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涉刚开始担任高邮县尉,后来改任了万安县丞。嘉定八年,邻近金境的宝应县有县令遗缺,中书省命贾涉知县事;贾涉到任后,感到宋金的情势紧张,恐怕战事再启,为了早做绸缪,请求筑城以固边。不久,他母亲去世,以忧去职。嘉定十年,宋金果然爆发战争,金兴兵南犯,进攻光州,淮边告急,宋廷起用贾涉为宝应县令。
自从蒙古攻金以来,中原纷乱,宋臣不断向朝廷建议罢遣使,团结民兵,筑城御边。主管淮东安抚公事的崔与之,更是积极在淮东沿边推动筑城。因此,贾涉的复任与筑城风潮下,是崔与之等人推荐的结果。崔与之生于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一个清贫的家庭。他少年的时候,他父亲崔世明就因病去世了,崔家因此家境困窘。但崔与之自少便有大志,立志救国济民。他刻苦读书,钻研经史,务求通晓大义,文章写作朴实得体。待人接物,办理事情,为人十分机警。
在青年时,崔与之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却都没有中榜,他于是出外求学。直到三十二岁时,得到增江书友林仲介等人的慷慨资助,崔与之终于能够跨出增城,一酬宏愿。他不远千里,单身远涉关山,步行到京师临安,入太学读书。崔与之在学舍埋头苦读,在三年后的绍熙四年高中一甲进士,成为岭南第一个由太学生考上进士的人,步入仕途。
登第之后,崔与之被调往荒远的广西浔州,担任从八品的浔州司法参军。他不避艰苦,尽心公务。有一次,巡按到浔州视察,但是接待用的驿所却因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郡守要崔与之主持维修,限令几日内完成。仓猝之下难以找到屋瓦,崔与之就叫属下用茅草盖屋顶,将屋内整饰一新,按时完成了任务。
不久,用来储备谷物、调节物价、赈济灾荒的粮食仓库也因年久未修葺而漏雨,郡守就打算卖掉储粮。崔与之得知,不顾官卑言轻,坚决反对。郡守改变主张,命崔与之负责修粮仓。崔与之以保粮为重,将自己居所的屋瓦拆下换用茅草,而把屋瓦盖在粮仓上。郡守因此赏识他的胆识才干,推荐他转任淮西提刑司检法官。
在淮西路,一个京官的儿子称霸乡里。百姓去告状,许多官吏都不敢受理。状纸递到了崔与之那里,他拍案而起,不畏权势,秉公判决,责令乡霸退还民田。京官闻讯,非但没有怪罪崔与之,还表示赞许,把他推荐给朝廷。其后,崔与之先后调任建昌军新城县知县、邕州通判等职务。
在新城,他整顿赋税,减免各种中间环节和费用。他规定,百姓应缴纳的钱粮直缴官衙,已缴纳的不准滥追,未缴纳的不准随便责罚,改变了以前官差追缴赋税使不少民户倾家荡产的陋习。这样一来,百姓争先恐后缴税,开创了未有施一次刑罚而办好赋税的德政。在邕州,知州盘剥士卒,克扣衣粮,激起
哗变。崔与之奉命摄知邕州事,处理此事。他从自己驻守的宾阳赶到邕州,不顾危险,冲门而入。待叛军安定之后,暗中查出一名为首滋事者,予以处斩,余者不究,迅速将兵变平息。邕州恢复安宁,他升任内使州政清简。
五十三岁那年,崔与之升任广西提点刑狱。广西路大部分是荒寂之地,属边远军州,海南岛更是没有朝廷要员去过。崔与之不辞劳苦,跑遍广西的二十五个军州。他准备去海南时,他下属说道:“海滨有神灵,要渡海先得求神祷告,否则很难成功。”崔与之却不以为然,说道:“海南各地官吏长期违法鱼肉百姓,我去为民除害,哪需要神灵批准庇佑!”
尽管第一次渡海,因为风浪大作,船舵折断,被迫返航,他仍然不懈努力,第二次出海时,终于到达琼山县。每次到各地巡察,他都自带费用,一切公务开支按日计给,不用地方分毫;又在各地张榜明示,奖廉肃贪,公正判案,官民深为震撼。崔与之往返辛劳,殚精竭虑,几年内,他鬓发全白。
蒙古国屡次进攻金国,金国为避锋芒,南迁都城,企图南掠宋土。宋廷“疑其进迫”,于是命崔与之以直宝谟阁之官“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成为淮东路的军政长官。赵扩召见崔与之,亲自授职,向其询问战守之策。崔与之认为,要选择好的守将,集合官军和民众的战斗力量,是边防的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