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都记得。”厉北廷也牵了牵唇角。
他其实很喜欢许朝暮,许朝暮性格好,脾气好,乐观开朗,不耍小性子。只可惜,她爱错了人。
“你说沈迟他讨厌不讨厌,明明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漫画书,他二话不说全给扔了,真霸道。那个时候,我可讨厌他了。”
说起这些,许朝暮真是一脸幸福。
忽然,好怀念小时候。
怎么突然,就长大了呢。
沈迟也要成家立业了,订婚,结婚,生小孩儿。
仿佛她蹭着他,搂着他,还是昨天的事,一眨眼,他就是别人的了。
“你说的没错,沈迟小时候又霸道又独裁,记得有那么一次,我把他钢笔弄丢了,他让我赔了十支一模一样的!”
“他这人就是这么讨厌。”
许朝暮和厉北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多数说的是沈迟的坏话。
许朝暮这人不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的,但只要是黑沈迟,她就乐此不疲。
说了很久很久,她又低头看着杯子里的黑咖啡。
“厉北廷,你之前跟我说过很多话,其实我都懂。”许朝暮低着头。
厉北廷沉默了,他知道,那些话,不怎么好听。
对于许朝暮来说,肯定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但没有办法,他只能这样说,因为,她跟沈迟之间,隔着很多条鸿沟。
只是,他以后不会再管他们的事了。
“嗯,你要是觉得难听,就忘了吧。”厉北廷道。
“是难听了点,但你说的都对。四哥他……娶白小姐总比娶我好。”许朝暮慢慢搅动着咖啡,“他是集团总裁,他的妻子,也要配得上他才好。而我,不行的,我只会给他添麻烦。”
“厉北廷,我知道的,爱一个人的形式有很多种,朝夕相处是一种,白头到老是一种,放手成全也是一种。所以,我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只是这么多天来,有点难受而已。”
厉北廷还是头一次见许朝暮这样知书达理,有点意外。
当然,她的话更让他意外。
厉北廷点点头,淡淡道:“以后不要喝酒了,女孩子喝酒,不好。”
“不会了,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许朝暮笑道。
以前,有沈迟照顾她,她什么都不用管。
就连吃饭喝汤,他都会替她盛好,更别说洗衣做饭了。
但以后,他的温柔只会对另一个女子。
一个人的宠爱,终不可能分给两个人的。
其实,细细一想,这八年,沈迟对她真得很好。
偶尔对她霸道一下,傲娇一下,但却舍不得打她一下,舍不得让任何人欺负她一下。
她知足了。
她希望他永远幸福,永远。
“朝暮,你要好好的。你还小,以后,会找到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的。”
“谢谢你,我也觉得会的。毕竟我这么好一姑娘是不是,到时候我要慢慢挑!怎么着,也得像厉总您这么帅是不是。”
许朝暮笑容灿烂,黝黑黝黑的眸子里闪烁着光彩。
厉北廷看到她在笑,心里也舒坦一些了。
是啊,像朝暮这么好的姑娘,将来一定会遇到一个很疼很疼她的男人。
“就你嘴贫,来,吃块樱桃芝士蛋糕。”
厉北廷细心切了一块蛋糕给她,看着她清亮的眸子,他想,她能看开就是最好的。
“厉北廷,我说了这么多,我也得问你一个问题。”许朝暮边吃蛋糕边喝咖啡。
“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