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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油都之行(1 / 2)

 (); 忘却是人情感的一种自我修复功能。很多时候,当人遇到不开心或者极度痛苦的事情的时候,记忆往往会把这段不堪的印象尘封,如果没有特定的事情刺激,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记起,当年的月遥,也就是现在的陈倩宁,就是我曾经糟乱记忆中惊鸿的一瞥。

大学的时光一直是我比较反感的记忆,因为大二的时候我被交往了一年多的女朋友给踹了,狠狠的踹了。就像很多大学里被撬对象的例子一样,她也给了我一顶非常赞的绿帽子后,通知我,我们拉倒了。

为了这事,我难过了好久。

分手的时候,我还受到了诅咒,就来自那个恶毒的女人,咒语是:“就你这样的,没了我,你一辈子都找不到对象”。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刚出生就被诅咒的睡美人一样无助,而且诅咒也确实应验了一段时间,大学期间我真的就一直都是光棍。

现在想想,这很有可能是我当时的脸皮薄有关,被她那样的羞辱,就当真了,一直觉得自惭形秽。而且大学的时候,我身边也没有静海老和尚这样无耻的人,如果当年我有静海老和尚的教导,我何苦落单那么久。

男人在寂寞的时候,最容易干的就是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撸管,一件事情是健身。幸好,我最常干的是后者,让我保持住了体型,也留住了健康。

要不然,我工作的这几年,就我这个加班的频率和强度,我早就得累得见阎王去了。而且在纳順丕的鬼屋,我被自锁的绳子套套住脖子,如果没人救我,就算是我让飞贼给尿醒了,我还是会被吊死在房梁上。

除了健身,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刀枪。管制刀具和枪支都是我国禁止的,但并不代表就弄不到。对于枪我总感觉太危险,而且购买成本太高,所以我就倾注了更多的心血在刀上。

因为我本身是个实用主义者,而且钱口袋也不是那么的充裕,所以我买的都是几百块钱的国产高仿刀,用着效果也不差。

到后来我有了随身带刀的习惯后,我就又转型到折刀,无论穿什么衣服身上总会有一把,因为我特别喜欢欧美的一句俚语——oneknife,onelife(一刀,一命)。给白无常烧纸那晚要是我没这习惯可就糗大了。

不过这都是我工作后有了自己的财力才能随意买的。大学的时候,生活费才能有几个钱。因为我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冷钢的49KS爪刀,也就是传说中的钢虎,那完美的弧线真是掉我眼睛里就拔不出来了,喜欢得不得了。钢虎当时的价格要600多,于是,我节衣缩食好几个月,才买了一把,比我的吉他还要贵。

我这个人还有个缺点就是盲目自信,在网上看人家的爪刀玩得潇洒自如,我就觉得人家能玩的好,爷也能,殊不知人家在别人前面显摆的时候,后面有多少的练习。

于是,从来没有玩过爪刀的我,上手就飞速地旋转。果然,不出所料地把刀抡了到自己的手上。因为刀太锋利,上手的速度还特别的快,就造成了我手掌那个无法复原的伤疤。

可真是他娘的疼啊。不过当时我体能正值巅峰,身体素质好得不得了,一点不像现在在单位这样天天坐着不锻炼,都快变成一个废人了。刀伤很快就好了,只是留下了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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