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死要面子!”</p>
叶凡出了琴行,暗怪自己都好几十岁的人了,在姑娘面前装酷装嫩,实在太丢人了。要是刚才主动把实话了,不准林允儿还能提供些供职信息呢。</p>
“算了,重新找一份工作吧......”</p>
现在不过下午3,还有时间再去几家公司看看。除开刚才的琴行外,叶凡还去了几家型的娱乐公司,不过以他老辣的眼光立马发现不过是个皮包公司,他也就更不指望到时候真有工资发放。</p>
他往身后的背包摸去,却没有探到预想的物品。</p>
“不会吧!”</p>
叶凡赶紧蹲下,把包里的东西一一取出查看——原先的那份报纸此时却不见了。上面可都是他今天计划好转一转的求职地。</p>
就在他思考接着怎么办时,瞧见了前面路口有块醒目的霓虹灯。</p>
现在的时间它自然没有亮,这是个信息,因为这意味着这附近肯定有许多的夜场。例如酒吧、夜店之类。</p>
他的猜想确实不错,拐过路口后,街道两边的大楼充斥着另一种文化,‘年轻人的文化’。</p>
只不过,现在这个,大部分夜场还没开门营业,即使有,他问过之后都是不再招人。</p>
其实在夜场当驻唱不失为一个好职业,不仅有钱可以拿,不准还能打动些许人,如此一来那‘一万人’的指标不就更进一步了。</p>
但他显然高估了自己,谁又会在大半夜到夜店里听你唱着安静的情歌。他们生活方式需求的歌曲更为动感、更为刺激、更为狂野,否则怎么会是年轻人的文化......</p>
在经过几次的碰壁后,叶凡决定把范围缩些,也就是选择在酒吧当驻唱歌手。不同于夜店,酒吧里不仅有三教九流,也常常有上流社会人光顾。他们都知道规矩,也就形成了相对平和的氛围。</p>
四一刻时,叶凡来到了一家刚开门的酒吧,名字叫‘哦买噶’,英文缩写是OMG。</p>
不仅是名称上显得独具一格,装潢上也不同于一般的酒吧。</p>
叶凡在国内时,他去过的酒吧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偏向于夜店却又没有夜店那般疯狂。另一种是有些格调,装修时模仿着欧美国家风格。</p>
可这家酒吧就很有意思了,起码挂在门口的护身符便让他‘黯然神伤’。他还是第一次见佛教类型的酒吧,而且里面酒保的穿着像是个大喇嘛。</p>
“铃~~~铃~~~~铃”护身符坠着的铃声提醒着酒保有顾客光临。可他提着桶回到吧台里看都不看进来的叶凡一眼。</p>
“没到开业时间,欢迎下次再来。”这名酒保一边着一边晾干抹布后往吧台上清理。</p>
叶凡自顾自走到吧台前坐下,老练地:“一杯伏特加,谢谢。”</p>
酒保抬头看了叶凡一会,嘀咕一声转身向柜台而去。</p>
叶凡趁着这个功夫正想取根烟解解闷,哪知空空如也的口袋提醒他两个事实:一,这具身体是个老实人,不吸烟不喝酒。</p>
他不担心这个,反正以后有得是时间适应嘛。可第二个事实让他就蒙圈了。</p>
很现实很残酷的事实告诉他,他肯定付不起那杯酒钱......</p>
叶凡“嚯”地站起,朝着酒保大吼一声,“等等!”只见那酒保刚巧要把酒倒入杯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