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仁贵从远方信步走来,高大苍凉的背影孤傲独立,背上斜跨那一张牛角大弓给人视觉强悍的冲击。也只有他那种身高臂长的人,才能拉得动如此巨大的弓箭,也证明了一句话,但凡是猛将,必定是与生俱来的与众不同。
“嗯,薛仁贵,这名字听着耳熟。”
杨业走上前去,要和这位救命之恩的猛士道谢,却不知侯爷跟着上去干什么。怎么一副见到宝贝一样的俗笑。但见薛仁贵走来,杨业还没上前,侯爷就兴匆匆领先一步和人家打上交道。
“壮士好箭法,千米之外,亦能不差分毫,让人佩服。”抱拳一礼,很多时候,侯爷的行事作风和江湖人无异。
薛仁贵取下头上罩着的斗笠,俨然一个浓眉大眼品貌端正的壮汉,他那“蒲团”大手抱拳作揖,对着陈华施了一礼道:”山野村夫,也只有靠着几分力气,才能饿不死肚子。那帮吕梁贼寇暗箭伤人,此等为人不齿之事,就算没被我撞见,被其他热血壮士看见,也定会出手相助。”说完,薛仁贵四下看了几眼,又道:“不知兄台有没有人受伤,薛某这儿尚有些草药磨制的止血药,希望兄台用得上。”
摸出一个小瓷瓶,丢给陈华,足以看出,薛仁贵这汉子慷慨助人的热心肠。
队中都是禁军中数一数二的人物,轻易斩杀几十个跳梁小丑丝毫不在话下。没有一人受伤,倒是此地经过这一战,变得异常的恶心夺目,尸体满地都是,断手断脚的,死不瞑目的,腥臭味立即就扑面而来,好在大家都是见惯了尸横遍野的场面,对此已经形成免疫。
相信用不了多久,绛州城里的官兵,就会知道这里的情况,过来打扫战场。
薛仁贵送完了药,看了眼四周的惨状,心道这伙吕梁贼寇再不济,也是几十人乌合之众,怎么就会轻易折损在这支看着就像行商的商队手中。唯一能说明问题的,就只能猜测这只商队不简单,寻常经商的商队,雇佣的随从,不过是有些本事的镖头武师一类跑江湖的小角色,但绝对不是训练有素,战斗力惊人的侍卫。那么,如此看来,这支商队,肯定是影藏了什么。
不过,这是别人的私事,薛仁贵也没深究。他和这支商队认识,无非是刚才那惊天一箭,打抱不平行侠仗义,是他们这种习武之人的习惯。大家也就萍水相逢,若是要谈一见如故,那就笑话了。见面三次,纳头便结拜,那是小说虚构的,现实就是,每一个有真本事的人,都是心高气傲,不与人伍,甚至性格还比较孤僻。
“各位既然已经平安,薛某就此告辞,天将降雨,这儿离绛州城还有十几里路,要想赶过去是不可能了,往前面走不远处,有座荒废的山神庙,可以借此躲雨。到了绛州城,各位需要向官府说明情况,派人前来处理这儿,要是官府不相信你们能全歼吕梁贼寇,城中有一个衙差叫周青,那是薛某的生死兄弟,你们将此事告知他,他定会相信你们所说,派人前往的。”将斗笠盖在脑袋上,说完之后,薛仁贵不作停留告辞。
薛仁贵刚刚迈出两步,陈华就在背后叫住他:“壮士留步。“说完,给战战兢兢,适应不了周围全是死人的李义表打了声招呼:“李管家,从车上支出十块金锭,赠予这位壮士刚才救下杨兄的救命之恩。”
已经有化为小厮打扮的小太监,立刻跑上车取出金锭,谄笑着交给李大人。
李义表拿着金锭,来到侯爷身边:“壮士勿要拒绝,我家主人生平爱好结交燕赵豪侠,正所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壮士救命之恩,吾等无以为报,只有艳俗金钱相赠,以解心中憾事。”
李义表是搞外交的,说话那叫一个好听,一字一句,都不会让别人觉得,赠给人家金锭是打脸。
薛仁贵看了眼李义表,哈哈一笑:“既然公子解囊相授,薛某却之不恭。”笑着将十锭金子纳入怀中,薛仁贵也不是圣人,更不是清高流的豪侠,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看他衣着就知道,他过的日子并不轻松。
薛仁贵收下金子之后,仰头便走,洒脱之人,亦有潇洒之姿。
“不错,非常之人,亦有非常之心。此人,是个大才。”看着薛仁贵洒脱离开,陈华想到了长安城那些英雄人物,李靖有李靖的忠守,程咬金有程咬金的耍赖,尉迟恭、胖子,房玄龄,魏征,哪一个老家伙,不是有他们别人学不来的古怪性格。成大事者不拘小格,薛仁贵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就只差一个小小的契机,必定能够飞黄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