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侠之一名> 第四十七章 有时候,家比性命是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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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有时候,家比性命是要重要(1 / 2)

 兔子喜欢吃什么呢?

便是不知道,但是来到这一片草原,然后又看见如此多的兔子,那么肯定的一点,就是兔子肯定是要吃草的,那么这是否就说明了兔子喜欢吃草呢?就好像作为一个人来说,每天都需要吃米饭,那么是否就能说明人很喜欢吃米饭?

这并不能确定,但是能够确定的,是一直吃着草的兔子,闻到另一种东西的香味的时候,是肯定抵挡不住其中的诱惑的。

不要问为什么,因为沈飞面前的景象便足以说明这一切了。

沈飞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一堆兔子,是的,在林山做完手脚之后。只那么一点的时间,旁边的兔子蜂拥而上,一堆草瞬间变成一堆兔子。

沈飞是懊丧不已,要是林山早些来,又或者自己虚心一下问问林山的话,那么自己的所做的不就一天就可以搞定了?话说回来,虽然说现在沈飞依旧是可以收这些兔子作为式神,可以弄个什么七十二,百零八的阵势,但沈飞却没有意动。现在来说,36式神已经是够烦的了,要是弄更多的话,沈飞可懒得去弄。

要不是御剑诀是需要式神的话,沈飞连收服式神都懒。

眼看着食物就快要吃完了,可是来的却只有普通的兔妖,却始终没有见到那一只王者一般的火红兔子。

难不成这些还吸引不了那只兔子?

忽然间,只见那些不停啃草的兔子停下了它们的动作,不约而同地,将它们的头颅面向去了一个方向。

兔子,便是兔妖,其智力比之人类自然是极为低下的。而在兔子的眼中,生存自然放在第一位的,而吃便是兔子生存的必要手段。动物可不像是人,有着五花八门的心思,在吃的面前,很少有东西是可以超越的。

而能有着资格,让它们,这些兔子放下食物而注目顾盼的,也就是只有一个了。

那是它们的王者!

沈飞终于等到了!那一只没有半点杂毛的火红兔子!

烛火兔王,是兔子的王者。这个不错,但是便是王者,也是休想将美味从它们的嘴里抠出来。而身为王者的烛火兔王也自然不会抢别人嘴里的吃食了。但是身为王者,兔子也是没有尝试过这等美味,但尽管它跑得比其他的兔子要快上许多,却仍然是那些近水楼台的兔子先尝到美味。

只是剩下来的美味已经不多了,而剩下来的,只不过是仍然残留着美味气味的普通食物罢了,堂堂王者,却没有沦落到和普通兔子一起抢这剩下的杂草。

虽然是很香,但是烛火兔王毫不留恋,只是在转身的时候,似乎流下了一些兔涎。

沈飞急忙问道:“林山你还有没有萝卜?”

林山摇头,刚才怕效果不够,已经拿了所有的萝卜出来了,再说了,他的背包里面,虽然是很大,但是装太多的东西也是背不动啊!虽然这样来说,兔子是注定捉不到了,但是这已经说明了这法子对兔子有用,下次再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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