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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夫人(1 / 2)

 TheColonel’sLady[1]

这一切都发生在战争打响前的两三年。

佩莱格林夫妇正在用早餐。虽然只有两个人,而且桌子又长,他们还是坐在两头。墙上是乔治·佩莱格林先辈的画像,用的画师全是当年的一时之选;长辈们此时都在看着他们。男管家把早上的邮件送了进来。有几封给上校的信,说的都是公事,有那一日的《泰晤士报》,还有给太太艾维的一个小邮包。上校看了一遍信件,然后打开报纸,读了起来。他们吃完早饭起身的时候,丈夫注意到妻子的邮包还没有打开。

“里面是什么?”他问。

“几本书而已。”

“要我帮忙打开吗?”

“你不介意的话。”

他从来都讨厌割断打包的绳子,所以费了一些劲才把结打开了。

“都是一样的书嘛,”他拆开包裹之后说道,“同样的书你干吗要了六本?”他打开其中一本。“诗歌啊。”他翻开标题页。《金字塔衰败时》,E.K.汉密尔顿著。伊娃·凯瑟琳·汉密尔顿:这是他妻子嫁人之前的名字。他看着妻子,微笑中满是讶异。“你写了本书吗,艾维?你这偷偷摸摸的小调皮。”

“我之前是觉得你不会感兴趣的。你要一本吗?”

“你也知道,我是一个不太读诗的人,不过——好,我要一本;我会读的。我拿去书房吧。上午还有不少事情要处理。”

他收拾起《泰晤士报》、信件和那本书,走了出去。他的书房很大、很舒适,有一张大书桌、皮质扶手椅,墙上是那些他所谓的“猎场纪念”。书架上都是工具书,涵盖了农事、园艺、垂钓和射猎,还有一些关于上一场战事的书,在那场战争中他赢得了一枚军功十字勋章和一枚优异服务勋章。结婚之前他在威尔士卫队[2]服役。战争结束,他退伍之后在离谢菲尔德大约二十英里的大房子里安安心心成了一个乡绅,那幢房子还是他的先人在乔治三世时期建造的。乔治·佩莱格林有大概一千五百英亩的地产,经营得有声有色;他还是地方上的治安法官,也勤勉地完成着应尽的义务。到了打猎的季节,他一周会有两次骑马带着猎犬去驰骋一番。除了是个不错的枪手,他还经常打高尔夫,而且虽然已经年过五十,在网球场上也不容小觑。要是他称自己是个爱好运动的人,应该没有人会有异议。

他最近有些发福,但看去依然是英武的军人形象。乔治很高大,银灰色的鬈发只是近年来才在头顶处略显稀疏,蓝色的眼睛目光真挚,相貌堂堂,而且气色很好。他是个积极参与公众事务的人,在不少当地机构中担任主席,而且是保守党忠诚的一员,这也和他的阶层、地位相称。他认为有责任保障自己土地上百姓的安康,所以艾维能妥善承担起照料病患和扶助穷困的职责,乔治也很欣慰。他在村子边上建了一个没有驻院医生的诊疗所,自掏腰包请了一位护士。他这些慷慨别无所求,只希望不管在郡内或全国的选举,大家都能投票给他支持的候选人。他为人友善,对社会层次低于他的人颇为亲和,关心自己佃户所需,周边的贵族、绅士们也乐于与他来往。如果有人夸赞他是个随和的大好人,他虽然会略微有些害羞,但还是开心的。他就是想成为这样一个人。这对他是最好的夸赞。

但也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是他没有孩子。他会是一个出色的父亲,温和且又严格,会把儿子会教养成绅士家庭里该有的样子,会送他们去伊顿,对吧,还要教他们钓鱼、射击、骑马。但目前他的继承人是他的侄子,这个孩子的父亲——也就是他的兄弟——在一次汽车事故中去世了。他留下的这个小孩,人不坏,但已无乃父之风——那真是差得远了,先生们;而且你们相信吗,他那个糊涂母亲居然还把他送到同时招收女学生的学校里去。艾维的确叫他失望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实。当然她是一位淑女,娘家也有一些遗产;她把这个家管理得无可挑剔,招待客人时也很能干。村子里的人都很喜欢她。当年结婚的时候是个美人,光滑细腻的皮肤,淡棕色的头发,身材纤细但体魄健康,很会打网球;他想不通为什么她就是生不了孩子。当然现在她已青春不在,快要四十五的人了,皮肤开始变黄,头发也没了光泽,人瘦得像根竹竿。她平时从不邋遢,衣着得体,但她似乎对于自己的形象毫不在意,别说化妆,就是口红也从来不涂;有时候为了某个晚上的派对她会认真打扮一番,还是看得出来当年的风姿,但大多数时候她就——这么说吧,就是那种你不会注意到的女人。她为人处世都很好,也是一个好妻子,这都不必说,不能生育也不是她的错,但对于一个希望能用自己的骨血绵延子嗣的男人,心境毕竟难平。她这人没有活力,这应该就是问题所在了。结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爱她的,至少那样的爱意已经足够说服一个想要结婚、想要安定下来的男人了,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发现两人没有任何共同点。她不喜欢打猎,觉得钓鱼很无聊。毫无意外地,夫妻二人逐渐疏远起来。但有一点他不可否认,就是艾维从来没有给他添过麻烦。他们之间从来没有闹过,也没有什么可争执的。她似乎认为丈夫有自己的生活是顺理成章的事。他时不时去伦敦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提出要跟着一起去。乔治在伦敦有个姑娘——好吧,不能算是姑娘,最起码也有三十五岁了,但她金发、性感,而乔治只要提前发份电报,他们就可以一起吃顿饭,看场演出,共度良宵。一个男人,一个健康的、正常的男人,生活里总该有些乐趣吧。他也曾想到过如果艾维不是这样的一个“好女人”,那她可能会是一个更好的妻子;但这样的念头他又觉得配不上自己,之后也就尽量不去想它了。

乔治·佩莱格林读完了《泰晤士报》,因为是个周到的人,就摇了铃让男管家把报纸拿给艾维。他看了眼手表。现在是十点半,他和一个佃户约在十一点见面,还有半个小时的空闲。

“那不如就看看艾维的书吧。”他自言自语道。

他把书拿起时脸上带着微笑。艾维在客厅里放了不少高深的书,虽然书本身他不感兴趣,但既然妻子读着觉得有趣,那他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注意到手上拿着的这本书还不足九十页,这当然是优点。他认同爱伦·坡的看法,就是诗歌宜短不宜长。不过他随手翻阅时,看到有些诗都是字数不一的长句子,而且还不押韵,这他就喜欢不上来了。刚上学的时候,他还很小,记得背过一首诗,开头是“小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后来在伊顿,他还记得一首,第一句是:“无情的国王,你将灭亡”,此外当然还有《亨利五世》,一年半的必修课。他惊诧地瞪着艾维的书。

“这算什么诗。”他说。

有些诗看上去实在怪异,三四个词一行的诗句,突然又会出现十个、十五个词一行的,不过还好,书里也不都是那样,有的诗不长,而且押韵——谢天谢地,而且诗句也都一般长短。其中好几页标题都只有一个词:商籁,出于好奇他点了点行数——都是十四行。这些诗他读了读。似乎还行,只不过它们想表达什么他不太确定。他对自己重复道:“无情的国王,你将灭亡。”

“可怜的艾维。”他叹了口气道。

这时候之前约好的农夫被带了进来,他把书放下,亲切地接待起客人来了,双方马上就谈起了正事。

“你的书我看了,艾维,”两人坐下用午餐的时候他说道,“挺好的。印这么一本书不便宜吧?”

“我运气好,没有花钱。我把书稿寄给了一个出版商,他就接受了。”

“诗歌出版界可没什么钱,亲爱的。”他的语气还是一贯的善意、诚恳。

“是,的确没什么钱。早上班诺克来找你什么事?”

班诺克就是那个诗读到一半进来的佃户。

“他看中了一头血统很好的公牛,想预支一笔钱。他这人一向不错的,我有点想答应他的请求。”

乔治·佩莱格林看出来艾维不想讨论她的诗作,这也正合他意。另外他感到高兴的是封面上用了她娘家的姓;虽然这本书可能大家都不会听说,但真要有个“一行一便士”的穷酸文人在报纸上取笑艾维,那也挺让人不快的。

接下来几个礼拜,他都没有问艾维任何关于她在诗歌界试水的问题,总觉得有些唐突,艾维自己也没有提起。看两人的样子简直就像写诗成了件不太光彩的小事,双方都默认了今后不再谈论它。但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因为生意必须要去伦敦一趟,就又带达芙妮出去吃饭。就是那位他每次进城总愿意与之共度几个愉快时辰的姑娘。

“哦,乔治,”她说,“最近他们都在聊的那本书是不是你妻子写的?”

“你在瞎说些什么?”

“是这样,我认识一个男的,是个书评人。那天他带我去吃饭,带着一本书。‘有什么适合我看的书吗?’我问。‘那本是什么?’‘哦,应该不合你胃口,’他说,‘都是些诗歌。我最近在给它写篇书评。’‘诗歌我就不看了。’我说。‘可能是我读过的最撩人的东西了,’他说,‘炙手可热。而且诗本身也好极了。’”

“这本书谁写的?”乔治问。

“一个叫汉密尔顿的女人。我那个朋友说,这不是她的真名;他说她其实叫佩莱格林。‘有意思,’我说,‘我也认识一个男的叫佩莱格林。’‘在军队里当过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最好跟你的朋友聊天时不要提起我。”乔治皱着眉头说道。

“别着急啊,亲爱的。你还不了解我吗?我跟他说了:‘那就不是同一个人了。’”达芙妮笑起来。“我那个朋友说,‘听说那个人就是布林普上校[3]那个样子的。’”

乔治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

“你可以澄清的嘛,”他笑着说,“要是我妻子写了一本书,我不该是第一个会知道的人吗?”

“我想也是。”

不管怎样,她对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兴趣,上校扯开去之后她也就忘记了;上校本人也没有多想。他确定此事本就没有什么可费心的,一定就是那个蠢蛋书评人在捉弄达芙妮。想到达芙妮因为信了这书撩人,读了发现是一堆连长短都凑不齐整的胡话,他就觉得好笑。

他是好几个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下午他回谢菲尔德的火车很早,打算在圣詹姆斯街上的那一家用午餐。去餐厅之前他正坐在一张舒服的扶手椅里面喝着雪利酒,一个老朋友走了过来。

“怎么样啊,老朋友,最近觉得如何?”他问。“成为一个名人的丈夫是什么感觉?”

乔治·佩莱格林看着他的朋友,似乎看到对方眼中还有一丝忍不住的笑意。

“我听不懂你的话。”他回答。

“别装了,乔治。谁不知道E.K.汉密尔顿是你的妻子。诗集卖成这样可不多见啊。你看,亨利·达什伍德要跟我吃午饭,他想见见你。”

“这个亨利·达什伍德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他要见我干什么?”

“唉,老朋友,你待在乡下都在忙些什么啊?亨利是眼下最出色的评论人了。他写了篇妙不可言的文章赞赏艾维的书。难道艾维没有拿给你看吗?”

乔治还没来得及回应,另一位男子已经被他的朋友喊到了跟前。这个人又高又瘦,脑门很高,鼻子很长,留着胡须,佝偻着身子,这样的人乔治第一眼见到肯定先是厌恶。引见了之后,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佩莱格林夫人是否也正好在伦敦呢?我非常想见见她。”他说。

“不在。我妻子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乡下。”乔治的语气颇为僵硬。

“因为我那篇书评,她给我写了一封很客气的信。我高兴极了。你知道我们这些评论人经常是挨的骂比挣的钱多。这本诗集我一读便为之倾倒。太新鲜了,太独到了,很现代,但又不晦涩。她运用自由诗和古典格律都一样驾轻就熟。”因为想到自己是个批评家,所以应该不全说好话。“有时候,音韵上可能微微有些误差,但要这样说的话,艾米莉·迪金森这方面也不是完美的。有几首短的抒情诗简直像是兰多[4]写的。”

所有这些话在乔治·佩莱格林的耳朵里都是胡言乱语。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卖弄学问的人,恶心得很。但上校是个讲礼之人,应答得十分得体。而亨利·达什伍德就好像没有听见乔治的话一样继续道:

“但让这本书如此与众不同的是每行诗句里喷涌而出的激情。现在那么多年轻的诗人都很萎靡,冰凉得毫无血性,说理说得特别笨拙,但这本书里你读到的是赤裸的、率直的激情。当然了,情绪一旦如此深刻和真诚,往往是悲剧性的——啊,我亲爱的上校啊,海涅那句话真是太对了:诗人将宏大的悲怆化成精巧的小诗。你知道吗,我把这本诗集一读再读的时候,时不时我就觉得自己读到了萨福。”

乔治·佩莱格林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站起身来。

“行,我妻子的那本小书能得到你这么些好话,真是太感谢了。我确定她也会高兴的。但我必须走了,之后要去赶火车,我得先吃口午饭。”

他上楼去餐厅的时候,烦躁地对自己说:“那个傻瓜。”

回到家正好是晚餐时间,等艾维去睡了,他打算去书房把那本书找出来。心想着再扫两眼,看看他们都在激动些什么,但那本书找不到了。肯定是艾维把书拿走了。

“笨蛋。”他嘟囔了一句。

他都已经说了觉得这书“挺好的”。还要他说什么呢?算了,这都无关紧要。他点着了烟斗,打开《田野》[5]一直看到睡意起来。大概一周之后,上校碰巧要去谢菲尔德,到晚上才能回来。他在自己的俱乐部用午餐,快吃完的时候,哈弗雷尔公爵进来了。这是在当地受到追捧的大人物,上校自然是认识他的,但以前也只是问过好而已;所以公爵在他桌边停下来时,乔治也很意外。

“你妻子周末不能来做客真是太让我们遗憾了。”他说,既热情,又含蓄。“我们请了不少贵客呢。”

乔治大吃一惊。他猜是哈弗雷尔家请他和艾维周末去做客,而艾维之前未跟他提起,直接就回绝了。还好他没有太过慌张,说他也感到很遗憾。

“只能下回再碰碰运气了。”公爵亲切地补了一句就走开了。

佩莱格林上校非常生气,回到家就问妻子:

“说说吧,哈弗雷尔家的邀请是怎么回事?你凭什么说我们去不了?他们之前从来没有请过我们,你要知道那儿的射击场是全郡最好的。”

“这我没想到。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很无聊。”

“见鬼了,至少也得问问我要不要去吧。”

“抱歉。”

他仔细地观察着妻子,她的神色之中有些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乔治皱了皱眉头。

“他们总不会没请我吧?”他吼了起来。

艾维脸微微一红。

“呃,其实他们没有。”

“他们请了你,却不请我,要我说这真是太无礼了。”

“我是觉得他们认为这次派对你不会感兴趣。公爵夫人喜欢作家……你知道,就是那一类的人。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那个批评家,而这个人也不知怎的就想见见我。”

“艾维,你能拒绝还真是叫人欣慰。”

“这是最起码的。”她微笑道。犹豫了一下,她又说:“乔治,我的出版社希望这个月底能给我办一场餐会,当然他们也请了你。”

“哦,这种场合大概不适合我。要是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伦敦。到时我再另外找个人吃饭好了。”

达芙妮。

“我想到时候的确会很无聊,但他们很坚持。第二天,买了我的书的美国出版方要在凯莱奇酒店[6]办一个鸡尾酒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也能到场。”

“听上去烦人至极,但如果你真要我去,我就去吧。”

“你真是太体贴了。”

那个鸡尾酒会让乔治·佩莱格林有些恍惚。首先是人来了不少;其中一些也还算体面,尤其是几位女士,看上去颇为端庄,但那些男人就很糟糕了。每个人介绍他都会说:这是佩莱格林上校,你知道吗,他就是E.K.汉密尔顿的丈夫。那些男士似乎跟他无话可说,而女士们则一个个都激动不已。

“你一定为你的妻子感到骄傲吧。那些诗真是太了不起了,对吧?你知道吗,我是一口气读完的,根本放不下来;读完了之后我立马又从头开始读,而且又一口气读到了最后。我真的就是如痴如醉。”

英国出版商跟他说:

“我们出的诗集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如此轰动了。评论真是前所未见。”

美国出版商跟他说:

“这书太棒了。到了美国也一定很火。你就等着瞧吧。”

美国出版商还送了艾维一大束百合。在乔治看来,可笑之极。他们到场的时候,大家一个个被引见给艾维,都是满嘴的恭维,艾维都是友善地微笑着,用一两个字答谢。她的确因为激动脸色红润,但依然落落大方。所以,尽管乔治觉得这整件事都莫名其妙,但至少妻子的应对没有问题,这他还是认可的。

“好吧,至少证明了一点,”他对自己说,“那就是艾维是位淑女;这场子里其他的人可完全够不上这个称谓。”

乔治喝了不少鸡尾酒,但有一件事困扰着他。他总觉得被引见给某些人的时候,对方都在用怪异的眼光打量他。他琢磨不透这里面的含义。他走过沙发的时候有两个女的坐在那里聊天,似乎是在谈论自己,而且他刚走开,就几乎确定那两人在那里窃笑。派对结束的时候,他如释重负。

回酒店的出租车上,艾维对他说:

“你太棒了,亲爱的。你刚才那么受欢迎。姑娘们都一个劲地在夸你长得神气。”

“姑娘,”他厌恶地说道,“母夜叉吧。”

“你觉得很无聊吗,亲爱的?”

“无聊透顶。”

她同情地握了握丈夫的手。

“我们还得等等,乘下午的火车回去,上午我还有些事,你别介意。”

“不会,没关系。你要去逛街?”

“的确有一两样东西要买,但我先得去拍照。我很讨厌这个提议,但他们觉得应该有几张照片。在美国出书用,据说。”

他没有说话,但心里有些想法。他想到美国公众看到妻子是这样一个平庸的、枯槁的小女人,会吓一跳吧。一直以来他都觉得美国人是喜欢张扬、漂亮的。

他还有了些其他的想法。第二天艾维出门之后,乔治去了俱乐部楼上的图书馆,找出最近几期《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观者》。很快就看到了他们给艾维写的书评。文章他没有细看,但很明显都极尽溢美之词。然后他去了皮卡迪利,那里有家他偶尔会光顾的书店。他想好了要认真读一读艾维这本讨厌的书,但又不想问艾维当时送他的那本后来为什么拿走,索性就自己买一本。还没进书店,第一眼就看到橱窗里展示的那本《金字塔衰败时》。书名真是蠢到家了!他走了进去,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问是否需要帮忙。

“没关系,我就随便看看。”他觉得开口问艾维的书很尴尬,决定自己找出来之后去柜台。但他找了一圈都没有看到,正巧那个年轻人又走到了身边,就很刻意地用无所谓的语调问道:“顺便问一句,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本书叫《金字塔衰败时》?”

“新版今天早上刚到,我去给您拿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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