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罗泉就爬了起来。
搁以前,他肯定爬不起来。现在,却不得不早起。想起昨晚睡得还挺香的,他有点佩服自己的胆量。
毕竟,他可是和一具尸体同处一室,睡了一觉。
找来找去,只有那口箱子适合搬运尸体。
结果,不行。
箱子的空间是足够大的,问题在于尸体是僵硬冰冷的,尸体太高了,箱子长度不够,连对角线也不够长。
“兄弟,你可别赖我,你已经死了,不会痛的。”
罗泉把心一横,决定将尸体砍成两截,塞入大木箱。他转过尸体,试图取下尸体后背上直没至柄的那柄匕首。
怎么拔不出来?
罗泉竖握匕首柄,用力往外抽,纹丝不动。他越是运力,越是感到冰冷,当冰冷达到他的承受极限时,他豁然松开了手,心下骇然。他嘴唇发青,身体发抖,脸色苍白了好一阵才恢复过来。
难怪尸体这么冷,原来这匕首有古怪。
难道这匕首就是送给我这个穿越者的金手指不成?
天色渐亮,清晨的日光从窗户缝隙射进房间,照在猪窝一样的床铺上。
罗泉不敢再折腾,只得重新藏好尸体,模仿前身随意地将被子卷了卷,就算了叠好了被子。
贾府似乎没有一家人同桌进餐的习惯。
这很好。
至少,罗泉不必搭理那对阴阳怪气的夫妻。什么二叔二婶,二叔太老,二婶儿太嫩,而且压根跟我罗某人半点关系都没有。
哪有亲侄子换了个人都认不出来的一家人,我呸。
罗泉和紧身皮裤一起,坐在花园小小凉亭中就着石桌石凳用餐。
两人相对而坐,罗泉第一次见到了紧身皮裤的手。
用餐前,紧身皮裤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随着她的念叨,她的双手逐渐褪去黑色,露出一对白玉无瑕的手。
手不大,皮肤白皙而光洁,和她的脖颈一样。指甲不长,只略微超过指尖,没有染色,很普通的原始本色。
“那个,弯弯,我看过书了,要修行上等的术法,得有强健的体魄。所以,我决定,要先练剑,咱们待会儿去买兵刃吧。”
罗泉说出了老早就准备好的台词。
紧身皮裤蹙眉,将口中食物一顿咀嚼,咽了下去,喝了口水,这才说道:“吃东西的时候,别说话,你可是贵族,虽然没落了那也是贵族。”
罗泉愕然,并没有人告诉他贾府的背景,他也根本没看出来——贾府看起来虽然不寒酸,可是绝不像大贵族。
传说中的贵族,难道不是有封地,有很多卫士和下人的么。
贾府就是比较大,整个人丁稀少,原来是破落户。
饭后。
紧身皮裤正色道:“罗泉少爷,练武厅里很多兵刃的,你要锻体,就去那里。至于买兵刃,我看还是算了,花那冤枉钱干什么。”
可是练武厅的兵刃不能带走啊。而且,那些兵器都放得好好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了任何一件都会非常显眼,简直刺眼。
罗泉微微沉吟,道:“是这样的,我觉得吧,我得买把新的。别人用过的,我用不习惯。而且,我是甲等资质,连一把佩剑也没有,太不像话了。”
“那好吧,我陪你去买。”紧身皮裤终于答应了,不过她好像忽然想起什么,又好像想不起来,神情疑惑,用拳头锤了锤脑门,道:“对了,你之前找什么东西来着,找到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