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咳了两声,有些尴尬,不过这个辰一真的是越看越帅啊,身上那种气质也很吸引我,如果早就认识他,我一会把他掰直,我应该有这种能力吧?看了看自己的胸前,一马平川,貌似是没有,但在生物学上不可否认的事情就是我是雌性。不过,想到他是方迪圣的新老攻,我赶紧打消了这个念头。
自打辰一住进来,我们这个四人套间的确发生了变化,比如说灯泡坏了,马桶堵了都是辰一来做,而李早早终于享受了女生的待遇,要知道以前套间里的体力活都是李早早的事情。
辰一是个行动派,说什么做什么,虽然不怎么说话,但他这个人特别暖,比如说李早早又一次崴了脚,又红又肿的,而辰一不动声色的准备了药放在李早早的房间。
我一直在为工作的事情烦恼,真的是辞了容易找工作难。虽然我张口闭口当编剧什么的,可编剧也不是那么好做的。眼看着卡里的毛爷爷越来越少,工作没着落,枪手的活更是没着落,我整日的跑这里,跑那里。
然而,辰一的助理要休产假,所以在方迪圣的热情推荐下,辰一只好徇私的让我做了他的助理。
而我也才知道,辰一是加班狂人啊,工作起来不分日夜。我刚刚上任了五天就加了两天的班,同样是加班,看看辰一俊朗的脸上没有一丝倦容,再看看我,乱蓬蓬的头发,浓重的黑眼圈,苍白的脸,整个一老太婆。
“回去了。”辰一走过来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我的办公桌。
我揉了揉眼睛说:“我这里还差一点。”
“做了也徒劳,在杂志这方面你还要多多补习,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我还有别的任务给你。”
“哦。”我关上了电脑,辰一说得对,如果不是因为方迪圣我想我不是来不了杂志社工作。
我是建筑专业的,当初报志愿的时候别人说建筑系帅哥多,所以我就填了这个,毕业后,才发现这个专业不是很喜欢,当初实习的时候就在某工地看库什么的了,一天天脏的跟个泥孩儿似的,最后我老哥实在看不下去给我找了个秘书的职业,于是因为外调,我来到了杭州,现在那份工作还被我辞了,现在想想真是很对不起我老哥啊。
“在想什么呢?”
辰一的声音响起,我连忙回过神拿起包包,“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