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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李斯之死?(2 / 2)

李斯于是对赵高说:“这儿离成阳还远,我们随行的军马不是太多,万一皇上去世的消息传开,恐怕会发生混乱,不如暂时保密,不要发丧,回到咸阳再作道理。”

他们于是把秦始皇的尸体安放在车里,关上车门,放下窗帷子,人从外面什么人也看不见。随从的人除了胡亥、李斯、赵高和五六个内侍外,别的大臣全不知道秦始皇已经死了。车队照常向咸阳进发,每到一个地方,文武百官都照常在车外奏事。由于正值盛夏,秦始皇的尸体很快腐烂了,发出阵阵恶臭。赵高为了掩盖这臭味,买来许多咸鱼,企图用鱼腥味加以掩饰。

蒙恬是当初率军灭亡赵国的,以至于赵高一家人因此沦为了奴隶,可以说,蒙恬与赵高有着不共戴天的世仇家恨。想到秦始皇的长子扶苏继位后,势必更加重用蒙恬。赵高于是与胡亥商量,准备将秦始皇的遗诏销毁,然后杀死扶苏,由胡亥继位。胡亥当然求之不得,但他们知道要干这样的事,必须赢得丞相李斯的支持,否则不可能成功。

赵高找到李斯,说:“现在皇上的遗诏和玉玺都在胡亥手里,要决定哪个接替皇位,全凭我们两人一句话。您看怎么办?”李斯大吃一惊,赵高接着说:“您的功劳比得上蒙恬吗?您跟扶苏的关系比得上他和蒙恬吗?”

李斯愣了一会儿,说:“我比不上他。”赵高说:“要是扶苏做了皇帝,他一定拜蒙恬做丞相。那时候,您只能回家种地了。公子胡亥待人宽厚,要是他做了皇帝,您和我都有好日子过。希望您好好考虑。”

李斯是一个对权力极为看重的人,想到扶苏继承皇位以后,自己一定保不住丞相的位置,就和赵高、胡亥合谋,假造了一份诏书给扶苏,说他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将军蒙恬和扶苏是同谋,两人一同赐死,兵权交给副将王离。

扶苏接到这封假诏书,万分悲痛。蒙恬怀疑这封诏书是伪造的,要扶苏向秦始皇申诉。可扶苏是个老实人,说:“既然父皇要我死,哪里还能再申诉?”就这样自杀了。蒙恬也悲愤而死。

赵高等人到了咸阳后,宣布秦始皇死去的消息,举行丧葬,并且假传遗诏,由胡亥继承了皇位。这就是秦二世。

四、东门黄犬

胡亥篡得皇位后,赵高便开始着手铲除李斯。尽管李斯满腹经纶,不乏治国安邦之术,但论阴险狡诈,还是敌不过赵高。李斯曾给胡亥上了一个《劝行督责书》,规劝皇帝用重刑治天下,对那些犯罪的官员,不管高低贵贱,一律刑法伺候。赵高心想:如果有人上殿对皇帝说了自己的坏话,李斯绝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从中发难,到时候自己肯定逃不脱刑罚。于是便鼓动胡亥说:“您作为万民之主,理应高高在上。当年先帝威震四方,虽然每天和大臣见面,但他们不敢随便乱说。如今您刚刚继立,年纪又小,很多事未必非常了解,万一和大臣们议事时言语不当,肯定会让他们轻视,虽然当面不敢说什么,背后肯定会妄加评论,这不是玷污了皇上的英名吗?依我看,您今后不必上朝,如果有大臣求见,就让我和其他几个熟悉法令的官吏通报,经过商议后再作裁决。达么一来,大臣们见皇上处事有方,自然不敢妄加菲薄了,老百姓也会称赞您是一代圣主。”

胡亥觉得这个主意甚好,自己也乐得安逸,便把一切大事统统交给赵高处理。游说成功后,赵高便开始进行下一步行动——离间李斯和胡亥的关系,并借机陷害。陈胜、吴广起义时,李斯的长子李由曾镇守荥阳,没有挡住义军西进的队伍。赵高于是抓住这一点,诬陷李由和陈胜是邻县的同乡,因此不肯积极镇压,而李斯身为丞相,仍然心怀企图,想自立为王。

李斯明白过来,这才上书揭发赵高的罪行。但此时的胡亥已经被赵高所蒙蔽,相信李斯是为了篡位夺权,因此下令将李斯关进监狱。胡亥安排赵高来审理此案,赵高自然求之不得。他指使狱卒对李斯严刑拷打,让其招供谋反之事,位居三公的李斯哪儿受过这种酷刑,再加上年岁已高,最后逼不得已,只好承认了“谋反”之罪。

这时的李斯虽已招供,但依然心存侥幸,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反叛之心,而且有功于秦朝,当年被秦始皇治罪时,曾依靠一篇《谏逐客书》而力挽狂澜,如果将自己的冤情告知皇上,说不定能得到赦免。

可惜李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赵高耳目众多,他精心炮制的申辩书根本没送到胡亥眼前,就被赵高扣下了。赵高派人四处搜捕李斯的宗族,宣布李斯因谋反罪被判腰斩,株连三族。

当李斯与儿子一同被押上刑场的时候,李斯对儿子说:“多想与你牵着黄犬,回老家上蔡东门去打猎呀!可现在办不到了。”后来的文人墨客,把李斯这句将死之言缩成了“东门犬”三字,既表示恨不如初,也表示对自己追逐一生的权力的彻底决绝,但这种决绝只有在人鬼交替、阴阳分界的这一刻,才能被领悟。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这条残酷的法律正是出自李斯之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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