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雨,淅淅沥沥,半掩的窗帘在风的吹拂下,毫无规则的摆动着。床头的台灯,麻木的倾洒着惨白的灯光。灯光落在我的脸庞上,灼烧着我这一路的理想。
坐在床沿边,我的目光掠过窗前的风铃。如果不是此刻的注意,我可能已经忘了,原来我的世界里,还有一个风铃。它看上去有些疲劳,满身的灰尘并没有隐去它外表的娇艳。
风铃像一根线,纠缠着我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我起身走近风铃,风铃上印着一颗颗粉红的心。
记得灵禅那天一脸俏皮的把它放在我的手中,故作神秘的笑道:初,我把这个世界送给你吧!
当时的我,正在埋头读着一本从路边摊买来的三毛文集,虽然印刷的文字有些粗糙,但丝毫不影响。我头也不抬,淡淡的问道:“你送给我的世界里,有你吗?”我抬头,偷偷看了她一眼。灵禅有些娇羞的低头不语。我看得出来,她对我随意的这一问,上升到了人生这个高度。
灵禅傻愣在那里,似乎是在憧憬着未来的幸福,又似乎是在面临重大抉择。其实我不用眼睛看,也能知道她是欣喜的,至少她喜欢我这样有意无意的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我心想,这傻丫头又得乐上个半天了。
灵禅用愉悦的语气说:“我帮你把风铃挂起来吧!”我打趣回道:“只要你不把我挂起来就行。”她背过身去,我抬起头,看着她。灵禅熟练的打开包装精致的礼物盒子,里面是一个飘亮的风铃,看上去应该不便宜。
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欢风铃,就如同我不能确定我是否真的喜欢灵禅一样,我甚至不能确定我说过想要一个风铃的话语。
看着灵禅忙碌的样子,猛然间,我觉得她像只身姿曼妙的雨燕。在那时,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只雨燕早晚会飞离我的屋檐。
灵禅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迷人,我享受着这样的注视,就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尤其是那一头的齐腰长发,这也正是我第一次主动搭讪她的理由。我似乎对这样长发披肩的清纯女孩,毫无抵抗力。
今天的灵禅,看上去是特意打扮了一番,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香水味,清香宜人。灵禅遇见我之前,她喜欢的香水不是桂花味,只因那次我们一起散步公园时,秋风吹来桂花的芳香,我久久的伫立,不愿离开。
桂花的香简单,不做作,闻起来清爽,就像灵禅一样,一个简单的女孩,心里永远藏不住话,说话直来直去,毫无城府。
记得我追求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那天已是深夜,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刚回到家不久,我的手机就响起了老狼的那首《情人劫》铃声,当歌曲唱到“我所有的梦只有你曾看过”时,我略带惊喜的接起了电话。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初,做我男朋友好吗?”
我愣在那里,半天回不过神来,比起最初那些日子的冷漠,灵禅的态度突然转了一百八十度,我有些惊讶,半天回不过神来。过了好一半会儿,我才高兴的回道:“好啊!”之后,就是她不断诉说着我那些日子带给她的感动。
是啊,回想起那些日子,我真的觉得自己有些痴傻,每天除了老套的发条短信问候她之类的话外,我偶尔会给她发我的一些生活感悟。刚开始,灵禅只字不回。哦,不对,她回过一次,短信内容大意是不要再打扰她了。
当然,我不会傻到只发短信就能追求到她的地步。每天早上,我都会提前半个小时起床,买着早餐在她的必经之路等她。当然,结果可想而知,她直接从我身边走过。我一连坚持了一百多天,我清楚的记得,在一百零八天,当她走过我的身旁,还不待我讨好的送上时,她就一把从我手里夺了过去,回头对我莞尔一笑。
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隐隐发现她对我态度有所改变,从最初随意的素面朝天,到淡妆笑脸。
偶尔我也会写一些所谓的情诗给灵禅,那些情诗,后来被她用一个小盒子珍藏了起来。偶尔她想找我麻烦时,就会拿出一两张,故意朗声读了起来。每次听着,我都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真恨自己当初写了这些情诗,然后我就乖乖的束手就擒。
与灵禅第一次正式的约会,是在我们相遇的那个公园里。约会的地点是灵禅提出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在电影院之类的地方。我早早就去了,心里有些激动,也有些紧张。我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喜欢的女孩,就算她长得太漂亮,我也不会多看一眼。
灵禅来了,灵禅这次的打扮,竟然和我们第一次遇见时一模一样。她没有化妆,白净的肌肤和一头的长发,依旧令我心潮澎湃。她的第一句话:嘿,小子,情诗写的不错啊?
“哪有,不过是信手涂鸦之作?”我有些紧张的说道。
灵禅直愣愣的看着我,过了好一阵子,她说道:“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你能帮我写首情诗给他吗?”我心头一惊,难道灵禅是在暗示我放手吗?但是她前几天才说过要和我做朋友。
我勉强维持笑脸,故作镇定的说:“好啊!不过你得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我说话再也不像平日里那样顺溜了。
后来,我和灵禅围着公园转了几圈,最后在几棵桂花树坐了下来。灵禅开始说起她的故事,我认真听着,偶尔插上一两句话。这次约会,基本上都是灵禅在说话,我就像个配角。我从没想过,我会在一个女孩面前,紧张到这个地步。
看着眼前的灵禅,我的心,泛起丝丝涟漪。我悄悄的走上前,突然抱住她,然后用流氓的口吻说道:“哟西,花姑娘的干活。”其实,从后抱住灵禅,是想营造一种浪漫的,不知为何就变成低俗的调戏了。
与灵禅在一起,已经三年有余,那些时光,是快乐的。上班时,她一脸清高,就如我的灵魂一般。下班回来的她,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一会儿撒娇让我削苹果,一会儿让我帮她开饮料瓶盖。每次我都会无条件的依从,她也乐于这样的呼来唤去。
灵禅从一个不会做饭的掌上明珠,变成了的一个会洗衣做饭、烧菜和整理房间的贤惠女人。
在我们一起两年后,灵禅开始有意无意的暗示我去见她父母,她说她想要一个家。那时的我,以自由为人生基调,不愿过早的被婚姻束缚。至于另外一个原因,我难以启齿。灵禅的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国家公务员。而我呢?我除了每个月那微薄的收入外,我一无所有。
我是个自卑的人,我想逃避。我明知道这种事是早晚要面对的,在灵禅一次次提起后,我有些反感,那次,我们吵架了,也是我唯一一次凶她。她哭着说:我变了,我不再爱她了。
第二天,灵禅就收拾着行李,搬出了出租屋,我有些懊悔,但又碍于面子,开不了口。就这样,灵禅走了。几天后,我才厚着脸皮,又是讲笑话,又是送礼物,又是捶背,又是做鬼脸,反正是一脸讨好。终于,在灵禅忍不住噗嗤的一声笑后,我们和好如初。但是,这次我答应了要去见她的父母。
那天,我穿着灵禅买的西装皮鞋,提着一大堆见面礼上了灵禅家。灵禅的父母很热情,我礼貌的问候了一番后,然后就自觉的跟在灵禅身后帮忙切菜做饭。灵禅看了看周围,见阿姨叔叔不在,用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脑袋:“记得待会儿机灵点,把你平时的聪明劲儿都用上,少说话,看我脸色行事。”
在来灵禅家之前,灵禅向我详细介绍了一番叔叔阿姨,从他们的喜好到他们的性格,我都大概了解了。
吃饭时间到了,我依然有些拘谨。饭桌上,阿姨问这又问那,有些问题我正面回答,有些问题我打了擦边球,回答的模棱两可。灵禅不时替我说好话,说我对她如何如何好之类的。叔叔听完,觉得我踏实,关键是对灵禅好,脸色依旧春风满面。根据灵禅所说的,我知道叔叔的性格和我几分相似,年轻时面对爱情时也是傻头傻脑的。
阿姨似乎看起来是那种精明的人,当我回答他我的工作和家庭情况时,她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笑容在她的脸上僵住了。一旁的灵禅眼见形势不妙,用脚踢了我一下。
其实我当时也挺憋屈的,我看出来了,阿姨不喜欢我的家庭条件,大概是觉得我配不上灵禅,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
灵禅是独生子女,自然甚得叔叔阿姨疼爱。这点,我还是能理解的,谁不想自己的女儿有个好归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