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作家,六木是她的笔名也是她的小名。
她喜欢爱情故事,沁人心脾的那种,自己也喜欢写那种。六木的文笔很好,能把故事写活。
六木喜欢张爱玲写的书。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张爱玲《爱》)
于千万人之中我遇见了你,于千万人之中我无法忘记。
六木在一家编辑社工作,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她向往自己写出来的生活。
她每天都会准时的在八点半经过人民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的那个红绿灯。
日子久了,她每天都会在那里,都是每天的八点半,遇到一个大男孩,也每天准时经过这个红绿灯。他们在马路上说过几句话。
她没有问他的名字,也没问住址,没问工作,也没问是否单身。
她觉得自己可能喜欢上他了。
她想去见他,她想认识他。
六木向公司请了一天假,很重要。
“什么事?”
“拯救世界!”六木说。
这一天,六木细心打扮自己。打了粉底,擦了bb霜,画了眉毛,涂了口红,拉开自己的衣柜,一件一件地试衣服。她特地还围了围巾。
曾经有人对她讲:“你的头大,不适合围围巾。”
今天,六木比平时出门晚了十分钟,路过路边的早餐店也没买早餐,她知道自己要在八点半之前到达那个红绿灯那,只有在那,才可以见到那个大男孩。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
九点、十点、十一点、十二点……二十点、二十一点……
六木终于等不下去,她慢慢站起来,走回家去。
从今往后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大男孩,她想找他,却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每天上午八点半经过那个十字路口。
六木不久便搬家了,就这样过了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