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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果然很傲娇(1 / 2)

 京郊丁香庄园,位于西山脚下。

这是京城余氏的私家庄园,也是余家余老爷子荣养之所。余老爷子今天九十大寿,京城中的权贵云集为他祝寿。

余老爷子名叫余天,他是党内的创始元老,建国后虽居高位,但排名靠后,一直负责科教文卫体这些非强势部门的工作。退休二十多年后,当那些党内老同志老伙伴纷纷驾鹤西去,他在国内政坛的地位忽然突显了出来。

至于现在电视头条新闻上出现的大佬们,不是他的小老弟,就是他发现和提拔上来的。

余老爷子曾号称党内第一笔杆子,在当年同辈人中最有文化修养,兴趣广泛。他少年时曾有做音乐家的梦想,但那山河破碎的年代,烽烟四起,民不聊生,被动荡的时局推向另一个方向,却未想到因为有音乐的天份,军歌是他作的曲,国歌是写的词。

退休后除了有足够的时间发展高尔夫、游泳这些爱好之外,他的字画水平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准。

平时里余老爷子还喜欢收集奇石、古玩,如果不是因为现在精力和眼力不够,他喜欢戴上老花镜玩篆刻,而且绝不是玩票性质的,政坛中许多人梦寐以求就是想得到余老亲手制作的私章。

九十鲐背之龄,又非无名之辈,怎么看都成了祥瑞,因为有太多的人要来拜访送礼,或者跟风送礼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或者证明自己的政治地位,本来一向比较低调的余家,就举办了这场私人性质的寿辰宴会答谢。

因为是私人性质,身份不够显贵和不够亲近的,就没有资格进来,否则只能去八万人体育馆举办好了。

即便如此,参加宴会的宾朋也有两百来人,好在余家的丁香庄园足够大。

钟魁抵达时,宴会已经到了高潮。

当红女星,号称国民玉女的李玉儿,正站在临时搭建的台上引吭高歌,这个场合她唱的当然不是爱情,而是欢快吉祥的民歌,尤其是她那身红色的裙子很有喜庆的味道。

她出现在这里,令钟魁感到意外,因为余老爷子喜欢她的歌,余家人投其所好,特意邀请李玉儿前来助兴。

这是全京城以至全华夏最顶级的宴会,不是说宴会很奢华,其实这就是个自助餐式的宴会,钟魁敢说花费能超二十万就顶天了,而是说有资格参加的人,是全华夏金子塔尖上那一部分人。

余老爷子,钟魁以前倒是没机会见过,余家长子余家栋钟魁见过一次,印象不错,而余老爷子的孙子余思远,钟魁则是熟的不能再熟,所以钟魁也收到了邀请,其中也有让他认认门的意思。

宴会在庄园中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举办。夜晚的灯光璀璨,秋风怡人。

钟魁端着盘子站在角落里,一边吃着自助点心,一边目光好奇地在宾朋中间移动,许多人的面孔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上。

钟魁是坐出租车来的,这里的安保措施极为严格,离着庄园三公里外就被拦下,不得不步行走过来,又经过反复检查之后,才被放进来。

余家人并没有这么强势,纯粹是因为今天的来宾太过重要的缘故,今晚的安保力量并不属于余家,安保工作也理所当然地被接管。

宾朋们没有注意到他,他们的目光要么是随着余家人转,要么就是紧盯着几位最重要的客人。余家人则忙的身心疲惫,还没功夫来招呼他。

但保镖们除外。

这个年轻人太特别了,尤其是他的衣着寻常,来的比别人晚,没有同伴,独自一人站在角落里,眼神四处流转(其实是因为好奇),十分可疑。

保镖们很尽职尽责,他们没有“惊动”他,一边找余家人确认钟魁的信息,一边有意无意地将他与人群隔绝起来“看牢”,以免不测。

“很无聊是吧?”一个声音在钟魁耳边响起。那人年纪看上去比钟魁稍大,头发用了发胶,油光可鉴,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身上还洒着香水。

“还好,我只是有点好奇。你是?”钟魁礼貌地回道,这人有点自来熟的样子。

“我知道你,钟魁是吧?”年轻人的表情很玩味,“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余思哲,余思远是我堂兄。我在堂兄家看过你们的合影。”

“你好,这个……”钟魁忽然有些尴尬,那余思远比他大十多岁,钟魁得叫他叔,而眼前的余思哲则看上去是同龄人。

“叫我名字就行,哈哈。咱各叫各的。”余思哲龇牙咧嘴地笑着,“当然你要是叫我叔,我也不反对,不过没见面礼,哈哈!”

余思哲颇为自来熟地搂着钟魁肩膀,道:“走,我带你去参观下我的收藏,在这看一帮老头子和老太婆有什么意思?”

他说的倒是事实,这里虽是私宴,本应活泼轻松,但因为出席宾朋身份的关系,反而过于庄重和仪式化,所以除了余家亲属,宴会上并没有看到其他年轻人。

“其实我是在看美女!”钟魁道。

顺着钟魁的目光,余思哲见李玉儿唱完了歌,走下台来。她歌喉动人,长的又清纯甜美,很讨人喜欢,有的大人物还主动跟她合影。

李玉儿倒是不怯场,恰当好处地表现出激动和欣喜的状态来,既不显得做作,也不会显得刻意隔膜。

“英雄所见略同,不过你喜欢这种类型的?”余思哲问,“李玉儿确实漂亮,不过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要是选女朋友,漂亮归漂亮,但性格一定要跟我合拍,我喜欢……”

“我猜猜,应该是那种没事喜欢跟你撒撒娇,有时候又显得傻傻的,就像小狗一样,你能她眼里读出依赖和信任,有时候又很任性,刁蛮,让人心疼?”钟魁顺口说道。

余思哲拍着大腿,很有知音的感觉:“兄弟,你怎么知道的?”

“略有研究!”钟魁语重心常地说道,“你喜欢的是祖宗型的,电视里面演的不是很多吗?什么野蛮大小姐刁蛮公主之类的。”

“这样不是很可爱吗?女人就应该宠着,否则要我们男人做什么?”余思哲道,“那李玉儿是什么类型的?”

这货倒很有男子气度,或者说有做情圣的潜力。

“李玉儿是那种傲娇型的!”钟魁道。

“什么是傲娇?”余思哲对这个词有些茫然。

“就是那种喜欢把哼哼唧唧的尾音挂在嘴边,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喜欢冲你张牙舞爪。当你真的恼了,想不理她,她就粘上来纠缠你。嘴上说嫌弃,心里面其实有多牵挂你。”

余思哲怔怔地看着钟魁:“你是她的狂热粉丝吗?”

“不,其实她是我的粉丝。”钟魁笑道。

“吹!”余思哲压根不信,以为他在开玩笑,呵呵笑着道,“你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在余思哲的想像之中,钟魁从西秦省乡下,独自来到京城,并且来到这个顶级的夜宴之所,虽然顶着某位大人物血脉的名头,但内心中仍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极为敏感,生怕别人瞧不起自己。

然而钟魁给他的感觉是,他根本就不在乎。

余思哲却拉着钟魁去了别墅那一边。

身为第三代中的幼子,他极得余天宠爱,因而得以跟余天生活在一起,就图个自由自在,在这里他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巨大车库。

里面停放着三十来辆小汽车,从古董汽车到最新款的跑车,应有尽有。余思哲很是得意,他从小对小汽车就很着迷,能对自己拥有的每一辆车的性能参数如数家珍,说起车辆改装头头是道浑身是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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