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历史军事>国色芬芳> 偷心贼29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偷心贼29(1 / 2)

 伍廷芳(1842年1922年),本名叙,字文爵,又名伍才,号秩庸,后改名廷芳。汉族,广东新会西墩人,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早年入香港圣保罗书院,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

洋务运动开始后,1882年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辛亥革命爆发后,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迫清室退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广东高官。1922年,陈炯明叛变时,因惊愤成疾,逝世于广州。

人物生平

求学阶段

伍廷芳1842年7月30日,生于新加坡,后随父回国居广州。13岁时曾被绑票,逃脱后只身赴香港圣保罗学院求学,接受了六年的西式教育,5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求学期间,与黄胜—起创办第一家中文报纸《中外新报》,又协助陈蔼亭创办《香港华字报》。

1862年,担任香港高等法院译员。

1864年,与何进善牧师的长女、何启之姐妙龄女士结婚。

1870年,由高等法院调任巡理厅首席译员。

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斯满后取得大律师资格。

从事律师

伍廷芳1877年2月返港,是获准在英国殖民地开业的第一位华人律师,同时又被港府选任为考试委员。洋务运动开始后,李鸿章深感到对外交涉人才的短缺,1877年10月6日,天津海关道黎兆棠将伍廷芳引荐给李鸿章,经过虚衷询访,李鸿章发现伍廷芳正是“物色数年”而未得的人才,当即决定将之延入幕府,以便“遇有疑难案件,俾与洋人辩论。凡折以中国律例而不服者,即以西律折之,所谓以彼之予刺彼之盾也”。港督轩尼诗对其服务精神极为赞许。

1878年12月16日,正式委派其为掌法绅士(后译太平绅士),开华人任太平绅士之先河。

1879年,律政司因事返英,港督委其署理。

1880年,裁判司返英度假,伍亦奉委署职。同年2月19日,由于港督轩尼诗和香港华人领袖的推荐,伍廷芳成为香港开埠以来第一位立法局华人议员。此后,积极支持轩尼诗的开明政策,反对歧视华人,废除公开笞刑,遏制贩卖女童等。其对香港的商业发展,城市建设及社会福利诸方面亦贡献良多。1880年与富商梁安等联名上书,请求成立华人商会。

1881年,他提议创建电车计划,并建议其妻弟何启进行九龙湾填海工程,他还多次捐款支持香港教育事业。

1882年,正式进入李鸿章幕府,其后主持办理了因北洋水师军舰停泊日本发生的“崎案”。

从政阶段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