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纵横交错的棋盘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颗白子,正封堵在李暮黑色大军的气眼上。
“格老子的,凭本事作的弊,你个小瓜娃要咋滴?”当场被戳穿,结果老头子李剑民反而比李暮还理直气壮、声气十足。
“我……”
“还去不去英国了?”
“……得,您老人家高兴就好。”
“丫丫个呸,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
一直到回房间收拾行李的时候,李暮嘴里兀自碎碎念个不停。
按理说这么些年来,早应该习惯了。可是每次看到李剑民的形貌举止,他还是忍不住暗啐一声“粗鄙”,并且从心里油然升起曾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优越感来。
不过呀,那个曾经,还真是久远到难以追溯了。
李剑民是李暮的师父,准确来说也是他这一世的养父,他已经习惯了称呼其为老头子。
据李剑民所说,大约十年前突然天降异火,一颗陨星坠入山脚深林,他亲自前往查探,一无所获,只看见散乱的碎石砾间,有一个裹在襁褓里的婴孩,看上去还不足月,但白白净净的,不哭也不闹,只是熟睡了过去。
老头子便掐指一算,觉得这个婴孩跟自己有仙缘,从此就抱回山上抚养。
后来好多次输棋耍赖被揭穿,李剑民就声泪俱下地讲起这个故事,李暮表面上一脸感激,心里已经跑过无数匹野马:有个毛线仙缘,老子堂堂二十一世纪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为啥要跟着你这抠脚老爷爷一起待在深山老林那么多年啊?!
李暮自然正是那襁褓中的婴孩,他知道老头儿口中故事是真实的。因为那个时候他就已经记事了,不仅记事,而且还知道关于过去未来的很多信息。
他是穿越者。
原本的李暮泯然众人,好不容易一路熬到大学毕业,又好不容易挤破头找到份普通文员工作。结果一次加班到凌晨四点,他忍不住昏睡了过去,睡醒却发现自己穿越成了另一个世界的小婴孩。
从此后,他就跟这个衣袍上老是沾染着油污、白头发从来都是胡乱挽成髻、脸上总是乐呵呵傻笑、嘴边常跑出“格老子的”、“他xx的”这些口头禅、甚至连“李剑民”这名字都足够让人吐槽的糟老头儿生活在一起。
这么过去将近十一年,李暮早已经断了回到原来世界的念头。一方面,人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生物,他在这儿呆得久了,对以前世界的眷恋情绪也早就淡然。另一方面更是因为这个世界……真是太td神奇了!
这不是一个普通世界,尽管这世界各个方面都跟原来生活的地球很像。但这里……存在超自然能力!
起初李暮是没有发觉这一点的。
他跟老头儿住在山上,倒也并非与世隔绝。他们住着农家小宅院,左中右三大间屋子,中间的正厅里就摆放着古旧又笨重的黑白电视机、老式的转筒电话,院门外还设置了一个绿漆的邮箱。老头儿经常没事就看电视,也偶尔有电话打进来,那些报刊信件也是总能够神出鬼没地出现在邮箱里。
一开始李暮以为老头儿是穷困山里人,所以生活设备落后了些。直到他1岁生日前不久,某一天偷偷翻阅老头儿扔在桌上的报纸……他看见崭新的《天朝日报》右上角,标着醒目的时间“1981年1月4日”,还看到那一版下面大大的标题“哥洲坝水利枢纽工程胜利合龙”……
他终于搞清楚了身处的时代,原来这是穿越回去80年代了啊。接着他就意识到……
格老子的,夹吃得很嘛!李剑民这老头儿可不是穷,这年代能拥有一台黑白电视,绝对算得上土豪了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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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