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右手握着剑鞘,轻轻地拍打着左手心,笑道:“不跑的话,你很快就得死在这里。虽然你还请来了两个脓包帮手。但是在我的眼里,无论多少个帮手,也都只是个摆设。”
谭义伯瞧了瞧不动声色的杜沉非与毛野生,却突然放声大骂道:“凌晨,你这个狗贼,光天化日里,欺男霸女、强抢民女、残害生灵,不得好死!我与你这无赖痞子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舍得这条老命,也要跟你拼了。”
这个叫做凌晨的年轻人突然纵声大笑,道:“你演得果然很像!想不到你这老鬼颠倒黑白的本事的确不赖,就连我自己也差一点都相信了你的鬼话。这一副义愤填膺、大义凛然的模样,让我自己突然也好象觉得,我真的就是光天化日里欺男霸女的无赖。你却是个值得同情的大好人。”
凌晨的身后有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道:“三哥,何必跟他废话?让我来动手,将这老家伙剁碎了喂狗。”
凌晨挥了挥手,笑道:“这么大快人心的事,肖老九怎能来抢我的买卖?”
那个叫做肖老九的年轻人也笑道:“好!那我看看你的手段。看也是一种大快人心的事!”他果然退了下去。
凌晨也已将剑拔了出来,将剑鞘抛到身后,立刻就有一个人伸手接住。
凌晨在轻抚着自己的剑面,那细长而白皙的手指滑过,就像一个轻抚着自己秀发的优雅女子。
谭义伯楞楞地看着眼前的这几个人。
但是就在谭义伯发楞的一瞬间,凌晨的剑却突然出手,剑光划过,直削谭义伯的耳根。
杜沉非并不太愿意和这类人多废口舌,但在这时却已经握住了自己的刀柄,他觉得谭义伯这人,自己虽然完全不知道他的底细,但是从他的行为来看,必定不会有太高的武功,也必定抵挡不住凌晨的攻势,因为他觉得手段高明的人身上必定都透漏着某种十分奇特的傲气,这种傲气直浸透到骨髓里,就像段寒炎与谢独鹰这两个人。
而像谭义伯这样善于鉴貌辨色、风吹两边倒的手段,只有本事低微的人为了在这残酷无情的世界里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才练就的专长。
杜沉非并不会鄙视拍马逢迎的人,因为他觉得每个人都不容易,每个人想活下去,都有他自己的理由。
有时候好好活着也是一种责任。
一个人能好好活着,至少也能让关爱自己的亲人也能够好好活着,比如自己的父母,他们能好好活着的理由,就是能看着你好好活着。
而谭义伯呢,他想好好活着的理由,就是为了看着他的女儿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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