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书友“紫焉凝语”“随风而逝”“浮零?”“福地主”推荐票的大力支持。
戈壁上十分昏暗,天色已经晚了。
胖子觉得金大彪那小子已经和北静小野一样,在地穴里吃了他一记拳头,没准还记在心上。
“要不我们出去找找看?”
开口说话的是袁艳,金大彪跟随他们一路来到这里,就有应该将他完好无缺带回去。
依然想着他心爱小狗的老汉,默默熬着奶油差,听到有人说要出去找,立即表示反对。
“天色这么晚了,你们还是不要出去的好,这个山头上可不太平,有脏东西……”
脏东西这三个字,老汉明显加强了一些语气。
“你都知道这里不太平,怎么还大半夜跑出去啊?”
玄天九女说话都很直接,琵琶少女笑嘻嘻看着老汉,只等他说出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来。
“说起来也是很惭愧,老汉我的几个儿女都到城里面打工去了,留下我一个糟老头子守在这个地方,小黑狗陪伴了我很久,总是舍不得。”
孤独确实是一种很微妙的敢情,时间长了,失去唯一陪伴自己的东西,就算是小猫小狗,也根本就舍不得。
老汉估摸着反正他这一身老骨头也不行了,出去就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老汉我倒是觉得奇怪,你们大半夜的在山头上走动,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么?”
隔壁邻舍听到老汉家热闹起来,也都凑过来瞧热闹。
戈壁里的人都很好客,来看望老汉,也不忘记带上东西。邻里之间走动,十分寻常。
“陈老汉啊,你家难得这么热闹啊。”
眼下虽然还没有到达深冬季节,不过戈壁里面温度已经很低,来的这个人约莫六十多岁,身上穿着一件厚实的大棉袄,身子骨还算是硬朗。
“要说山里面的东西啊,这个我来讲述最有说服力。”
回忆起了脑海深处里面的记忆,妇人满是皱纹,已经显得有些苍老的脸上流露出了哀伤的神情。
那大概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妇人膝下有一个刚满三岁的小孙儿,一家老小都十分疼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
从小享受小皇帝一般待遇的小孙儿,似乎从来没有把这个小村里长辈说的话放在心上。
在一个很寻常的夜晚,小孙儿和往常一样,瞧瞧从家里溜出去玩耍,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落山。
夜空里面四五只乌鸦叫着十分难听的声音,看见太阳下了山,再怎么顽皮的小孙儿也渐渐感觉到了害怕和孤单。
他沿着来的时候的路,一直走一直走,也不知道为什么,距离小村的越来越远,到最后,小村子已经快要看不见了。
小孙儿又累又饿、加上天色已经昏暗,害怕的感觉很快就爬上了他的后背。一边哭喊一边走着。
黑夜里有东西忽闪而过,小孙儿感觉有锋利的东西割开了脖子里的动脉,能清楚感觉到神力温热的东西流出来。
老妇人整整找了一夜,最后在雪山脚底下发现了小孙儿走出去时候穿在身上的衣服,上面血迹斑斑。
视为掌上宝的小孙儿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老妇人心有不甘,第二天就召集了村里为数不多的青壮年,直接进山去寻她小孙儿的尸体了。
眼前茫茫一片学员,雪山高入云层,在山里兜兜转转走了三四天,硬是连她小孙儿的一根骨头都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