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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官上任 1(1 / 2)

 被起床的号角声吵醒之前,李永仲已经在陌生的帐篷里睁开了干涩的眼睛。

帐篷里一片昏暗,只有隐隐的光亮透过粗麻苫布透进来,新上任的年轻把总慢慢地坐了起来,皮革,金属,油脂,人类和动物,植物,土壤,来自这些完全不同存在的气味混杂在空气当中,随着一呼一吸,将身体浸润,让他无比鲜明地感受到,他现在呆的地方与过相比截然不同。富顺城中安稳的岁月在回忆中开始模糊,曾经深刻地刻印在骨血之中的盐卤味道渐渐消褪,不远之后的某一天,来自铁与火的慷慨赠予将彻底将这代表着安稳平静的味道去除。

作为把总,李永仲有权拥有一个单独的小帐篷,还有一张单人竹床。除此之外,这个帐篷里放着他的私人用品,还有把总的甲胄和武器等等,还有睡在外侧的值夜的亲兵——昨晚由刘小七负责。

他掀开被子,刚要下床,吱呀作响的竹床就吵醒了睡在靠近入口处的刘小七。他反应很快,几乎是从地铺上鲤鱼打挺地跳了起来,然后就看见李永仲已经套上了中衣开始穿外面的鸳鸯袄,刘小七赶紧跑过去帮着把挂在衣架上的紫花布长身罩甲取下来,等着伺候李永仲穿上,一边低声抱怨了一句:“仲官儿既醒了,就当叫小的起来……”

“你昨天也是乏了一天的人,年岁又小,能多睡,还是多睡会儿子。”李永仲笑道,伸直了胳膊让刘小七帮他穿上罩甲,紧紧束上鞓带,再挂上军官用的黑铁鞘缠革柄腰刀,最后年轻的军官自己戴上了八瓣帽儿盔,抬高下巴,绑紧系带。

刘小七绕着李永仲又查看一遍,以防哪里没有缺疏。看完一个劲儿地赞道:“仲官儿穿这身真是别样神气!”

李永仲忍不住叱笑一声道:“这话在我这里说说便罢,就不要到外头去说了!没得丢人!”说罢他也不看刘小七,径直掀了门帘出去,刘小七赶紧在后头跟上——和李永仲相比,刘小七的背上还背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铺盖卷,也多了一支六尺长的大枪。

丁队的兵士们也起身了。按照在富顺时养成的习惯,先按照次序,每次十人依次前去洗漱——自然,这也是他们自带的,包括一个竹柄猪鬃的牙刷并一小匣子的牙粉,还有一块薄麻帕子,和成人手臂一般长短,平时可用来洗脸擦身,战时撕成长条就可临时止血充当绷带。

洗漱回来的兵士开始整理自己的行囊——按照规矩习惯,早起之后先得全副背囊军械跑商十里,七八十号人挤在一块空地当中,看似杂乱,却自有秩序,除了低低的说话声,就是收拾东西时出的悉悉索索声音。

如今已是初夏,天光亮得很早。丁队虽然动静不大,但也足够吸引一些早起明军的注意。他们成群地袖着手站得远远的看,窃窃私语低声嬉笑,虽然不敢靠近,但声音传过来,几个丁队面皮薄些的兵士手脚就慢了起来,越是不想被注意,似乎就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须臾,那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就传出几个不怀好意的声音:“啧啧,看他们那样儿!下巴上头还没长毛吧?”“还是些娃娃的岁数,就来当兵吃粮!”还有个格外猥琐的,阴阳怪气地道:“这下巴没长毛,那下头长没长毛?”

围观的人群“哄”地一声笑开了。

曹金亮亦是最早起来的那一批人之一。他嘴里叼了根长长的草茎,双手抱胸站了个懒洋洋的八字步,冷眼看了半天,忽地迈开大步,两下走到人群里头,轻轻探手,便将一个缩头缩脑的獐头鼠目的兵士扯了出来!

他身上穿着总旗的服色,盔帽上插着赤红长方小旗,那兵丁不敢造次,嘴里却胡乱嚷着污言秽语,又拼命扭脸朝同伴看去,高声叫喊:“新来的欺负人!仗着是千户女婿,便要打人么!?小的却不是上官队里的!”

他这般一喊,兵丁中间便骚动起来,虽军营当中严禁殴斗,但许多人脸上就有些压抑不住的愤恨之色。一时之间,原本有几分戏谑的气氛顿作沉滞。不少原本对丁队只是好奇的兵士脸上带出了微妙的提防——自有明以来,军队当中便奉行大小相制,只是家乡不同,或者军龄不同,都能在明军里成为各个营头互相防备与敌对的理由。

“我便不打你。”冲着围观的明军说了一句,曹金亮扭头转向手中兵痞,只笑不说话。他家学渊源,自小就在兵丁中间滚大的,何样的兵痞他没见过?再难打整的滚刀肉曹金亮亦能收服。他嘿嘿一笑,冷不防地一下将手里拎着的兵痞裤子给扯了下来!

那兵痞却不防他居然有这一手!赶紧伸手捂住前面,却又将大白光腚露了出来!周遭一愣,连同丁队在内,不论哪队的兵士,忽地就爆出一声极响亮的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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