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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再见顺子(1 / 2)

 “广阳市…林禧顺…呵,还真是孽缘啊。”

轻声重复了两遍林禧顺的名字,陆小白嗤笑一声,表情说不出是阴冷还是难过。

看着明显不对劲的陆小白,邓南小心问道:“你认识?”

陆小白看向窗外,淡淡道:“算认识吧,打过几个月的交道,你们的人打不赢他很正常。”

邓南神色一凛,瞄了一眼司机之后,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和你们,是同一种人?”

“我们?谁们?哪种人?”邓南的问题,倒是把陆小白给问懵了,不知道邓南说得是什么意思。

邓南把前后座椅中间的隔板挡上,小声道:“就是你和林鸿、博良这种,战斗力超乎寻常的人啊。”

陆小白思考了一会儿,点头道:“按你这种说法,倒也没错。他和我们的确是同一种人。”

“我就知道!”邓南狂呼一声后,连忙降低音量,“我就知道!你们都不是普通人!异能觉醒?超能力组织?秘密杀手?”

陆小白把邓南贴过来的脸推开,和异常热情的男人保持距离,“杀手组织,被知道了的话,你会被做掉的。”

陆小白此话一出,邓南当即闭嘴,紧靠在车门上,紧张道:“我们是朋友,你不会这么绝的,对吧?”

陆小白耸耸肩,好笑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有第三个知道,我可保不住你的小命。”

邓南侧过身,面对陆小白伸出三根手指,低声道:“我发誓,绝对不会从我的嘴里说出去。”

陆小白扭头看向窗外,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能被普通人听到的时停界,居然在邓南的世界观里,变成了异能组织这样的存在。

邓南的奇思妙想,倒是给陆小白省去了不少解释的麻烦。

不过邓南的理解,倒也没错。

远超普通人的力量,一拳把人打进墙壁里,被十二轮的卡车撞到,不到一个月,就活蹦乱跳的出了院。

这还只是邓南看得到的。

邓南看不到的,还有瞬间三倍的反应力,和违背物理学定律的时间静止。

这不是异能组织,还能是什么?

“休息一会吧,看你这样子,一天一夜没合眼了吧?”

收起不正经之后,邓南身上剩下的,好像就只剩下了疲惫。

眼上的黑眼圈,比以往“奋战”一夜还要重。

邓南勉强扯了扯嘴角,把座椅放平,躺了下来,“到地方记得叫我。”

三秒钟后,整个后座空间内,就回荡起邓南沉重的呼噜声。

陆小白无奈的笑笑,靠在车窗上,怔怔的看着高速公路外的夜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唔…嗯…几点了?”

刺眼的太阳光照进车厢,把酣睡的邓南叫醒,陆小白撇过头,“十一点整,你现在起来,刚好能去吃个午饭。”

“啪”的从椅子上弹起来,邓南瞪着眼睛道:“十一点!?你怎么不叫我?”

陆小白解开安全带,理所当然道:“就算叫醒你,你有办法打赢林禧顺吗?”

“呃…”邓南挠了挠头,讪讪道:“也是,那先吃午饭吧。”

广阳的早茶文化,陆小白早就有所耳闻,难得来了一趟,当然是要见识见识。

至于林禧顺那边,随便找个时间过去,把他打一顿便是。

半年前没挥出的拳头,正好这次一并结清。

“凤爪、排骨、虾饺、烧麦、金钱肚、流沙包……”

有邓南这么个地道的广东人在,必然是不用担心点菜踩雷这种事。

算上司机,三个人点了满满一桌,大有将菜单吃个遍,一直吃到晚上关门的气势。

“哎,你和那个叫林禧顺的小子,怎么认识的啊?”

既然走进了茶楼,那就必须要表现出对早茶这一文化特色的尊重。

邓南顺手要了份报纸,一边看着国内外的大小事,一边和陆小白闲聊。

虽然陆小白现在的身体,和铁打的差不多,但饿了十几个小时,滴水未进,陆小白知道,如果突然一下子吃的太猛,肠胃也一定会受不了。

为了中和胃酸,陆小白慢悠悠的吃了些实在的面食,靠着面里的碱,让胃里稍微好受一些。

“不是告诉你了吗,知道太多的话,会被杀人灭口的。”

不知道该怎么跟邓南解释,于是陆小白干脆,直接套用了邓南的脑洞,把他的问题堵死。

但比邓南反应更大的,是旁边低着头,一动不敢动的司机。

跟了邓先锋十几年,一直被邓南叫做“六叔”的男人,对于察言观色这一套,不比大公司里摸爬滚打的高层要差。

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哪些聊天内容可以听,哪些聊天内容不可以听。

用老北京城的话来说,六叔对这些,门儿清。

昨天林禧顺十秒ko安保队长的时候,六叔是在现场的。

那个安保队长,不是小区门卫那样的保安。

而是正儿八经的,开着安保公司,负责押运过国际珍宝的大高手。

而在他之后,进去的那两个,也都是退役的特种兵。

不客气的说,赤手空拳的情况下,这三个人起码,能打趴下三十个健硕的成年人。

结果呢?

十秒钟都撑不住。

亲眼见到了那种场景后,邓南再找来的人,得有多厉害?

六叔可不敢多问。

夜里在高速,隔板没关上的时候,邓南的那句“他和你们,是同一种人?”,就让六叔明白,后座的这个年轻人,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

平常人见到劳斯莱斯这样的车,就算是装,也会不自觉的怯场紧张。

可这个被少东家叫做“陆小白”的男人,却好像是司空见惯了一样。

身上穿的都是大众品牌,但举手投足间,那气质和气场,可不是闹着玩的。

再加上刚刚“杀人灭口”这四个字,不由得六叔不紧张。

邓南叨起一只虾饺扔进嘴里,继续认真看着报纸,随口又问道:“你能打赢那个林禧顺吗?”

“我也不清楚,按道理来说应该打得赢,但也不一定。”稍稍填了下肚子后,陆小白开始对着桌上的肉食下手。

邓南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看着陆小白,认真道:“那可不行,你必须得赢,孙秘书和苏韵语的腿,可不能丢啊。”

孙臻是邓先锋的秘书,同时,也是邓先锋的养子。

孙臻的父母,和邓先锋,有着从大学开始,十几年的深厚交情。

在一场车祸中,夫妻两人双双离世,留下了年仅八岁的孙臻。

人走茶凉,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但邓先锋做不到看着茶碗落灰,于是便把孙臻,接到了邓家。

孙臻入住邓家的时候,邓南才三岁。

两个孩子,都正处于玩的年纪,很快,就变得亲密无间,好似亲兄弟一般。

孙臻和邓南不一样,天资聪颖,谦逊温和。

一路跳级,大学毕业的时候,孙臻才十八岁。

后来孙臻又去了国外,读了两年的研究生,回来之后,拒绝了邓先锋允诺他的高管职位,选择了做邓先锋的秘书。

不过公司里,却没人知道,孙臻和邓家父子的亲密关系。

没办法,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孙臻对邓先锋的称呼,永远都是“董事长”,对邓南,也都是“南少爷”、“邓公子”。

对此,邓南和邓先锋抗议过很多次,但都被孙臻一票否决。

“公是公,私是私,不能混淆。”

这些年来,邓南犯的错,都是孙臻给他擦屁股。

邓南虽然是个纨绔子弟,但对于感情,看的却是异常的重。

在邓南的眼里,孙臻,早就已经是邓家的人,是他邓南的大哥,是他爹邓先锋的大儿子了。

如果孙臻的腿没了,邓南大概会内疚一辈子。

至于苏韵语,和邓南的关系,就简单得多了。

自从把苏韵语送到了广圳,安排到了邓先锋的公司,邓南放假回广圳的时候,除了飞机刚落地,给他爸招呼一声,打个照面之外,干脆就连家都不回了。

苏韵语的公寓,已经成了邓南在广圳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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