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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 / 2)

 夜钧寰在集才初级中学里度过两周,开学新奇的氛围渐渐散去,学校活动慢慢步入正轨,各类社团开始向新生招手。夜钧寰性格孤傲,让他加入社团无疑是倒油入水,只有刚开始显得融洽,慢慢的就会分层。袁音舜背地里想推钧寰一把,让他也尝尝人间烟火的滋味,天天堆给他这个社那个社的讯息介绍,听的钧寰耳朵起茧。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桌的同学不小心碰掉了夜钧寰放在桌角的笔袋,赶忙弯腰捡起。

“谢谢,没关系。”

“没想到你话不多说几句,人倒还挺讲礼貌。”

夜钧寰见前桌的同学走出课室,才开口回答。

“不熟的人,我才这么客气。你什么时候,听见我跟你说谢谢?”

“哈哈哈,原来我算你的熟人吗,不过这话我怎么听得这么不舒服……看你这样,不如干脆参加个社团,多认识点人。”

“说了不去。”

“为什么?”

“那些人我又不认识,呆在里面,跟个傻子一样,我还不如乖乖留在课室自习舒服,还能早点做完作业。”

“你又没去参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有没有意思,我倒是觉得那个话剧社,还有之前说的文学社挺适合你的。”

袁音舜连续几天对社团绘声绘色的描述,着时动摇了夜钧寰的意志,但不晓得同桌所谓“适合自己”的说法靠不靠的住,只得进一步采访:

“文学社就是文学社,话剧社……是干嘛的?难不成是让我去看电视的?”

“有是有看话剧的内容,不过主要还是你去演话剧吧,就是在舞台上表演那种,不过听说也有表演小品相声之类的,春晚上经常能看到,学校艺术节话剧社往往有必备节目。”

要夜钧寰跟人说话,已是十分为难,现在还想让他上台表演,不可谓不是难上加难,跟关他进动物园当猴子基本上是同一个意思。

“表演就算了吧,真要去看看的话,就了解了解文学社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文学社,顾名思义,一群文学爱好者的聚集地。对学生来说,在做题考试之余,还能在文学社这一块空白地做一回闲人,消散一下平时为了成绩而产生的烦恼,可以说是自在自得的很了。“品评文字,切磋技巧,聊聊生活,这些都是文学社再平常不过的话题。更大的目标,让社团更上一层楼,让更多热爱文学的人加入,让文字影响文字,让人格影响人格,让前辈影响晚辈……”夜钧寰站在宣传栏前看得出神。

“哟,刚刚我跟你介绍时还说没兴趣,这不是看着又走不动路了。”

“了解,了解总不犯罪吧?话说你这样的,早就想好去哪个社团了吧?”

“我喜欢打篮球啊,估计是会进篮球社吧。”

袁音舜说完,几个人围上来,成群地去上厕所。夜钧寰讨厌这种鱼虾龙蛇在一起游泳的气氛,把脚步停在宣传栏前面.社长竞选,作品准备……钧寰暗自在心里复制粘贴一遍海报上的须知事宜,招新定在礼拜天,也就是后日。钧寰恨不得化身成鬼谷子,将招新结果占卜出来,特别是社长的竞选结果。钧寰对一起竞选社长的人深表不满,除了自己,没有谁适合担任文学社社长一职。那些人要和自己竞争社长位置,简直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还是趁早弃权为妙。用爱慕虚荣来形容钧寰不太恰当,他认为文学社社长一职不是一个名号,而是能施展他拳脚的证明。小学时老师就没选自己做班长,钧寰以自己交际能力不足为自己开脱,这回要是当不成社长,总不能拿文学能力不足来当借口,内心固然是不认同这种,贬低自己能力的说法。什么“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都被钧寰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此刻只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礼拜天下午,学校的操场说不上人山人海,倒也是门庭若市,显而易见,学生对学校里除学习之外的一切事情上心,走进学校只能分得清哪里的人更多。“原来这么多人对社团感兴趣”,夜钧寰暗自思忖,这几晚做的帝王梦,霎时化作汗水出在手心。紧张?不!钧寰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加入社团,竞选社长,虽然没有等太阳从东边升起的把握,也像是国家队的乒乓球,十拿九稳。

“学弟,有兴趣来我们心理社玩玩吗?”

“没有。”

活生生的一个“热脸贴上个冷屁股”场景。夜钧寰走过心理社好几步,又转身走回来问:

“文学社,怎么走?”

“文学社吗?前面右转就是。”

“哦,谢……”

夜钧寰第二个谢字还没说完,就被人流挡着心理社社长的身影。这回知道了路线,即使身处令人窒息的环境,也没有在来来往往的人潮中迷失方向,转过一圈,一股浓烈的墨水味突然涌入鼻子里,正楷书写的“文学”二字赫然出现在眼前。

“同学!有兴趣来了解一下我们文学社吗?”

文学社社长两眼放光,热情招待了夜钧寰。

“呃,是,我是专门过来的。”

社长眼里的光登时变成感动,夜钧寰大概能猜到,之前来文学社的人大概都只是路过而已。

“社团,叫什么??”

“有的有的,叫‘采薇’,采薇文学社,但是这个名字好像有点不通俗,所以一般都只叫成文学社。’”

“采薇,‘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是的是的……诶,不过这首诗是上了初二才学的吧……”

“哦,是吗。”

“啊?好吧,那么我姓周,你可以叫我周社。先向你简单介绍一下加入我们文学社的要求,就是要在下周日前,也就是有一个星期的准备时间,上交一篇属于你自己的作品,字数不限哦。”

兴趣,向来是人类活动的催化剂,天下的父母嘴里都含着同一句话:“要是把做XX的力气花在学习上,学习早就第一了。”这话本身存在漏洞,譬如人每天排泄时会花很多力气,但绝不会把这份力气用于学习,总归是要从动机出发,从来只有人想上厕所而去上厕所的道理,没听说过人想上厕所而去学习的道理。夜钧寰不得不服从这一做人法则,接下来一周的语文课,钧寰都沉浸于自己的文学创作内,提笔把想的文字在语文书上作草稿,奔放的字形加上凌乱的排序,没人认得钧寰的笔下内容。以至于卢老走下来巡堂时,竟以为钧寰在认真记录课堂笔记,举起书对着全班嘉奖一番,言道应该向夜钧寰同学学习。自古赞人不能赞满,须褒七分,贬三分,卢老亦是这样,趁此机会也教育全班字迹应该工整云云。钧寰魂魄早已出壳,不知到哪位大师的书斋喝茶去了,只剩下肉体的脸挂着格温普兰的微笑。迷迷糊糊斟酌了五天的语文课,终得大作,作成诗歌一首。

这个年纪的学生用文字撰写诗歌,难免有些可笑,单论夜钧寰每天吃的饭都比辛弃疾香两倍以上,就算为赋新词强说愁,自然是往鼻子里插葱。钧寰的这首诗歌用成语来归类,属于无病呻吟一类。用词不太好听,却简单明了,可装病也有分优劣,其中需要你有一定的技巧。若是装病装的不好,一下就露出破绽,给人留下笑柄。钧寰并非生下来就会装病,也没有经常练习,如何装病装得更好之类,得出来的成果只能是在体育课偷懒那样,小打小闹水平。即便如此,比起其他那些光喊疼不出汗的好上太多,算是有惊无险,通过入社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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