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暮的大脑一片空白,就这样超前走着……
下雨天,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迎面走来了一个二十多岁,胳膊上纹着纹-身,一看就是社会小青年的人,猛地撞到了烟暮的肩膀上。
“喂,你想干什么?!”纹身男不爽的看着烟暮。
烟暮的视线始终停留在前方,毫无焦点。
纹身男见状,立刻又骂骂咧咧了起来,“你特么长眼睛是喘气的吗?不知道看路吗?!我的鞋子都被你给踩脏了!”
烟暮好看的眼眸微微流转,浑身散发着一种慑人的气息,声音在这样的雨天发酵出一种暗哑至极的声线,“你说什么?”
纹身男被烟暮身上的这气场给震慑住了,可是转念一想,自己怎么也是混社会的,就这么被一个眼神给吓怂了,未免也太lo了吧?
他清了清嗓子,“卧槽,你特么撞人还有理了是不是?一副丢了魂的样子,你特么被甩了是不是?你赔我鞋子的清理费,我告诉你,五百!你今天要是不给我,就别想走,知道我是跟谁混得不?我是……”
话来没说完,突然,烟暮轻而易举的就是抓住了他的衣领,狠狠地一勾拳就是揍在了这个人的脸上。
纹身男瞬间被揍的爬到在地,痛的刺眼咧嘴。
可是烟暮却丝毫没有要刚过他的意思,像是领小动物一样,烟暮再次将纹身男的衣领给揪起,又是一个有力的拳头。纹身男已经被揍的鼻青脸肿了,“我错了,大哥,我真的错了,我有眼不识泰山,你就放过我,啊……”
话音刚落,他又是挨了烟暮一拳头。
烟暮愤怒的揍着眼前的男人,完全将他当成了沙包狂揍着。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小丫头会是安德森的女儿!为什么那个该死的女人说放弃就放弃!他还没有说放弃,她就已经打算抛下这里的一切,迫不及待的回到g国去享受荣华富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