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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尘世优伶(1 / 2)

 也笑,也哭。

喧嚣,黯淡。

是尘世中孤独的优伶,极姿尽妍,归于惘然。

沉沦地浸染着虚幻的希望,死死地抓着精彩的痛楚。

期待着,毁灭着。

是不是,我们?

——

任何无翼的生灵,都不能飞翔,最多不过是巨大的跳跃力。

这是天地的规则。

很奇怪,不是吗?

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

关于飞的禁制,紫历以来,只有一个人与一种物品不在其中。

人,曲正道,他踏入了一个只有他自己明白的境界,超越圣者,超越世间,得以飞翔。

物品,源兵,似乎被天地遗忘而不受限制,任何一柄源兵都可以御源而飞。

所以源兵别称“飞兵”,这也是武生们渴求源兵的一个重要原因。

想象一下,御剑飞行,山河在下,何等快意。

——

王朝峰,人长得漂亮,非常漂亮,反正漂亮就对了。

据说如果绮澜洲举办一次选美,名国能上榜的必有王朝峰。

这个漂亮家伙的算命技术是首屈一指无人不惊的天下第一,他如果敢认第二,那就没人会说自己是那个第一,没办法,就是这么嚣张这么厉害。

天下第一的烂,绝了绝了。

而他的身世和登场更是让人们至今都津津乐道。

他是在十三年前的某一天流浪到鹤风镇的。

名国三百年来,虽说有过不少战争,但大体来说还都是安居乐业的富裕状态,再困难也能吃饱,这得益于一代代明君贤臣携手共进的不懈努力,而历代皇帝在接待外域使者的时候,最骄傲的一件事便是:我名国没有乞丐,一个都没有。

好家伙,王朝峰的到来,彻底成了鹤风镇最热闹的事儿,人人争相目睹这个名为“乞丐”的新物种,跟十年之后的赵不雅的待遇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赵不雅来鹤风的时候已经是新衣服新面目干干净净,看完就觉得——那绝对不是乞丐,至少现在已经不是了,实在是扫兴!

当时,王朝峰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带着个四处漏风的破落帽子,坐在老剑楼所属的晴凉街上,痴痴傻傻的样子,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大爷大妈兄弟姐妹,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然后就有无数鹤风居民把他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围住,然后慷慨解囊,扔钱给他,不消片刻,直接给他用钱埋了。

他的声音透过钱堆,丝毫不带慌乱更不带兴奋,仿佛是个木偶似的,只知道重复:“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人们品头论足兴致盎然,觉得这简直比周氏千草园里的奇花异草还要出奇,比李家的兽栏里的珍禽异兽还要有意思。

甚至有个九流都够不上的小说家灵感迸发如同海潮,当场作诗一首:

忽来一乞丐,铜鱼堆作屋。

两眼不识钱,倒说不果腹。

人们纷纷鼓掌,大声赞美:“好诗好诗!”

刚刚用来扔钱的手都拍红了。

小说家兼诗人嘿嘿一笑:“过奖过奖,作诗不容易啊,累啊。”

说着也坐到了乞丐旁边。

人们又纷纷称赞他“席地而坐不拘小节真乃远学大才”,然后把他也埋了。

诗人先生见时机已到,登时起身一抖,哗啦啦钱响,只见他昂首挺胸,好似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环视四周,面带决然,忽地从衣服中掏出一张大布,往地上一摊,压盖乾坤般的气势,俯身,伸手做瓢,一捧又一捧的装鱼儿,甚至把邻居的屋子都装去了不下一面墙的分量。

装完上肩,大步流星,好像万物众生的紧要关头,前方绝路,他为了大义,毅然挺胸而出,不顾个人荣辱也要以自己一身铺出一道桥来,以渡天下,此等高风亮节,可歌可泣,直把天地都比得小了下去。

如风一般,好不快哉,是一往无前的脚步。

如雨一般,细密作声,是黄铜足称的乖鲤。

人们大赞,甚至有感性的姑娘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作挽留状,一只手还捂着胸口,好像在承受着巨大的恋人样的生离死别的伤心欲绝,尽管缘悭一面,甚至不知姓名。

真是令人潸然泪下的一见钟情芳心暗许,惜哉痛哉!

奈何某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在失去一面墙的顽强阻挡之后居然变得激昂起来,像黏蝉的蛛网一样,把众人的心飞快捕捉了回来。

“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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