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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潘亮(2 / 2)

潘亮自然气得发疯,给在陕甘带兵的儿子写了信,告知了事情的经过。深知远水不解近渴,眼下的麻烦还要他来解决。潘亮似乎后悔没有接受徐家当初的条件了,但徐家得了官府支持,不再理潘亮,连大门都不让他进。潘亮无奈,跑到县衙找官府理论。却被县令以嚣闹公堂为名打了五板子以示警戒。潘亮不敢与官府斗,回去找徐家,徐家自然不理,潘亮气愤不过,将一桶茅粪泼在徐家的黑漆大门上,被冲出来护主的家丁殴打一番,家丁学了个乖,不敢冲要害处下手了,只捡皮糙肉厚处踹了几脚了事。事情发生时有乡民围观,但蹊跷的是。潘亮却就此失踪了。两日后,乡民在一处距徐家大宅四里之遥的水塘发现了潘亮的尸体。

官司再起。便是满清时期,乡间的非正常死亡也是要报官的,县里派了仵作验尸。结论是自杀身亡。潘、阎两家自然不服。但官字两张口。说是说不过的,激愤之下,潘亮的妻子上吊寻了短见。

这次让乡民愤怒了。有人说潘亮是被徐家害死的。于是仵家集一百余农民跑到柘城喊冤,要求官府重审案子,但柘城县不予理睬。

因为佃户退租带出了三条人命,此事传遍豫东南,很快传到了军方耳中。半个月后,归德驻军派出了一个调查组前往柘城查案,引起了乡民的极大兴趣,当一水儿军人组成的调查组来到仵家集调查事情的原委时,公开声言军方不会坐视军属被豪强欺凌。于是便有看不过去的乡民提供了徐家的种种劣迹。事情遂急转直下,很快,更高级的调查组抵达柘城,据说是受了中央军区新任封司令官的指派,徐家家主徐公良被军方拘押,柘城县令被停职。新的县长及县里的属官迅速到位,接过了案子重新审理。再后来,新闻媒体也介入了,济南好几家报纸的记者来到柘城报道此案的重新审理。

一件似乎很普通的案子逐渐成为了轰动全国的大案。案件在一个月后审理终结,徐公良以侵夺他人财产,强奸妇女,纵凶杀人伤人,贿赂官府等七大罪被判死刑。同时被处死刑的还有柘城县令、徐家次子以及家人共四人,判处柘城县属官及徐家管家家丁等有期徒刑者八人,徐家家产全部被没收充公。

潘亮案在军方强势介入后被彻底翻了过来。很快由豫东南传遍全省,进而传至安徽山东等邻省。各种传言纷纷,主流是说徐家千不该万不该,无论如何不该得罪蒙山军!那潘亮的儿子是封司令的亲信,曾在战场上救过封司令的命。而封司令更是有名的杀神,在甘肃一次就砍了几千颗人头,因为是龙大帅的左膀右臂,这不,从西北换到了济南,照样当着司令。也有人说徐家是恶霸,活该。如今真不是大清了,那个狗屁县令拿了徐家的好处,颠倒黑白,被枪毙是死有余辜。更有人说军队不能管地方上的事,报纸上宣传依法治国呢,这倒好,来了一帮兵不由分说便替军队家属做了主,以后的地方官怕是不好管了,谁还敢去招惹蒙山军的家属?

案件带出的相关问题却被越来越高层的大人物们关注。

第一,佃户有没有人身自由?租佃关系可否限制农民的自由?由此带出租佃算不算契约,要不要遵守的问题。第二,军方是否应介入地方的法律纷争?第三更是根本的硬伤,中央政府迟迟不能建立,导致地方上混乱不堪。

《山东新闻》驻京记者采访了军委会宣传局局长洪粤诚。洪粤诚明确指出,佃户不是农奴,拥有无可争辩的人身自由!田主不得以所谓的契约限制佃户的自由。正在紧张起草的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范了公民的权利,非触及法律,任何人不受人身的非法拘押拘禁。至于所谓的契约本身就是违法的,这就好比企业职员与企业主之间的关系,职员入厂须经得企业主同意,同样,企业主无权阻止职员的辞职。

洪粤诚就此展开讲了一段“国家大政”。洪粤诚指出,现阶段中国的性质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农民生活极端贫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首先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包括包含在地主所有制下的宗族寺庙土地占有,即少数的地主以及地主阶层的代言人大量占有耕地,而广大农民却严重缺乏土地。要想发展国家经济,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伟大目标,非得破除落后的土地所有制不可!不仅如此,现阶段宗法制下的农村仍是整个工业的基础。落后的土地所有制限制了农民的人身自由,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带来的结果是抑制了农民的分化,最终结果将影响到国家的工业化。

话锋一转,洪粤诚谈到了柘城案本身。为什么阎姓农民要离开故乡?是因为地租过重了!据河南上报的资料,徐姓地主所收的地租是一个定额,即每亩地200斤苞谷或者等价的其他粮食。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农民要将总收成的50%交纳给田主。这还是在年成好的时候!据归德府报告,当地基本是丰年、平年及灾年各占其一,而地主是不管灾年不灾年的,租子照收不误。这样高的地租。这样苛刻的条件。必然导致农民的极端贫困。

有人说地租的高低国家不应插手,它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不,这是不对的,国家的职能之一就是调节经济行为。损有余而补不足。新中华决不允许如此严重的剥削!想必你也听说了。经济局农业处已经制定了关于土地方面的系列政策,目的就是抑制豪强,辅助弱小。我们绝不允许如柘城一样如此残酷的剥削存在。

关于军队介入司法调查是否合理。《山东新闻》的记者也尖锐地提出了疑问,“自满清覆亡,军委会成立,相关领袖在多种场合讲过司法独立的问题,更谈过军政分家军队不干预政治。为什么柘城案最终要军队来调查处理?”

洪粤诚解释道,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行司法独立。为此,军委会领导下的相关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家实行司法独立的决心不会动摇。柘城案最终的调查审理是不得已而为之,算是权宜之计。第一,案件涉及军队的稳定,军队不得不介入。我们不能让军队在前方为国家为民族流血牺牲,而他们的家人却得不到保护。其二,由于旧政权尚在运行,新政权未能成立,在县乡以下,充斥着大量如柘城县令一样的贪官、昏官,他们延续旧有的思维,明目张胆地勾结地方豪强,藐视法律,草菅人命,引起了百姓极大的义愤。已经查明,柘城存在官绅勾结的事实。这种情况下,依靠旧系统是难以得到合理的解决的。我们承认军队调查不合规范,但这不会是常态,在国家正式建立,司法审案有专门的系统进行,当事者不服可以依据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要求,现在还做不到,但我们会加快进行。

《山东新闻》一直是蒙山军的“御用”报纸,记者在采访洪粤诚之后意犹未尽,又采访了新婚不久的政务局长方声远,由柘城案引出对政府的组建的一系列问题。事实上,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关注着新政权的组建,自去年十月份蒙山军事实上掌控全国,已经近五个月了,中枢尚未正式组建,这不太正常了,导致各种流言飞起。

方声远回答了《山东新闻》记者的提问,指出中央政府之所以迟迟未能成立,不存在谣传的蒙山军内部争权夺利严重的问题,更不需要要看列强的眼色。至于民党余孽所断言的蒙山军政权遭遇巨大的经济危机完全是以己度人,北京市欣欣向荣的现状即可驳斥其一派胡言!龙先生主导的军委会已经有效地承担了过渡阶段的中枢职能,在政府组建,经济整顿,军事整理、司法、教育、中央银行的组建以及外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中华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那什么迟迟不成立中央政府呢?因为龙谦先生所要建立的新政府是完全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政府的组织,既要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又要学习吸收先进国家的经验。民主共和是一个宏大的概念,其中包含的真意尚不为大多数国民所理解,比如设立监督制约政府的议会,就是一个崭新的机构。比如立法、行政以及司法权的分设,都需要反复研究讨论,集思广益,力臻完善。这是对国民的尊重,更是对历史的尊重。但柘城案暴露出了现实的残酷性,国家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头颅,但身躯还是旧的。比如柘城县政府,还停留在满清制度下,视人民为草芥,大量的地方豪强把持着最基层的权力,甚至绑架政府,与贪官污吏沆瀣一气,残酷地压榨农民,阻碍着历史的进步。对于你刚才说问的柘城案是否得到了龙谦先生的关注,这里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是的,龙谦主席注意到了这个极其有代表性的案子,批示要重新审理,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这就带出了你所提的另一个问题,蒙山军政府是不是仇视富人?首先我要纠正你的提法,没有什么蒙山军军政府,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是军事委员会!军委会已经和正在制定的所有法律政令,没有一条是仇视富人的。但是,柘城徐家是什么样的富户?徐家的财富是如何来的?事实证明,徐家财富的积累是一个极为血腥的过程,徐家就是地方上的恶霸,已经查实的证据足以证明我的结论。任何一个合法政府都不能允许像徐家一样为祸乡里的恶势力存在!蒙山军要打倒的不止是腐朽的满清政府,更要摧毁束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切恶势力!就是要让和阎五儿潘亮一样的最底层农民获得解放,让他们摆脱农奴的境地,成为真正的公民。在这里我借贵报对全国的恶霸地主们提出警告,中央军区乃至军委会关注柘城案不是因为潘亮的儿子是蒙山军军官,而是因为他们是旧制度的受害者。新政权不歧视富人,但更要帮助穷人,其特点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摧毁落后的土地所有制,将农村被压制的生产力彻底解放出来,以逐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这就是真正的革命。

潘亮案的影响是深远的,由此拉开了土地革命的大幕。没有潘亮案,革命也会进行。但由于潘亮案的发生,土地革命的进程加快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死去的潘亮和阎五儿不能算小人物,因为他们的名字在很长时间被反复提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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