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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公平待遇时如何打官司?(1 / 1)

 在春秋战国时期,只要别人损害了你的利益,你都可以打官司,向司法部门起诉他。同样,如果你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也同样会被人起诉的。

众所周知,在现代打官司都要交诉讼费,在当时打官司需要交诉讼费吗?其实,也同样需要。不过,当时的诉讼费并不是钱。小案子只需要交一束箭,大案子则需要交三十斤铜。小案子交完诉讼费即可开庭审判,但大案子需要三天后才可以开庭审判。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诉讼都有期限:都城内为十天,城郊为二十天,城郊以外的野地为三十天,诸侯国内的则有一年。超过期限,一概不再受理。所以,想要打官司需要抓紧时间。

不过,对于因为鸡毛蒜皮而吵架或打架的人来说,就没有必要再打官司了,会有像居委会大妈一样的部门专门负责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就将双方的姓名和发生分歧的事情的原委记录在案,以提交上级处理,期间如果谁先报复,就惩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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