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自己的儿子,女儿也越来越多,那得多大机构管理?弄不好又乱套了。借着这次机会,狭着新朝刚刚建立的威势,再说李氏被武则天杀的差不多了,剩下一些小虾米起不了什么作用。这时宣布也就能顺利完成,一旦几十年之后再想宣布就难了。
李孝宣布的圣旨太多,那些记录的太监以增加到好几个,每个忙得头不抬眼不睁的生怕漏下什么。
但很快朝臣就弄明白了,其实管理机构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动,变动最大的是九寺五监,他们分别归入了其他部门,六部增加到十部,分别是礼部,又叫文化部。
兵部又叫国防部。刑部又叫司法部,吏部又叫组织部,户部又叫民事部。
工部和匠作监合并成立工部,又叫工商部,单独把农业从户部分出和司农寺成立农业部。
驿站从工部分出,成立交通部。把礼部当中的科考和国子监合并成立教育部。在户部中分出一部分和少府寺合并成立财政部。
全国取消折冲府,废除了府兵制度,军队和地方分开,军事问题统一由国防部负责,负责征兵、粮饷、训练和驻防。没有指挥打仗的权利,战时指挥权归入参谋部,由皇上亲自指挥参谋部。
大理寺取消,成立大唐最高法院,主管审判,在各州设立中级法院,县级设立初级法院,分管各种案件的审判。以后各州府县府不再有判决的权利,牵扯到犯罪的一律由法院审理判决。
御史台变成检察院,负责官员的监督和审查,查出罪证后移送大理寺,也就是法院判决,御史台将不再有处置权,可法院不再有追究权利。
在全国州府县衙撤销县尉一职,治安和刑案全部由警察局负责。在司法部治下成立警察总局,指挥全国各级警局,州设警察局,县设分局,乡镇设警察所。
让李孝这么一弄,县府和州府无论是县令,还是刺史权利大为减小,他们只能发布行政命令,监督法院和警察局,并没有直接的权利,同时李孝宣布,全国十道设立五个军区,分别派任军队,统一由国防部负责。
这一来军队,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每一个人都无法掌握三种权利,而三种权力全都集中在皇帝手里。
甘州一直是这个模式,杨凡他们并不觉得奇怪。但此时无论是大周的官员,还是新启动的官员,其中不凡能人,都吸了一口凉气,李孝这一套是哪学来的,太严密了。
第一个交给法院和御史台的就是原来大周的官员,他们此时还全都关押在东宫之内,要求一到两个月之内审结案件,根据大唐院律判刑。
同时再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情况建立监狱,取消五大主刑中,苔刑 仗刑,和流刑,只保留有两种刑罚“徒刑和死刑。”
犯罪的人,关进监狱服刑,时间不等,当然最高为死刑,其次是无期徒刑,以下最短到一个月,在监狱中的人要干活,那些征发徭役的活当然是他们干,这也是皇上宣布取消徭役的原因,如果犯人不多,由官府出钱雇人来完成。
关于税收方面因为牵连太广,李孝只是下达了一个简单的意向,由三省研究的。宗旨是取消租庸调制,以后完全按折现征收。农业按实际土地征收,取消人头税,也就不再是摊丁入亩丁按人口收,而是按土地数量征收,制定商业税收标准,将研究详细数量和比例。
这些一条条的宣布,让各级官员都接应不过来,李孝从李湄手里接过一大沓子纸,开始宣布,从今以后各部的长官和副长官,由皇上亲自册封,从各部以下的官员,由吏部研究后上报皇上批复册封,包括县级以上的政府官吏,其他吏员由吏部研究后中书省批准。
这一宣布大家都把眼睛瞪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关键时刻,别管怎么变化,每个人担任什么官职才是最重要的。位列朝堂能建功立业,不过封妻荫子就谈不上了,因为没有特殊功劳是不会封爵的,虽然还保留了王侯公子男的爵位制度,但除了皇室成员和皇上特批,不会再有爵位出现,也不再具备权利,只是身份象征。
李孝这个方法,是借用了后世很多君主立宪国家的做法,特别是英国的制度,虽然他还做不到君主立宪制,但不妨碍他实行这些。不能不说那个隐藏在暗中的黑手,让武则天大开杀戒为李孝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让他这一套能在没有阻力的情况下贯彻下去。
就是因为这个,李孝有一种怀疑,那个人是不是知道这个结果,他到底是帮自己,还是害自己?这些综合到一起之后,李孝更加的怀疑陈慧好像没死。那她下一步要干什么?自己并没走民主道路,她是不是也要开始针对自己了呢?
从打他怀疑陈慧没死的时候,就怀疑她在逼着自己往这方面走,但如今自己已取得皇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大权独揽是不是违背了她的意思了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