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一个秋日,我去看望夏洛克·福尔摩斯。当我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和一位矮矮胖胖、脸色通红,并且有着一头火红色头发的老先生在交谈。我不禁为自己的贸然到访表示歉意。就在我想离开的时候,福尔摩斯一把将我拉进了房间里,并随手关上了门。
他高兴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来得真是时候。”
“恐怕你正在忙着吧。”
“是呀,我确实非常忙。”
“那我去隔壁房间等一会儿。”
“不用了。威尔逊先生,这位华生先生是我的好朋友和助手,他协助我成功地破获了许多案件。毫无疑问,在办理你这件案子时,他一样会最大限度地帮助到我。”
这位矮胖的老先生半站起来,向我点了点头以示致意,从他那被厚重眼皮遮盖住的小眼睛里迅速地闪过一丝怀疑的目光。
“你坐在椅子上吧。”福尔摩斯说着又重新坐进他的扶手椅里,两手指尖并拢着。这是他沉思时的习惯。“亲爱的华生,我了解你。咱们两个都一样,对生活中那些平平常常、单调乏味的老一套毫无兴趣,而只钟情于那些离奇少见的东西。你是如此满怀激情地把那些东西一一记录下来,足见你对它们的兴趣之大。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么说,你的这种做法是为我那微不足道的冒险生涯增光添彩。”
我回答道:“我确实对你办理的那些案件有很大的兴趣。”
“你肯定还记得那天我们在讨论关于玛丽·萨瑟兰小姐那个简单的问题时,我说过的那段话:为了获得新鲜奇妙的效果和异常默契的配合,我们一定要深入生活,因为生活本身比任何无边的想象都更富有冒险性。”
“恕我冒昧,我倒是对你这个说法表示怀疑。”
“是吗,华生?不过你还是要认同我的看法。否则,我会列举一连串的事实来推翻你的道理,然后你就不得不承认我才是对的。不过现在还是闲言少叙,这位是杰贝斯·威尔逊先生,他是专程过来找我的,并且对我讲了一个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听到过的最不寻常的故事。我曾经说过,最离奇、最特别的事物往往是和较小的罪行有关,而非较大的罪行,而且有时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真的有罪行发生。以我目前听到的情况来说,我还无法判断眼前这个案件是不是和犯罪有关。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事件经过了。威尔逊先生,麻烦请你从头讲一下这件事情的经过。这不光是因为我的朋友没有听到之前的那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件事非常奇特,所以我十分想从你这里了解到所有尽可能详尽的细节。通常说来,当我听到一些可以推动事件发展的情节时,总是能联想到其他类似的几千个案件来帮助自己判断。但这一次,我必须承认,这件事很不一般。”
这位又矮又胖的威尔逊先生有点骄傲地挺起胸膛。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破旧的、皱巴巴的报纸放在膝盖上,伸长脖子查看着广告专栏。这时我仔细地观察着他,希望学习我朋友的方法,从他的穿衣打扮上看出点名堂来。
可是我却没什么收获。从外表看起来,他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英国商人,臃肿肥胖、举止夸张、行动迟缓。他穿着一条松垮的灰色格子裤,一件没有系扣子的、看上去有点脏的燕尾服,露出里面的浅咖啡色背心,背心上还系着一条埃尔波特式粗铜链,链上坠有一块中间有一个方形窟窿、来回晃动着的金属片当装饰。旁边的坐椅上,还放着一顶磨破了料子的礼帽和一件旧得褪色的褐色大衣,大衣领子都被压出了皱褶。总的来说,除了那一头鲜艳的红色头发和一脸恼怒、不满的神情之外,这位客人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福尔摩斯很敏锐地注意到我在做什么。当他看到我似乎有疑问时,就笑着摇摇头。“他曾有一段时间干过体力活,爱吸鼻烟,还是个共济会的会员,去过中国,最近写了很多东西。除了这些一眼就能看到的情况外,我也没发现别的。”
杰贝斯·威尔逊先生听到这些话以后突然坐直了身子,虽然他的手还在报纸上,但眼睛却紧盯着福尔摩斯。
“我的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这么清楚我的那些事?”他问道,“你居然知道我曾经干过体力活?千真万确,我以前在船上做过木匠。”
“亲爱的威尔逊先生,看看你的双手吧,右手明显大于左手,这是因为你用右手干过重活,所以这只手的肌肉远比另一只手发达。”
“哦,那你又是怎么看出来我爱吸鼻烟并且加入了共济会的呢?”
“我如果告诉你的话就显得看低你的理解力了,更何况你竟然不顾你们社团的严格团规,带着弓字形的指南针样式的别针。”
“噢,原来是这样,我确实把这个给忘了。那么写作呢?”
“还有什么更显而易见的吗?你右手袖子上有长约五寸的地方闪闪发亮,而左手袖口经常与桌面摩擦的部位打了个整齐的补丁。”
“那中国呢?”
“你右手腕上那个鱼形文身只可能是在中国纹的。我对刺青有过一些研究,也写过此类题材的论文。可以细致地用粉红色给大小不一的鱼鳞着色这种技术,是中国独有的。另外,你的铜链上还坠有一枚中国硬币,那不是更加明显了吗?”
威尔逊先生大笑起来。他说:“啊,我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啊!我开始还以为你有多神通广大呢,但原来也不过如此。”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现在才明白不应该把过程坦白说出来,大智若愚才是上策。你看,本来我的名声就不太好,总说实话会自绝后路的。威尔逊先生,广告找到了吗?”
“找到了。”他一边回答一边用粗红的手指指着一则广告,“就是这个,整个事情都是因它而起的。先生,你们自己读读看吧。”
我接过他手里的报纸,照着念道:
“红发会:因已故黎巴嫩人伊奇吉亚·霍普金森(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之善意遗赠,红发会现有一空缺职位。工作实为挂名,薪金为每月十六英镑。凡红发会男性会员,年满二十一岁,体魄康健,智力健全者皆有资格申请。报名时间为下周一上午十一时,报名地点是舰队街教皇院7号本会办公室邓肯·罗斯处。”
在读了两遍这个奇怪的广告后,我不禁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坐在椅子上笑得浑身乱颤,他高兴时总是这样。他说:“这个广告非常奇怪,是吗?威尔逊先生,请你赶快把你的一切,还有你的家人以及这个广告带来的好处都说出来吧。华生,你先记一下报纸的名字和日期。”
“这刚好是两个月前的《纪事晨报》,日期是一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很好。威尔逊先生,请你开始吧。”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就像我刚才说的,”杰贝斯一边擦着额头一边说,“我在市区旁边的塞克斯—科博格广场有一家小当铺。生意不大,这些年来,我也只是靠它勉强过日子。以前还雇得起两个伙计,但现在只能雇一个了。其实就连一个伙计我都雇不起,如果不是因为他为了学做当铺生意自愿只拿半份薪水的话。”
福尔摩斯问道:“这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
“他叫温森特·斯伯尔丁,年纪不算小,但我也说不上准确的岁数。福尔摩斯先生,这个伙计聪明能干。我非常清楚,他其实可以过得更好,赚多一倍的薪水。但既然他是自愿的我又何必自寻烦恼呢?”
“是啊,你能以这么低的工钱雇到一个伙计真是太幸运了,像你这样幸运的雇主可是很少的。或许你的伙计也和这个广告一样不寻常吧?”
威尔逊先生说:“啊,他有个毛病。他简直是有些疯狂地迷恋摄影。总是四处照个没完,没有一点上进心。每次照完相就一头扎进地下室去冲照片,比兔子钻洞还要快。这就是他最大的缺点了。不过总体说来,他是个好伙计,也没有坏主意。”
“我想,他目前还是和你住在一起的吧。”
“是这样的。另外还有个小姑娘也和我们同住。这丫头十四岁了,平时负责做饭、收拾屋子。我家就只有我们三个人,因为我是个光棍,没有结过婚,我们三个人一起平静度日:住在一起,一起还债,如果还有其他什么事的话。
“扰乱我们平静生活的就是这个广告。正好是两个月前的今天,斯伯尔丁拿着这份报纸走进办公室,说:
“上帝啊,如果我是个红头发的人该多好啊。”
“我问:“为什么?”
“为什么?现在红发会又有一个空缺职位。如果能应征到这个职位就相当于发财了。据说空缺远远多于那些前来求职的人,被委托管理那些资金的理事们都不知如何是好了。如果我能拥有一头红发,或许就能谋得这份美差了。”
“我问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福尔摩斯先生,我平时是个深居简出的老头。因为我做的是上门买卖,用不着外出兜揽,所以常常连着几个星期都窝在铺子里,以至于不了解外面发生的事情。因此,我总是希望听到点外界的新闻。
“斯伯尔丁惊讶地瞪着我反问:“你难道没听说过红发会吗?”
“从来没有。”
“你这么说倒让我糊涂了,因为你就够格去申请那个职位啊。”
“可以吗?”
“虽然年薪只有二百英镑,但是工作轻松,也不会妨碍自己已有的工作。”
“你们可以想象,这对我的诱惑还是相当大的。因为这些年来,我的生意并不景气,如果每年能额外赚到二百英镑,那真是再幸运不过了。
“于是我说:“你跟我说说详细情况吧。”
“好,你看,”他指着广告对我说,“红发会现在有个空缺职位,广告上有应聘地址。据我所知,红发会是由一个名为伊奇吉亚·霍普金森的美国富豪创办的。他自己就有一头红发,而且对每一个红头发的人都有很深的感情。他去世后大家才发现,他把自己的巨额遗产都委托给了财产受托保管人,并留下遗嘱说要用这笔遗产的利息让所有的红发男子都可以享受到一份安逸的工作。听说待遇十分优厚,干活却很少。”
“我说:“申请的人肯定是数以百万的。”
“他说:“不会这么多的。你看,事实上只有住在伦敦的成年男性才有条件申请。因为这个美国人年轻时发迹于伦敦,他希望为这座城市做点贡献。而且据说,只有真正火红色的头发才是符合标准的,如果过深或过浅的话,即使申请了也是没用的。好啦,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觉得可以就去申请吧,但是如果你觉得会因为这区区几百镑而惹上麻烦,那就算了。”
“先生们,就像你们亲眼所见,我的头发正是鲜艳的火红色。所以我觉得如果真的要竞争的话,我比任何竞争者都更有希望胜出。斯伯尔丁好像十分了解这件事,我觉得他或许能帮我一把。于是,我决定停业一天,也放他一天假,然后我们就一起来到了那个广告上刊登的地址。
“福尔摩斯先生,我真是不想再看到那样的场面了。来自不同地方的、拥有各种发色的人们,全都挤到那个地方去应聘。远远看去,教皇院就像一辆放满柑橘的推车。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则广告竟然招来了如此多的人应征。这些人拥有各种颜色的头发——稻草的枯黄色、柠檬的亮黄色、桔色、砖头红、爱尔兰猎犬的毛色、藏红色、土褐色等。但是,就和斯伯尔丁说的一样,真正耀眼的火红色很少。我当时看到这么多竞争者不免很是失望,想要放弃。但是斯伯尔丁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连拉带拽地拖着我挤过人群,一直来到办公室的楼梯前。楼梯上的人流分为两股:满怀希望上楼的,垂头丧气下楼的。我们拼了命一样地往里挤,没用多久,我就已经进到办公室里面了。”
福尔摩斯在这位委托人停下话头吸鼻烟的时候说:“这真是太有趣了,请你赶快继续讲下去吧。”
“办公室里只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一个比我的发色还要红的小个子男人坐在桌子后面。他在和每位应聘者交谈几句话之后都会挑出些毛病来,然后拒绝他们的申请。看来,想获得这份工作还是很困难的。可是当轮到我时,这个小个子男人明显客气多了,还特别关上房门以便我们单独交谈。
我的伙计介绍说:“这位先生名叫杰贝斯·威尔逊,他想来申请那个空缺的职位。”
对方兴奋地说:“他太适合这个职务了!他完全符合一切要求!哦,我从没见过有比他头发颜色更好的人了!”他后退一步,歪着头,紧紧地盯着我的头发,把我看得都不好意思了。接着,他一下冲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祝贺我应聘成功。
他说:“你要是再犹豫可就太让人失望了。不过,不好意思,为了以防万一,我想你是可以理解我的这种做法的。”说完,他伸出手死死地拽住我的头发,使劲往外拔,直痛得我大喊起来才松开手。随后,他对我说:“我清楚地看到你痛得都流出眼泪来了。请原谅我如此小心谨慎,因为我们曾三次被骗:两次是带假发的骗子、一次是染头发的骗子。”说完他就走到窗边向下面的人群扯着脖子地高喊:“职位已被成功申请了!”只听窗户下面传来一阵失望不满的叹息声,不一会儿工夫人群就四散开去了。这时,除我和那个小个子之外,这里再也没有第三个红头发的人了。
他说:“我是邓肯·罗斯先生。我本人也是红发会的会员,一直在领取会里的养老金。威尔逊先生,请问你是否已经结婚成家了?”
我回答道:“没有。”
他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他神情严肃地说:“上帝!这简直是太糟糕了!你的情况真让我失望。你要知道,红发会之所以会成立就是为了保护、抚育更多长红发的人。可是你竟然没有成家,这简直太遗憾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当然可以想象我当时是多么沮丧,我以为这个职务肯定没有希望了。但是他稍作考虑之后又告诉我说没有关系。“如果换成别人的话,肯定就失去了这个工作机会。但是你的头发颜色这么好,我们一定要破例一次。行了,你什么时候能过来上班?”
“哦,恐怕这还不太好办,”我说,“因为我自己也有生意。”
温森特·斯伯尔丁说:“这没有关系,我来替你照顾生意。”
我问:“每天从几点上到几点?”
“上午十点钟到下午两点钟。”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当铺生意多半是在晚上,尤其是星期四、五晚上,因为这刚好是发薪水的前两天,所以能利用上午的时间赚些外快,对我来说当然是万分乐意的。而且我知道斯伯尔丁是个好伙计,他会帮我把店铺照看好的。
“我很乐意接受这份工作。薪金是多少?”我说。
“每星期四英镑。”
“工作是什么?”
“只是挂个名罢了。”
“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在工作时间内你只能待在办公室里,至少也要待在这栋楼里;如果你离开,那就意味着你永久地放弃了这个职位。这一点在遗嘱中也写得很明白。在规定时间里,哪怕你只是离开办公室一下,都等于失去这份工作。”
“我说:“总共也不过四个小时,我是半步都不会离开的。”
罗斯先生说:“你不得借口任何理由离开,无论是生病、有事或者其他原因。你必须踏踏实实地待在那里,否则你就会失去这份肥差。”
“那我具体要做些什么呢?”
“就是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里是第一卷。墨水、笔和吸墨纸都需要你自己准备。我们只提供桌椅。你明天可以过来上班吗?”
“没问题。”
“那好,杰贝斯·威尔逊先生,再次恭喜你可以得到这个职位,再会。”他说完这句话就冲我鞠躬示意。于是我和我的伙计就一起离开了那里。在回家的路上,我被自己这突如其来的好运气搞得晕头转向的。
“我一整天都在考虑这件事。可到了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了。虽然温森特·斯伯尔丁想方设法地宽慰我,但我老是觉得这件事是某个大骗局,虽然我不知道它有什么目的。竟然有人立下这样奇怪的遗嘱,给那么高的薪水让人做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样轻松的工作,这简直太离谱了。睡觉之前,我决定,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在第二天早晨去看个究竟。我花了一便士买了墨水、羽毛笔和大页的书写纸,随后赶到了教皇院。
“让我惊喜的是,一切都异常顺利。桌椅都已经准备好了,邓肯·罗斯先生坐在屋里照看,以便我可以顺利地开始第一天的工作。他要求我从字母A抄起,然后就离开了,但他会时不时地回来看看我是否工作得顺利。下午两点的时候他和我告别,并夸奖我抄得又快又好。我离开办公室之后,他就锁上了门。
“福尔摩斯先生,就这样,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到了星期六,邓肯付给我四英镑作为我这一星期的工资。后来每个星期都是如此。我每天十点钟过来,两点钟回家。渐渐地,邓肯·罗斯先生就很少过来了,有时候一上午也就过来一趟,再后来,他压根就不来了。但是当然了,我还是不敢离开办公室半步,我生怕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过来,这份工作确实非常不错,我不愿意冒险丢掉它。
“就这样,两个月的时间慢慢过去了。我抄完了“修士”、“铠甲”、“建筑风格”和“雅典”等词条;正当我希望通过继续努力可以尽快抄到字母B打头的单词,甚至花了很多钱买大页的书写纸,已经抄写了大量的单词的时候,这件事情突然结束了。”
“结束了?”
“是的,就在今天上午结束了。我和往常一样十点到了那里,但是门已经被锁上了,在门板中间还钉着一张正方形的卡片。你们看,就是这张卡片。”
他手里拿着一张和便条纸差不多大的白色卡片,上面写着:
红发会已解散,此启。
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我和福尔摩斯看了看这张通告,又看了看威尔逊那充满懊恼的神情,面对如此滑稽可笑的事情,我们两个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这位委托人急得满脸通红,气急败坏地喊道:“这有什么可笑的吗!如果你们只会取笑我而毫无办法的话,我就另请高明!”
福尔摩斯阻止道:“不,不,”并赶紧把威尔逊推回到座椅中,说,“我是不会错过你的案子的。这太不离奇了,真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但是请你不要见怪,我确实想说,这件事简直太可笑了。那么,当你发现这份通知后,你都做了些什么?”
“先生,我当时都惊呆了,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之后,我赶忙向办公室附近的住户打听,但是,他们谁都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最后,我只好去找房东,他就住在楼下,是个会计。我问他红发会是不是出事了,他却回答我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红发会。最后,我问他知不知道邓肯·罗斯先生,他却告诉我说并不认识这个人。
“我说:“这位罗斯先生就住在7号。”
“哦,你是说那个红头发的小个子?”
“是的。”
“他不是什么罗斯先生,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他因为新寓所还没准备好而暂住在我的房子里,昨天刚刚搬走了。”
“那你知道他的地址吗?”
“他确实告诉过我,是爱德华王街17号,圣保罗教堂一带。”
“于是我马上赶去那里,结果,当我找到那个爱德华王街17号的时候,才发现它竟然是个制造护膝的工厂,工厂里也没有任何人听说过什么威廉·莫里斯或是邓肯·罗斯。”
“那你接下来又是怎么做的呢?”福尔摩斯问道。
“我只得回到家中。斯伯尔丁安慰我说如果我耐心等等,可能会收到来信或什么消息之类的。虽然我接受了他的劝告,但其实这根本帮不了我什么。福尔摩斯先生,这些安慰的话并不能让我宽心。我不愿意被动地坐等什么消息而错失了这么好的工作。我听说你愿意给不知所措的人出主意,就立刻赶了过来。”
“你这绝对是明智的做法,”福尔摩斯说,“你的案件很特别,我非常乐意接管。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它牵涉的问题也许十分严重。”
威尔逊先生大声说:“当然十分严重!我每星期白白损失了四英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