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刺客,无论人类还是动物。
一定是在隐秘的时间和隐秘的地点,对目标作出致命的一击!
所以,世界上有几个刺客,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走出去溜达的。
作为刺客蛛的蛛弦,绝大多数,是白天在洞穴睡觉,天黑时才出来干活,就像人类世界的一个白日宅。
而这,也是一个丛林刺客最基本的专业常识,可是自从认识虞骑云他们以来,蛛弦已经就已经屡屡突破了这个职业下限,今天更是一破到底。
他居然在大白天,单枪匹马地去找人,他似乎忘了,他本身的格斗能力并不是顶尖的,刺客最擅长的还是隐匿和偷袭。
就算这里一片林区,枝繁叶茂,阳光比别处更弱一些,但和晚上相比,被敌人现的几率依旧比白天大了很多。
可是,他不能不出去,三个人类要在洞里蹲守同伴,蛛虎娘要负责守卫,所以,他是外出寻找蛛狼夜的唯一人选,人要见人,死要见尸,好歹弄个水落石出。
虞骑云、李妖娆和蛛虎娘焦虑的目光,足以成为他铤而走险的理由,他们是夏海伦的亲人,而是夏海伦救了自己的命。帮他们就是帮夏海伦。
而且,他相信,如果是自己一整夜没回家,同行的人类和蜘蛛们也一定会刚冒风险去找他。
……
他小心翼翼穿过那片草丛,一路上用极为敏锐眼睛,去现任蛛丝马迹。
之所以选择从这里经过,是因为他熟悉狼蛛的狩猎习惯,每逢路过草丛,他们一般都会去里面关顾,看看有没有什么食草动物,会倒霉地被她撞见。
白天这片草丛,看上去非常安静,却是许多小动物出没的场所,不少动物,已把草根、草叶、和草上的花为食物。
在潜入草丛大约5分钟后,他就看见一只少年蝗虫在不远处的草叶上,津津有味的享用自己第一顿早晨。
“咯吱咯吱”嚼的别提多香甜。
“妈妈说的对,和着露珠吃,口感比干巴巴地吃,更有滋味。”
蝗虫一边啃食着草叶,一边幸福地自言自语,完全没有现一只蜘蛛已经悄悄地站在了他的身后。
所以当蛛弦伸手敲敲他的肩膀时,他出见了鬼似的惨叫!
蛛弦哭笑不得,出手如风,立刻捂住了这熊孩子的嘴,用自己冰冷的牙齿贴近他的脑袋,哑声问:
“小盆友,你有没有看见一只狼蜘?”
他慢慢挪开捂着蝗虫嘴的手,熊孩子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再次尖叫,“啪啪!”蛛弦只得连抽他两个嘴巴,凶道:
“再叫吃了你!快说!”
在连续几个深呼吸之后,小蝗虫终于颤颤巍巍地开口:
“没没没…没看到……”
回头看见一只灰色蜘蛛,正凶悍地瞪着他,他认得这是一只刺客蛛,全身上下更是抖得像筛糠。
“你…你们怎么白天也出来呀!”小蝗虫哆嗦着嘴,带着哭腔问。
他吃惊甚至多过害怕,长期以来,妈妈就告诉他,处了织网蛛外,大部分蜘蛛都喜欢晚上出来活动。
“白天和着露珠吃你,更配哦。”蛛弦嘿嘿笑起来,就在小蝗虫吓得瑟瑟抖,伸手蒙上自己的眼睛时。
“蹦”一声,蛛弦跳下了树!
蝗虫虽然肉质鲜美,但现在他既没时间也没心情,更何况肚子里的黄蜂还没有消化,自己也厌倦肆杀的刺客生涯。
否则,也不会来蜘蛛岛外围隐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