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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有时候,家比性命是要重要(2 / 2)

虽然这样还是需要再来一次,但是现在沈飞已经收集足够修炼的式神了,只是施放的御剑诀是个花架子而已。但是现在的沈飞也不需要这种强大的力量,一来没有多大的对头,二来他也不是一个对于修炼成为一个高手这件事情极为狂热,他只需要慢慢修炼就好。

只是,“你们看,那只兔子没有走掉啊!”就在沈飞失望准备离开的时候,林淼却是看到,沈飞一直垂涎的那只兔子,在没有了美味之后,竟然还是没有走掉,而是直愣愣地站着不动。

“怎么回事?”沈飞明显是知道多一些的,这只兔子不只是站着不动而已,它的眼神已经快渗得出血来,眼睛发红得如同红宝石那般,浑身的火红皮毛都要炸出来那样。

这表示了,这烛火兔王,现在极为愤怒!

“你们闻不闻到一股烟味?”林山忽然说道。

“烟味?糟了!”

沈飞想到一种可能性,连忙仔细闻了闻空气中传来的烟味,忽然向着一个方向狂奔而去!而这个时候,烛火兔王也已经跳走,其速度比之沈飞要快了许多,瞬间便后来居上,最后只有沈飞望着它屁股跑的份儿。

林山和林淼虽然不明白沈飞所说的“糟了”到底是什么,但是他们却是相信沈飞不会因为一些无谓的原因而表现出这样的反应。在愣了一愣之后,林山便果断跟上了,而林山跟上,自然就不会有林淼落下的理由了。所以他们也是一前一后出发。

一前一后到了,这个纵火之地。

这里原先可能是一片水草丰美之地,也许只是杂草重生,也许只是光秃秃的草地地方,但是现在,在遭到了火焰的鞭笞之后,这里只能是一处黑土。

兔子们世世代代居住在这片草地上。它们虽然吃着草,而且是拥有着火焰的能力,但是它们却是越发地要守护着这片地方。不错,兔子是很弱小,弱小地几乎无论什么样的猎手来到,它们都没有想着反抗,只是想着蹦蹦跳跳地逃跑。

但是,只有这一片草地,是不可以动的逆鳞。

名为烛火兔妖的兔子,虽然是火焰的使用者,但终究不是火焰,红色的皮毛虽然有着耐火的特性,但是终究不是火焰,是抵挡不住火焰的侵蚀的,但是它们,仍然是固执而顽强地来到这里,忍受着这燎原的火焰,死死盯着那个那只操控着火焰的手。

沈飞不是兔子,对于火的耐性就更不够了,但是尽管站得远,沈飞也是清楚看到那个重货燎原的人,那个惹来不知多少只兔子的愤怒的人。

而在这片草地上,本来就不容易着火,但是,雨量充沛的夏天已经过去,寒冷的冬天也没有到来的干爽秋天,尽管这都是一些含水量大的草类。却也是迅速的烤干,燃烧起来,而在到了大火燎原的时候,却已经救不得了。

沈飞很愤怒,他并不认为有一些合适的方法来捕猎,但是这种极端的方法,只能带来一时的利罢了,而这些兔子,却是会失去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而靠着这片草地的兔子生存的猎人,妖怪精灵野兽等,也失去了一处觅食之处。

这样彻底破坏生态的人,沈飞很是讨厌!

侠之一名,为了眼中的善恶正义而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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