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唐贞观十五年,因立储之事,帝与太上皇彻夜长谈,论及皇子相争及朝臣结党之祸,帝始着手整肃党争。贞观二十年正月,皇六子晋王与敏贵妃串谋陷害皇太子一事,更加触怒皇帝,决心整肃朝纲以安社稷。
唐贞观二十年,楚建业二十年,齐弘仁二十一年三月十七,谏议大夫刘全上表:“自古者,诸皇子居京城,则易与朝臣结成利益集团,引发党争,于社稷不利。请分封诸皇子往各地以平之。”帝准奏。乃下诏:“册封皇长子汉王李哲为汉中太守;皇二子蜀王成都太守;皇三子秦王李治为潼关太守;皇五子陈王李恪为陈留太守;皇七子临淄王李兴临淄太守;皇八子淮南王李安为阜阳太守。即日起各往封地。未有诏令诸王不得入京;诸王不得与私相会于五品以上官员。违者即废封爵,贬为庶民。”此即位当世所熟知之《分封诏》。贞观皇帝希望通过分封诸子于各地以避免朝臣与诸王相交,形成利益集团,相互倾轧,危害国本。未知《分封诏》能否如帝之所愿,且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