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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称呼漫谈(2 / 2)

另外,既讲到了“郎”,另两个称呼也不可不提:当时,女子称呼丈夫的弟弟为“小郎”;而女婿又被称为“郎子”,就如《无双传》中,无双家人从小就戏呼王仙客为“王郎子”。

当时称呼女子,也常常将女子的姓氏前加上“阿”字称呼,例如在《齐推女》(作牛僧儒),中有:“元和中,饶州刺史齐推女,适陇西李某。……先生诘之,不伏。乃命追阿齐旨”。夫妻之间,丈夫称呼妻子也可如此称呼,这个也是从古传承下来的,例如《酉阳杂俎》中记载了魏韦英卒后,妻梁氏嫁向子集。嫁日,英归至庭,呼曰:“阿梁,卿忘我耶”?《旧唐书•卷一o一•辛替否传》,辛替否在给睿宗的奏折中有:“昔陛下为皇太子,在阿韦之时……”《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从祖兄子巨源传》中有:“于是太平公主矫为陈谟,上官昭容绐草遗诏,故得今上辅政,阿韦参谋……以阿韦临朝,以韦温当国”。

另外,唐代妇女嫁人后,一般被尊称为夫人,但是前面所贯姓氏为女子姓氏,例如《唐国史补》写道:“苗夫人,其父太师也(苗晋卿——姬水客注),其舅张河东也(张嘉贞——姬水客注),其夫延赏也,其子弘靖也,其子婿韦太尉也”。又如《朝野佥载》卷一,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钱塘县主簿夏荣看之。荣曰:“使君百无一虑,夫人早须崇福以禳之。”崔夫人曰:“禳须何物”。再如《北梦琐言》卷八:张褐尚书典晋州,外贮所爱营妓,生一子。其内苏氏妒忌,不敢取归……苏夫人泣而谓诸子曰:“诚有此子,吾知之矣”。而正史如《旧唐书》中亦多有此记载,例如《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中亦有记载:“其母郑夫人,贤明妇人也,家贫,为稹自授书,教之书学”。《旧唐书•卷一七一•李渤传》中称呼崔的母亲为“韦夫人”:“逢吉等奏对曰:‘崔凌轹中人,诚大不敬。然母是故相韦贯之姊……韦夫人号哭,对中使杖四十,拜章谢恩,帝又遣中使慰安之”。而《新唐书》,中亦复如此《新唐书•卷七七•后妃传上•昭德王皇后传》:“将葬,后母郕国郑夫人请设奠,有诏祭物无用寓,欲祭听之”。《新唐书•卷一六三•柳公绰附玭传》:“山南曾祖母长孙夫人年高无齿,祖母唐夫人事姑孝,每旦,栉纵笄拜阶下,升堂乳姑,长孙不粒食数年”。而未见从夫姓称呼也。

说了这么多,才现还没有讲到当时的自称。当时的男子多自称为“某”,也有谦称“仆”的,称呼就比较多了。而女子除了像后来的女子那样谦称为“奴”外,更多的是自称为“儿”,同时,也有女子自称为“某”的。

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称为“相公”,而不像后来那样用的普遍;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官员相互之间称为“阁老”;刺使被尊称为“使君”;县令的尊称为“明府”;至于县丞等则被称为“少府”。而他们都常被尊称为“明公”。

另外,看看唐代官场中的相互称呼和百姓见了皇帝或官员的称呼,就感到那时人们间的关系远较明、清时代更加平等:

在唐代,“大人”只是作为父亲的尊称,并不用于称呼地位高于自己的官员,而且下级官员见了上级官员或百姓见了官员,也并不像后世那样奴颜婢膝。当时,对于官员的称呼普遍是呼其官职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称其“行第”。宰相见了一个刺使会自称为“某”,而称呼此刺使为“某刺使”或是“某使君”,而这个刺使对宰相的自称亦是“某”,同样,这个刺使治下之民称呼这个刺使,也是“某刺使”或是“某使君”,而刺使对百姓的自称亦同百姓对刺使的自称——“某”。

例如,像郭子仪这样地位的人,对给他家修墙的工人讲话时,自称为“某”,而工人回话是也自称为“某”。

同样,对于一个侍郎,无论是其长官或是其下级以至于百姓,俱呼其为“某侍郎”,而对于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狱中待审的囚犯,也是称呼其为“某卿”,例如,张文瓘为大理寺卿的时候,获罪的人都说:“张卿所罚,不为枉也”。即使在公堂之上,百姓若是男子也是自称为“某”,而女子亦自称“儿”同常时一样,例,《开元传信记》中记载,裴宽审案,曾接到状纸,为两女子争猫,其状纸云“若是儿猫,即是儿猫。若不是儿猫,即不是儿猫”,这状纸也可为一笑。

唐代官员有自称为“卑官”,但记载中很少见。《大唐新语》卷三有拾遗王求礼谓钦望说:“卑官贫迫,奈何不使其知而欺夺之,岂国之柄耶?”

另外,百姓见了皇帝,也同百官一样自称为“臣”,这可见于明皇逃难时和一蓍老的对话,以及德宗出巡时与一农民之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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