存恶意的话,他会在店子里就动不动就想碰我,摸我,在晚上要关店门时,就找借口将我留在店子里,把门给关上,然后对我动手动脚。可他这么久都没有对我这样过,连拿邪眼睛看我的时候也没有过,说明他做人是挺规矩的,不像有些男人那样,只要有机会跟我单独在一起,就表露出叫人讨厌的神色来,还找机会对我乱碰乱摸。既然这样,那我以后是不是就跟他谈对象结婚呢?”

成思菲起了这个念头以后,自己检视一下,觉得这还是很有建设性的,对自己来说很有建设性,然后她便暗暗拿定了主意:只要他不嫌弃她,以后他能对她主动点儿就最好,如果他不能对她主动点儿的话,那她就自己对他主动点儿,争取跟他谈上对象结上婚。

她这样想着,便走到了玻璃店门口,一看见赖争的身影的时候,就想先向他打一声招呼,向他说:她已经来他这儿上班了。

可是叫她有些失望的是,此时玻璃店里不是只有赖争自己一个人在里边,而是另外有人在里边。而且那人不是男的,却是一个年轻女子。更叫她吃醋的是,那个年轻女子不是别人,却是歌舞团里的另一个女演员管晓兰!

成思菲知道,这管晓兰家在玻璃店旁边一个巷口进去,是住在这附近的,算得上是玻璃店的邻居了。最重要的是,做生意得有越多客户就越好,既然管晓兰住得那么近,她来玻璃店不仅应该受欢迎,而且还应该会给玻璃店带来生意,是不应该讨厌和反感的。但不知是为什么,这个时候成思菲就是突然对她讨厌和反感。

就因为突然发现有人在店子里和赖争在一起,而且这人还是歌舞团里的同事,成思菲就没能向赖争打招呼,而是将眼睛瞪向了管晓兰,欲言又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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