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死神向我伸出的手臂时,耳边却清楚地听见行,知道她正在试图从这些地痞手中将我救下。我真想为她精彩的表演喝彩,但是整个人却发不出一丁点儿的声音。
第一次,我觉得有人比我还看重自己的这条生命,想要凭借自己单薄的力量留下我的呼吸。
所以,我告诉自己,不可以消失!我还没有捉弄够她,我还没有掐住她的胖脸,我还没有将自己冲进她肉呼呼的身体,我……不可以死!
当她将我背起,粗鲁地塞进出租车里时,疼痛使我瞬间清醒过来,又看见了她那张圆滚滚的脸蛋儿。活着,很好。
从我的意识回归到脑袋的那一刻,我就开始盘算着怎么才能赖上这个女人。我试着用语言、用苦肉计、用金钱轮番诱惑着她,终于成功地将自己从医院的病床上搬去了她家的双人床上。
我苦笑,曾几何时,我靠近一个女人竟然也需要用钱。而是,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竟然只是三千多块钱就将她诱惑成功,换取了我在她的床上养伤一个月的权利。
三千块意味着什么,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三千块,只是我一顿饭的消费;三千块,不够我这一个月的药钱;三千块,只是她给自己一个收留我的借口。
我知道她误会我没有人管,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痞子。我不想解释,因为事实与此相差不远。我有家,不止一个的家,很大很宽敞的家,冷清得让人失去吃饭胃口的家。
不可否认,我喜欢这里。很小,却很温馨。每天看着她胖乎乎的身子在小小地屋子里忙前忙后,我总会觉得很充实,连带着胃口也好了起来。
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女人就是一只虚张声势的刺猬。别看她在遇见攻击时会竖起尖锐而锋利的刺,但实际上只是为了不让柔软的身心受伤。
我喜欢看着她地脸。喜欢听她充满讽刺幽默地话。喜欢窥视她那些近乎诡异地想法。
看着她为生活奔波拼命。我很想拿出钱来让她过些舒适地生活。可我清楚地知道。这个女人就是只刺猬。你可以给她小恩小惠。慢慢喂养。但如果用钱砸她。只会激起她地刺。把自己包裹。将别人刺伤。
从她身上。我看见了典型小市民地真实形象。更看见了一个女人最值得骄傲地自强不息。她就像根杂草。总能向着阳光生长;她就像颗顽石。有着无法磨平地棱角。固守着自己地坚持。她不会妥协。却懂得宽容和体贴。
看着她。我总能感受到生活地乐趣。
我想。我确实被她吸引了目光。在游戏中玩丢了自己。
她地善良是她地软肋。我恶劣地想攥紧。却发现这根肋骨已经被一只小手霸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