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的校园霸王,所有狗血女扮男装言情小说的女主角原型。
虽然纯洁喜欢拈花惹草、四处招摇,却也最讨厌黏糊糊跟在她身边的人。
沉冤简直是一块狗皮膏药,如影随形、死缠烂打,次次挑战着纯洁的耐心。
“没准沉冤真能追到纯洁呢。”山总心满意足嚼着剥好的大闸蟹肉,美滋滋说,“老白那家伙自寻死路,要是早点开口,现在纯洁和老白的儿子都出来了。”
沉默淡定地替他剥着蟹肉,没说话。
很难想象,一个高大冷峻的家伙,居然能像个老妈子一样耐心细心剥着蟹壳、再完美地取出蟹肉。
楚小夕摇摇头,反驳山总的观点:“初恋很难忘记的。再花心的人,他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初恋。”
最懵懂的年纪里,产生的感情才是最纯粹美好的。
山总诧异:“夕嫂,听你这么说,莫非你还有初恋?”
楚小夕心直口快:“也不算的,我小时候的邻居———”
大脑里的警报适度地响起,楚小夕在作死的悬崖边刹了车。
心里翻江倒海,警铃大作!
居然,差点把小时候的事儿供出来了!
楚小夕硬着头皮,连忙生硬地转了话题:“我邻居阿姨给我讲过一本很叫《金牌尸探》,里面的男女主也是初恋,延续了三万年呢,特别感人。”
说到心虚处,楚小夕灰溜溜地捧起汤碗,咕噜咕噜喝两口压惊。
山总似懂非懂点头,觉得夕嫂说的甚是有理,也感慨:“说的有道理,想当年我同桌给我告白,小爷现在都还记得呢。”
古人有云:
上帝永远阻止不了人类去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