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吞噬星空》和《诛仙》至今也未曾签约,这个令广大写手和读者疑惑的问题也成了杨洛的烦恼。
两本火书各自都快二十万字了,放在前世,优异的成绩早就让网站编辑找上来签下作品了。毕竟它们又不是那本后期发力的《凡人修仙传》,写到四十几万字才得以签约。
事实上,星辰和盛世两家中文网的编辑也不是小说里面那些瞧不起主角然后被主角啪啪啪打脸的弱智反派,他们早就找上杨洛商量小说签约的事宜了。
然而商量的结果却令杨洛不甚满意。
长达十多页的电子条款看下来,杨洛觉得这就是一份丧权辱国的霸王条约,通篇下来,全特么是乙方有义务,有责任为甲方做什么。而乙方甲方是谁,这就不言而喻了。
更令杨洛杨洛感到刺眼的是有一项条款是这样写的: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最后一本协议作品完本后,五年内所开始创作的除协议作品外的文字作品属于本条所述新作品,甲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获得新作品的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乙方应为甲方该优先权的行使提供必要的便利。
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创作新作品,上述期限结束后乙方创作新作品的,甲方享有乙方创作的第一部新作品(仅限该作品一部)与本条前述同样的优先权。除甲方收到乙方要求甲方行使上述优先权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权,乙方不得将上述权利转让或授权于任何第三方。
杨洛看到这条的时候简直是无语了,心想这不就是一份长达五年的卖身契吗,这特么要签了我就是个大煞笔!
也不用再去仔细琢磨其他条款了,单看到这条杨洛就知道他和这两家网站网站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而令他感到苦恼的是,通过了解他发现,现在的文学网站签约条款里大都都有这一条,无非是时间长短的不同。
星辰和盛世两家中文网长达五年的那份签约文件反而是行内大神的标准。五年虽然很久,但作品获得的推荐资源和收益也远远超过其他扑街写手。
然而即便如此,杨洛也不打算和他们“携手双赢”了,因为那份签约文件里还有许多他感到闹心的条款,比如那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授权甲方获得该作品的汇编权、改编权、出版权、复制权、翻译权、游戏版权、影视版权、周边产品权……
这权那权的也不用一一列举了,反正杨洛决计要和两大巨头分道扬镳了。
伟大革命导师说过:“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尾,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作为前世一名小有成就的商人。杨洛知道,无论社会怎么进步,只要有资本的存在,那么资本必然是建立在吃人和剥削的基础上。无非是剥削的手段更加光鲜隐蔽罢了。
前世剥削别人的时候偶尔的圣母婊情怀还会发作呢,现在自然是万分抗拒自己成为被剥削和被吃的小鱼。
本来面对星辰和盛世的强势他是恼怒却又毫无办法的。
只不过……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英华出版社及时到来的那笔巨款又让他的心骤然火热了起来。
一头叫做“野心”的猛兽在辗转反侧的午夜啮咬着他的心灵,痛彻心腑后如雷鸣般发出呐喊:
“不要被剥削,我要做资本!”
(ps:我这边的天很蓝,云总是大片大片的。今天太阳很晒,不宜工地搬砖,适合在家码字。断更五天,委实非战之罪,勿怪,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