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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恶魔(2 / 2)

在宋文改的第二次答辩状上,陈本虚对王建春,也做了些批注:建春兄:我现在东纽约长安,心里很后悔。当初在凤凰,没听你劝告,人到四十岁,还要出去漂泊。意想不到的事,真是太多。

面对被告在答辩中,肆无忌惮的诽谤。真是无话可说。那些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手法,被这个居心叵测的女人用尽了。

是不是碰到了生命中的恶魔?这是我第二次起诉,民事诉状送上去,法庭给我送来的,是女人这份答辩。我给你复印一份,寄到凤凰来,想请知道内情的你,好好看看,这份没良心的答辩。我希望它能让你看清楚,人世间,竟然还有这样信口雌黄的事。

建春兄,你还记得吧。上次被告就在答辩书上说:原告两次上诉离婚,看样子原告是铁定要离婚。我也知道,我们感情不能挽回。这不能由我决定不离,同时我也对他,完全失去希望。既然是这样,我就在法庭上要求原告:……。

我现在坚决要求离婚。被告自己承认,我们婚姻已经破裂。而且在很早以前,就提出那么详细的分配财产方案。可信口雌黄的法官,却还说我们感情没破裂。让我还是没离成婚。

这回被告更是说:我反复想了,为了不让更多妇女同志惨遭原告这个流氓毒手。也为自己儿子有个安定生活环境,让原告女儿也有温暖幸福家庭。再加上原告年纪偏大,身体虚弱经常多病,需要人来照顾,所以我不应该离婚。

我一定要回到家中。心甘情愿地回家,哪怕是直到被原告活活打死,也坚决不同意和他离婚。因为我还爱他,既然爱他,就一定要和他斗争到底……

建春兄:宋文改这个人的为人,你不是不知道。看这样子,陈本虚这一生一世,被这恶女人缠死定了。真是好笑,气得死人。你想能碰到这样的女人,我们有这样的法律,更有味道的,竟然有这样的法官。我活到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必要?

我感觉,碰到这样的事,这样的人,自己真只有一死了之,才得以解脱。说不定你看到这个答辩状时,法院还没进行判决,朋友陈本虚,已不在人世了。

在这里,我先感谢你,建春兄,你能在这么长时间里,人在家乡凤凰,还对我的遭遇,一直关注。能在这个世界上,这样关心远离家乡友人,有这样义气的人,现在真是不多。上天保佑,你日子过得好。向我的朋友们代问个好。我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再回凤凰。

这事你记得吧。还是你老兄,为我做的媒。当然我说这话,绝不是有责怪你的意思。是说记得当时你说过,有颗金子般的心!金子,现在放开她光芒了!

建春兄,你放心。陈本虚前面无论有什么艰难险阻,我在这里向你表态,我都能坦然面对。我只是感觉到,自己命运比起你来,真是太苦。问嫂夫人及家人好。

你的好朋友,给你添了很多麻烦的好朋友:陈本虚。

看到他说有可能不在这个世界上。又说能坦然面对。我和王建春想的差不多。

心想找到陈本虚的念头,更加强烈。不过我到了凤凰,在这里过去好几天,对陈本虚的行踪,却没有一点收获。又该到何处去,才能找得到不愿意让别人再找的人。

要是在这样情况下,还能找得到他,那我不成了公安专案小组工作人员?任陈本虚要怎样,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是先看宋文改这份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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