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是我的挚友,交心的那种
他每天都很忙,忙着赚钱,每次通话他都占线或者直接不接了,忘记说了,他是电话销售,从早上睁眼开始到晚上闭眼睡觉一直都在接电话和打电话。我不知道这个城市里到底有多少像他一样的人,但是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做的这么好,这种工作强度坚持了三年。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
佩服。
他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儿,而我,选择最累的这种,因为我想忘掉一个人,忘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想,忙到死就没空去想了吧。
我知道他说的这个人是谁,她是一个让他终身难忘的姑娘,曾经两个人的山盟海誓,风花雪月太深,所以想要忘掉必然要比别人来的痛苦。
我也曾见过那个人,知道她现在的情况,只是两个人,两座城,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东,街道划出一条线,兵从来不去城东,她也很少去城北。
她说,城市像是一个个的格子,我们各自被囚禁在各自的笼子里,既然不能随心所欲那只好自得其乐。
太纯粹的爱情像是一个水晶杯,只能放在象牙塔里,那种纯粹,那种放肆,那种美好经不住磕碰,只能缅怀,只能祭奠,只能,醉。
她说,她想离开这座城,这里的公园,这里的影院,这里的咖啡厅,这里的街道,这里的路灯,哪里都有兵的影子,既然不能相爱,那么就别做被记忆包围的鱼。
我怕溺水而亡。
矫情,兵说,只是这两个字儿带着颤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