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角沈卓,成为鼎食的大厨,这是吴鼎的心愿,可惜,沈卓几乎不下场,除非偶尔他以私人情分请沈卓,但是那也是屈指可数的次数。
沈卓不出声,吴鼎知道,那便是不可能。
“阿卓,你说以你的手艺,每个月只要给我鼎食做一顿饭,或者说你重新回京城,开一个小酒楼,一个月自己下场一次,这辈子吃喝都不愁,怎么就是不愿意做这件事?”
如果说有人不爱钱,吴鼎还真发现了,就是沈卓。
“难不成是你媳妇不让你去?不应该啊,女人都爱钱,我家里的几个,我赚再多,她们都不满足,整天想着去买这个,买那个,幸好商礼知道在镇上放些金银首饰,不然她们早就吵着要回京城了。”
听到自家媳妇儿,沈卓的脸色才柔和了些。
“外面太复杂,她不爱钱!”
言下之意,沈卓不喜欢自家媳妇儿见那么多的争名逐利,他知道,自家媳妇儿想要什么。
“哼,阿卓,你这话就说错了,哪个女人不爱大房子?那个女人不爱漂亮衣服,那个女人不爱自己走出去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嫂子是真不爱钱,还是假不爱钱,你知道?”
吴鼎自认为天下女人一般样,有钱跟着你,没钱一脚踹了你。
“柔儿不是你说的这样。”沈卓一脸笃定,自家媳妇儿他自己了解。“我腿断了几个月,她没走,一个人来镇上卖点小玩意儿,赚没赚多少银子,但是从来没有叫过苦,全天下都不会有比她再好的女人。”
“那你不更应该多赚些银子对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