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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杀人(2 / 2)

于是,为了证明我喜欢,为了可以去吃晚饭,我拍着巴掌跳了一次又一次,他都摇头说,“太假。”

最后,我累了,索性一刀子把那件衣服给碎成了片,漫天飞舞,但其实,我想碎了的是他,可他太本事,东宫是他的地盘,我忍。

岂料,我如此行径,他竟拍着巴掌赞曰,“喜欢就高兴,不喜欢就生气,这才对嘛!”

我哑然无语。

这就是我刚来东宫时所过的生活,慕容云晔不让我练武,一有时间,不是带我出去逛京都,上酒馆,听说书,进赌坊,游山水,寺庙烧香……,要不就是在宫里把我跟那些十几岁的毛孩子凑一起……

最初我格外抗拒,后来被逼无奈,直到去年,我十一岁时被刺客抓住,我才明白他过去那近一年时间的用意。

那个时候,慕容云晔站在殿门之前唇角微勾,抬手示意周围弓箭手对准好目标,他看着我说,“刀就架在你脖子上,记得四年前我说的话吗?”——

“你喜欢被杀吗?”——

“不喜欢。”——

“那就去杀人,弱肉强食,你不杀人,迟早有一天被杀。”

……

那晚的月亮十分圆,当我手中的刀落下时,我月白色的裙子上盛开了朵朵血红的花。

“你、你……”我割得有点深,刺客最后只说了这两个字,腿一蹬,一动不动了,月光下,那双圆睁着快要凸出来的眼球里写满了惊讶、可悲……

我猜他惊讶的是自己竟死在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手中,而令他感到可悲的是……那还是一个孩子呀,就可以杀人杀的那么纯熟了。

慕容云晔将我从血海中抱到大殿里,他一边用柔软的丝绢擦拭着我的脸,我的手,我已然冰凉的脚,他说,“忘记那个刺客,你的脑子里不该永久地记住他。”

于是我问他,“那我该记住什么?”

他琉璃般的眸子里光华闪烁,他说,“记住,还有我。”

我笑了,“慕容云晔,你还真喜欢假扮拯救苍生的神佛。”

可我早已经不是神佛的信徒,他们亦不会收我,我双手沾满了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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