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史理光在一起的过程,是颇为轰烈的。
他结婚十五年,有子有女,在认识短短的六个月期间,便决定与妻子离婚,走到我家来。
当时“舆论”颇为震惊,而我则被胜利冲昏─头脑,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魅力最惊人的女人:看,一个男人为我抛妻离子,不顾一切地追求我了。
一半也为了感动,便挺着胸膛,丝毫不理会家人亲友的劝点,毅然地与理光同居。
高潮过后,人们的嘴巴停止议论纷纷,目光也不是那么讶异,自己的一颗心平静下来,便发觉史理光并不是我想要的男人。
不错,他外型很好,长得也潇洒,在局里担任工程师,职业高贵,但是……下了班他就在家里坐着,并且不愿意出外交际应酬,喜欢喝一点酒,专挑我那瓶不知年拔兰地,不到三个月就把存货喝得一干二净,我不是心疼钱,而是现在买也买不到这种酒,原来是存着在过节时应酬朋友的……这许多细节在一年内便惹得我眉头频皱。
结婚久了,他不大注意仪容,开始与我在一起时,他也提起过劲,买过一两条新领带,随后便放弃,回到我的公寓便纽开电视看新闻。
他自己十五年来采下的产业全付交下给妻儿,赤身跑到我这里来,扬言“我整个人都交给你了”,我不久便发觉这是一个大包袱,只好容忍下来。
理光对于我们的将来没有计划。
薪水他自己用一半,另一半交回家做赡养费,再也没有余力做其他的事,现在我开车接送他上下班,我是一个痛苦的胜利者。
但又怎么埋怨呢?毕竟他的牺牲比我大呀。
有时候还得买了蛋糕招呼他的儿女。每隔两个星期,他便把他们带回来小坐,省得满街跑,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