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特别能吃,可惜那个时代他总是吃不饱。现在听父亲说,柳廷光也老了,力气也没有以前大了。
一行人说说笑笑往场坝走去,刚好听到斗鸡比赛吹响了哨子。这个时候,拔河比赛、扭扁担比赛、掰手腕比赛都已经结束,很多人就围到了场坝周围看斗鸡比赛。
斗鸡,就是以一只脚站立,用另一只脚的膝盖去攻击对方,将对方击出场外或着失去平衡倒下就算取胜。
这在李八一的儿童时代,它是一种最好玩的游戏。不过孩子们喜欢叫它“斗蛐蛐架”。北方多称为“撞拐”、“斗拐”,南方则称为“斗鸡”。
据了解,绝大多数中国人童年时,都有参与这个游戏,它是中国几代人的“集体记忆”,是中国人最质朴的运动体验。
李八一记得后世有人把这种运动以公司化运作的方式向国际上推广,还制定了专门的比赛规则、动作要领、裁判手语,建立了研发体系、组织体系和赛事系统。
这个人的名字和公司名称他记不得了,但对方将斗鸡称之为“脚斗士”,意为“用脚进行竞技搏斗的勇士”,并先后在中国、美国、日本、韩国、印度、欧盟及马德里条约所包含的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
前世李八一在地方驻站的时候,参加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搞的万人弹三弦狂欢节暨县庆活动,其中就有一个“脚斗士”比赛的项目。
他一看,这“脚斗士”不就是自己小时候玩的“斗蛐蛐架”吗,怎么又叫脚斗士了?为了写稿,他上百度一查,才知道了“斗蛐蛐架”演变为“脚斗士”的由来。
当时景东并没有把这个活动搞多大,只是在月亮湾小广场支了一个赛台,搬来了一堆不知名的果汁饮料作奖品,但却吸引了很多的群众参与,李八一也兴致勃勃站到了赛台上。
当时他的对手是该县体育局的一个副局长,长得黑黑实实的,两人年纪也差不多,李八一三十几年没玩过了,还以为不是人家的对手呢。结果真干起来,李八一三两下就解决了对手。
后来又有两个人上场,他越发生猛,连挑三,全胜,赢得了一板十几罐饮料。可惜这些饮料他送人都送不出去,拿回家全放过期了。
就在李八一不知不觉陷入沉思的时候,斗鸡比赛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了。
比赛共分为三个组,十岁以下为一个组,十一岁至十四岁为一个组,然后就是成人组。
因为没有设赛台,个人一对一的对抗赛就没有了,而是按照孩童时期的玩法,大家在一百平米的场坝上群战,用作攻击的那只脚谁先落地,或是被人打倒,以及离开绳子围起来的赛场,都算输,自动退出赛场。
赛场四周设有六个裁判,嘴含哨子,哨子响,裁判指向的人就算输了,必须退出赛场。当然,周围围观看热闹的人也是裁判,他们也是监督员。
首先举行的是小孩组的比赛,第一个五十人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