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护花钟点工> 第四十四章 再见欢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十四章 再见欢(1 / 2)

 大妞是林昆所在的那个偏远小村庄村长唯一的闺女,也是林昆两年山林生活,除了动物们之外,他唯一的朋友和伙伴,而且,偷看过几次她洗澡。(/吞噬小说网 www.tsxsw.com)</p>

林昆惊喜的看着眼前的羞涩中有几分惊喜,又有些犹豫的女生,林昆很惊讶,只是几个月没见,大妞的变化实在太大了。</p>

在村里的时候,她总是穿着一件麻布小花袄,下面是蓝色的长裤,一双穿了很久的布鞋,四季从不变化的麻花辫发型,露着饱满的额头和小麦色的皮肤,性格内向,不喜欢与人交流,总是喜欢低着头,对林昆熟悉之后,稍稍热情点,但两年来,林昆从来没有真正和她四目相对过。</p>

而此时,大妞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地,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修身的牛仔裤,白色的网球鞋,外面套着超市配发的蓝色马甲,头发梳成马尾状,前面还有整齐的刘海,皮肤也比以前白净了很多,好像还花了淡淡的装。</p>

人的记忆是很奇怪的,往往越是熟悉的人,乍一看越觉得陌生,人们对熟人的记忆,大多来自熟悉的穿着打扮,有时候在马路上遇到熟人,只看背影凭穿着就能认出来,有时候面对面擦肩而过都记不起来。</p>

林昆对大妞就是这样,在他的记忆中,已经深深烙印下了大妞淳朴的形象,小花袄,蓝裤子,破布鞋,麻花辫,大额头。</p>

突然间遮住了额头,换了个发型,又化了妆,别说他们只是朋友,就算是夫妻,妻子突然改变习惯性的装束,丈夫都未必能在第一时间认出来。</p>

当然,现在更多的情况是,妻子或者女友卸了妆,男人认不出来。</p>

林昆又惊又喜,甚至有些不敢置信,他知道大妞考上了大学,是那个穷山沟中祖宗八代唯一一个大学生,但却不知道大妞考上了龙腾。</p>

“大妞,你怎么不说话呀,我是林昆啊,若是算起来,咱来也算老乡了吧?”林昆激动的说,可大妞始终一言不发。</p>

林昆心急的想要将她拉到一边,觉得有些不对劲,可大妞却触电一般甩开他的手,左右看了看,幸好没有人经过,这时大妞开口道:“你快走吧,我还要回去上班。”</p>

“你等会。”林昆拦住她,凝眉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是我却不搭理我?现在我认出了你,你又装作陌生人的样子?我们是朋友啊?”</p>

“我们不是朋友。”大妞的声音很冷:“你是天之骄子大学生,我只是来自穷山僻壤的土丫头,我们又怎么会成为朋友呢?”</p>

“你这是受什么伤刺激了?”林昆毫不避讳的说:“什么天之骄子土丫头啊?我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吗?两年前我在你们村庄,若不是你们全家好心收留,我早就饿死了,说起来你们全家都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找就把自己当成小村庄的一份子了,我们在一起也相处过一段日子,我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吗?怎么现在跟我划分阶级等级了?大妞,你告诉我,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你要不说我就不让你走。”</p>

林昆的态度很坚决,大妞几次挣扎着无法走脱,旁边又不时有人经过,她怕闹得难看,索性一咬牙,留了下来,但就是不说话,林昆耐着性子,说了很多两人一起在小山村的生活经历,一起上山打猎,一下下河摸虾,在柳树阴下讲故事,在苞米地里过家家。</p>

就在这样循序渐进的诱导下,慢慢唤醒了大妞对他的熟悉感,也慢慢打开了话匣子。</p>

原来,大妞之所以装作不认识他,一切只因为四个字,自卑,仇视。</p>

大妞很讨厌所谓的城里人,甚至可以说是恨。原来找在林昆去小山村之前,大妞一直在县城的高中上学,只是由于家里条件有限,她上完了高二就带着书本回家自学了,但这两年的求学生涯,让她受尽了白眼和屈辱,很多人都瞧不起她,欺负她。</p>

而更让大妞伤心的是,她是村长家唯一的孩子,而村长又是个典型的封建老顽固,一定要有个儿子才算有后,可偏偏他媳妇就是怀不上二胎,无奈只能找村里的赤脚医生诊治,结果这一诊治,错吃了几副草药,反倒把村长媳妇没病吃出了病,没办法只能去稍大一点的医院看病,也就是乡里的小诊所。</p>

结果打了两针,病情更重了,继续转院,到县城的小医院,结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发生了,不交押金就不给看病。</p>

大妞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就差沿街乞讨了,最后甚至在车站给人扛了几天行礼,这才算凑够钱,万幸大妞妈妈的病情并不严重,开始只是吃错药闹肚子,有些虚脱和肠胃炎,但凑够了钱这一检查,却发现了她妈妈的子宫有些异常,非但影响了怀孕,时间长了还有害健康,所以需要针对性治疗。</p>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