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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抢新郎(1 / 2)

 第一章抢新郎

黄帝纪年3206年的七月,江南名城凌水城凌水县里一片热闹景象,晌午未到,太阳火辣的热情没能减少凌水百姓看热闹的心情,他们蜂拥在大街小道的两旁,笑嘻嘻地观看一支支迎亲的队伍。一股股热浪从锣鼓和铜号中发出,颤动着传向四面八方,传到人们的耳中,引起他们一阵阵的笑声。

就在阵阵笑语中,也不时夹杂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譬如:你踩了我的脚了;我的裙子;谁抢了我的头衩;这男人真丑,不是这个机会,谁家女人要他?西门的二寡妇也抢了一个老男人,这么大岁数了,也不害臊;东门王麻子太不要脸了,就他家那傻儿子,愣要了对方两车嫁妆…………等等等等。

热闹的场景,热闹的迎亲场面,热闹的看热闹的人群,一眼看去,凌水城真是热闹非凡呀!只是,仔细再看,迎亲的新郎们,表情不一,有的明显不乐意,有的翘嘴嘲讽万分,有的哭丧脸,还有未成年人坐在马上摇头晃脑地看四下的热闹,更有甚者,还有几家的迎亲队伍中,根本没新郎的人影。

新人们透着奇怪,路面看热闹的人群也奇怪,这些人都以大妈和少女为主,就是有几个男人,不是老,就是小,就这样,他们在看热闹的同时,也不忘用警惕的目光打量自己周围的女人们。

这种警惕是有必要的。这不,这位大娘大概觉得有必要提前给孙子上堂成人课,抱着孩子站在人群中看的津津有味,还不时和旁边的人一起评论新郎们的表现,议论那家的嫁妆丰厚,那家的新娘漂亮,那家的仪仗抢眼。正说的热闹时,旁边伸出一双老手,抢过她怀中的小孙子。

“哟,好水灵的孩子。大嫂,你是左家巷的吧,俺那孙女可漂亮,正好配你家孩子。咱明天就把喜事办了?”

被吓愣的大娘赶紧去抢孩子:“别闹,俺孩子还不到八岁。”

旁边有人幸灾乐祸:“够了,够了,年龄够了,先订亲,免得孩子长大被丑媳妇抢了。”

大娘不乐意了,使劲抢过孩子,瞪了后来人一眼:“就你那样,还是赶紧蘀你孙女抢个女婿,孩子长的丑,不抢,以后就惨了。”

这句话出口,不例外地引发一场口水大战。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一大群女人在一起,嘿嘿。口水战打起来,不外乎张家长,李家短,八卦消息满天飞扬了。就在口水大战逐渐升级的时候,引发这场大战的大娘却趁机脚地抹油——溜之大吉,边跑还边对怀里的孩子进行教育:“这世道,男孩子都不敢带上街了。乖仔,咱千万看好了,谁家有钱,闺女还漂亮,咱就趁机娶了她,谁让这几天,男比女俏。”

与大街上的热闹景象相反,凌水县衙的正堂上,县太爷李春双手紧握,额头上股股冷汗,两眼直瞪瞪地看着大门口,嘴里不停嘟囔着怎么还没回来之类的话。他的师爷在旁为他扇风,不停劝慰着,时不时也把眼光撇向正堂门口。

要说李春此人,也算干练有余,经验不足,他在凌水任上不到两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的事。凌水城有前江南盟主金林坐镇,从来不出大事,他这个七品芝麻官当的清闲自在,可这两天,他终于尝到辛苦滋味了。

按说娶亲也不是啥大事,可如果娶亲是因为应付朝廷的征召秀女入宫的命令,就是大事了。据衙役的汇报,朝廷的秀女征召令下达的第二天,凌水城发生因抢大街上的成年男子引发的小型斗殴两百多起,最终确定失踪男子达上百人,因喜烛香腊被哄抢引发的商贩告状10余起……

最让李春郁闷的汇报是:由于斗殴拉扯产生的地上财富,使得凌水城大小乞丐一夜暴富,大多数人脱离贫困,走向温饱,少数几个居然直奔小康了。

为了制止这种混乱局面,李春下令,衙门里的全体人员,除了他和师爷,第三天都上街维持秩序,特别强调了一点:不许徇私枉法。李春没有想到,由于他治下有方,他手下的衙役们都是善人,不会对一群老妇女,小媳妇动手动脚,于是乎……

派出去的人,不到一个时辰,在大街上,被抢了三分之一,丢了三分之一,逃回来的三分之一也不好看,衣服基本上不能再称之为衣服,官帽没有一个戴回来的,虎威大棒是半夜被人捡回衙门的,随之回来的,是一个斜眼,一个口吃的衙役,他们哭丧着脸,手里捧着其他衙役丢掉的帽子,嘟嘟囔囔地诉说着自己被抢又被扔出门的悲惨经历。李春悄悄松口气,凌水城的老百姓还是能分清好坏的,没有狗屎一起端,也算不错了。

正当李春为治安问题苦恼时,衙役来报,神捕叶子回来了。李春当下大喜,忙吩咐衙役:“你去请叶子,告诉他,不是老爷我不体恤他,而是眼下乃非常时期,请他明日来县衙一趟,共同商讨凌水城目前的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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