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玲有了一个有钱的老爹,又有一个有权的男朋友,不免有些娇纵,不大将一般人看在眼里,是一个有点任性的女孩,一般容不得别人不服从她的想法。</p>
陈思玲要比任光华小上八、九岁,又年轻美貌,任光华本来是一个很稳重的人,不过因为小女友的宠爱,有时也不免对她十分迁就。</p>
杨洋看了任光华一眼,淡淡地道:“抱歉,泰森是我女儿的宠物狗,我不能将它买掉的。”</p>
“十万元,你买不买?”,陈思玲眼睛看在泰森的身上,根本就没有多看杨洋一眼。市场上的金毛巡回猎犬普通的也就是几百元到一、二千元而已,就算是顶级的也不过二万元左右,以陈思玲现在的出价,可以说很少有人可以拒绝。</p>
“对不起,我还是不买。”</p>
“二十万元!”</p>
“小姐,就算是你出一百万元,我也不会将泰森买给你的。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女儿的东西,你出再多的钱我也不卖!”,杨洋懒得和陈思玲多废话了,牵起杨无悔的手和贝露以及阿诺向自己的车子走去。</p>
杨洋这一次不想太招摇,毕竟他一个年轻的官员未婚先有子在官场上是一件引人非议的事,何况这孩子的妈还是一个金碧眼的外国美女,所以杨洋没有开自己高档的白色跑车,而是找了一个朋友借了一辆很普通的国产车吉利,那车也不过是十万元左右的价格,而且还是一辆五成新的车。</p>
看着杨洋那辆五成新的吉利小车,陈思玲不由地摇头,“唉,看这小子开的车就知道这是一个穷鬼!也不知他是怎样想的,居然面对二十万多元也不动心!”</p>
杨天夫妇远远地看着杨洋他们,此时看到杨洋的小车远去,杨天对司机老王道:“跟上少爷的车,我倒要看看这小子搞的什么名堂!连孙女都给我搞出来了却不对我们说一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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