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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 2)

李继业点点头:“摆线刺杀用武林黑话讲,也叫‘富贵险中求’,早先是一种将死之人搏命的招式,因为奇险兼备,所以练好很难,你和敏儿年纪相仿,可你看他个子越来越高,身子也越来越壮实,再看看你,小可怜,你说你俩整天吃一样的饭,结果长出来却完全不同,难道说是饭的问题吗?”

“是人的问题。”吴终回答。

“没错,”李继业接着说道,“敏儿身高体壮,速度就不如你,今天比武,他就输在这地方,你比他瘦小,又没他力气大,因此摆线刺杀是最适合你的绝杀之道。”

“哦,我懂了,”吴终似懂非懂点点头,“爹之所以教我摆线刺杀,是因为我没李敏哥哥力气大!”

摆线刺杀缘于悬挂有重锤的摆线在摆动过程中,如果遇到异物阻拦,重锤一定是沿着螺旋形方向靠近异物并将其缠绕,道理非常简单,就是狭路相逢时,一定不要从正面攻击对手,而是迂回到对手的后方或侧向,然后一击致命。

可对手毕竟是人,不同于异物,会随时改变方向,躲避或反击,因此在运动中寻找接近对手的最佳路径,就是摆线攻击的奥义所在。

这招的终结手段只有一下,就是将剑插进对手的身体里,但在插入之前,接近对手的步法却极为讲究,静止的摆线是一条螺旋线,而运动中,要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脚步,绕到对手侧面,攻击者的步伐必须及其精确,每一步的落点、步长、步频都要精准地推敲,多一步少一步都不行,因此在训练中,需要不断变换步伐,在无数次尝试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步点和节奏。

在随后的几天中,李继业带着吴终,两个人从空手开始,彼此互相追逐着,他们玩起了一种拍人的游戏,游戏以追逐着拍到被追者的后背而结束,随后转变角色,输了的人变成追逐者,他们在寨子中的空地上不停地奔跑,跳跃。

第二阶段就要拿上木剑,开始模拟刺杀这个终结动作,因为追逐的过程中,拍到人的后背很容易,这没有力道和角度的区别,但在追逐的最后一步,持剑的手一定要调整到最适合的姿势,当最后一步结束的时候,剑锋应该已经插入对方内脏,这一阶段就是要把脚上的动作和手上的动作结合起来。

他们的木剑,头上沾着石灰,当落到身体上的时候,就会留下痕迹,如果是刺入的姿势,则会在衣服上留下一个白点,如果是拍到身上,则会留下一条白线,白点是满分,白线是零分。

第一天训练回来,吴终噘着嘴,他身上几乎被白点盖满了,如果穿一件黄色衣服的话,就像一头豹子,而李继业衣服上则干干净净。

“终儿,快吃饭吧,看把你气的,你还小,你爹还真欺负人!”见他回来气呼呼的样子,义母微笑着,给他端来刚做好的饭菜。

第二天训练回来,吴终撇着嘴,他身上还是有很多白点,但比第一天少些,这回像是斑点少一些的豹子,而李继业身上则留下了几道白色条纹,仿佛没长大的野猪崽。

“终儿,快吃饭吧,哎,怎么你爹今天看着没昨天白净了?”见他二人回来脏呼呼的样子,义母还是微笑着,给他们端来刚做好的饭菜。

第三天训练回来,吴终咂着嘴,他身上的白点又少了些,而李继业身上也开始出现白点,但还是比吴终的少不少,吴终咂着嘴,觉得自己有些可惜,不过转念想下,自己总算可以在义父身上留下痕迹了。

“终儿,快吃饭吧,哎,怎么你们爷俩今天一个德行?”见他二人回来蔫呼呼的样子,义母捂着嘴笑起来。

“娘,你笑什么?”吴终问。

“我笑你爹,前两天还能仗着个子高,岁数大,欺负欺负小孩子,现在看来,他眼看要被小孩子给欺负了!”义母边说边笑道。

“爹本事大着呢,这是故意让着我,对吧?”吴终笑嘻嘻趴到李继业肩膀上。

“我……这……”李继业不知自己应该懊恼还是高兴,也许这两种感觉兼而有之吧。

又过了一天,他把吴终叫到跟前。

“招数你已经掌握,但是想更进一步的话,需要有更好的耐力才行。”李继业说。

“爹,怎么才能有更好的耐力呢?”吴终问道。

“想提高耐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跑步!”李继业摸着络腮胡子笑道。

他们这座流民寨,就扎在南太行山脚下,从寨子往东看,眼前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寨子背后,就是莽莽苍苍的深山,简陋的流民寨依托着山势,从山脚向上延伸,一直到半山腰,那是寨子的顶点,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一个简陋的祠堂,从四面八方流落到此地的人们,把他们对家族最后的寄托,都放到了祠堂里,那里终年弥漫着淡淡的香火味。

李继业的家就在山脚下寨门口,作为寨主,也作为流民寨里唯一的武师,他当仁不让负责全寨的安全,正因为如此,当年跌撞懵懂的吴终来到这里,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李继业。

跑步看起来很简单,就是从李继业家门口向上跑,一直跑到祠堂门口,然后折返回来,如此往复,但跑步的节奏却要经常变换,跑着跑着,李继业突然大喊一声,吴终就得加速跑,不管是上山还是下山,上山的时候,很容易气喘吁吁,下山的时候,很容易收不住腿摔倒,如果运气不好,还可能在山路上滚几下,几圈下来,吴终忍不住弯着腰,捂着肚子大口喘着粗气,两条腿酸痛无比。

“这可不行,”李继业看着他直摇头,“还差得远呢!”

“爹,就这么跑,啥时候是个头啊!”他累得眼珠子都憋得通红。

“跑到你不再问我这个问题为止。”李继业回答。

“这太难了,我受不了了!”吴终半翻着白眼说道。

“你如果想放弃,随时都可以停止,不过之前你好不容易学到的技能,可能都会荒废掉!”李继业看着他的脸,面无表情。

“那我还是继续跑吧!”吴终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咬咬牙继续向山上跑去。

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吴终白天跑步,晚上练剑,从未停歇,开始的时候,李继业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跟着,后来李继业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后来李继业和他并排跑,最后李继业不跑了,吴终已经养成习惯,每天不跑上几个来回,根本睡不着觉。

“终儿,早点睡吧,明天再练!”义母捧着棉袄,心疼地看着依然在外苦练的吴终,不住地催促着。

“娘,你们先睡吧,我一会儿就好!”数九寒天,他光着膀子站在风中,手中的木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终儿,今天雪下得这么大,别去跑步了,娘前两天给你做了身新衣服,你来试试合不合身。”义母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一只手拉着即将迈步出门的他,一只手轻抚着他的后背说道。

“娘,功课不能停的,我一定要去跑才行。”他态度坚决。

“你可当心点,小心路滑!”

“嗯,娘,我回来就试衣服!”话音未落,他已经跑出去老远了。

“终儿,娘给你做了好多衣服,都能让你穿到娶媳妇的时候呢!”义母扶着门框,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着。

转眼冬去春来,李继业对吴终的进步颇为满意,恰逢这天艳阳高照,天气也暖和起来,他打算给李敏和吴终放一天假,带着两个孩子到山里打几只野兔和獾子——它们的毛皮可以在集市上卖个好价钱。

一大早,父子三人就出发上山了,李继业背着一张弓,腰间挎着一个箭篓,里面装着十几支土箭,都是他自己用竹子和山鸡羽毛制作而成的,吴终带着一把剑,李敏扛着一把镰刀,他身高体壮,正好在前面用镰刀开路。

他们运气不错,刚上山不久就射落两只长尾山鸡,李继业把山鸡放到背篓里,它们的金黄色细长的尾羽从篓里伸出来,煞是好看,飘在李继业身后,把他装点得好似戏中人一般。

“爹,你就像戏里演的将军一样!”吴终憨笑道。

“我是大将军,你们俩小子就是我的先锋官!”李继业心情不错,举弓搭箭,摆出要射箭的架势,逗得两个孩子咯咯笑个不停。

“你们俩闭嘴,我看到一只野猪!”李继业端起来的弓箭一直没放,原来早就瞄上这只野猪了。

他们顺着箭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一只浑身亮闪闪的棕红色野猪正在树丛里找吃的,嘴里的獠牙刚长到一半长,这是只半大野猪,估摸着得有几十斤,李继业说,这岁数的野猪最好吃,肉还软嫩,而且没发过情,猪肉炖熟了很香,没有老公猪肉里那股难闻的骚臭味。

两个少年光是听他描述,嘴里就涌出哈喇子,他们屏住呼吸,看李继业眯着眼睛,瞄准野猪的肚子,然后拉满弦,一箭射出,射完后就傻眼了,那支箭在野猪肚子上滑了一下,径直掉落于地。

“操!”李继业低头骂了句脏话,“这野猪毛儿蹭硬了!”

毛蹭赢了是说冬天野猪经常在松树上蹭痒痒,时间一长,猪毛上沾满了松脂,而且它们喜欢在泥地里打滚,松脂混着泥土,慢慢变得坚硬,随着时间推移,猪毛变得比铠甲还坚硬,即便弓箭也无法刺穿。

“孩子们,去堵住它,别让它跑了!”李继业舍不得这送到嘴边的肥猪肉,指挥两个少年去堵住野猪的退路。

野猪已经被刚才那一箭惊吓到,此时扬起前蹄,正打算逃跑,谁料一回头,正好看到吴终堵在路中间,遂慌不择路,一头朝他撞过去。

吴终瞧野猪肚子圆滚地像个球一般,跑起来光这几十斤肉冲劲儿也不小,他估摸自己可能挡不住它的冲击,自负手中有剑,倒不如在这畜生身上试试摆线刺杀,想到这儿,他咻的一下抽出剑来,用那套已经练得驾轻就熟的动作,潇洒地垫步,转身,刺杀,然后就听到“崩”地一声,他手里那根本来就不太结实的长剑从中间断成两截。

他愣住了,忘了这野猪身上的毛是沾过松油的。

“哈,爹,他想耍帅,结果失败了!”李敏乐得直不起腰。

“吴终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我刚才那一箭白射了吗?”李继业教训了他两句。

这时李敏把吴终拨到一边,正对着野猪,那畜生接连挨了两下,虽说没受伤,但持续的惊吓让它魂不守舍,这会儿正在原地乱转圈,见李敏轻轻挥舞着镰刀,在野猪身上比划两下,找准位置后,大喝一声,镰刀横着扫出去,正好卡在野猪胸口,接着刀刃向上翻转,用力提拉一下,他本来力气就大,野猪下脖颈又是薄弱部位,那里粘不到松脂。

野猪被割断了脖子,躺在地上哀嚎几下,四蹄紧蹬,成为猎物。

“吴终,看到没?你那都是花架子,关键时刻,还得是我!”李敏扬起鼻子说道。

吴终朝他做了个鬼脸,尴尬地看了看手中断成半截的剑。

李继业曾经跟他讲过很多道理,比如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比如没有武功是天下最厉害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比如招数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当时他听不懂,也不想听,觉得义父就是在唠叨,现在,他好像有点儿明白了。

今天他们收获不错,除了野猪,还打到了山鸡和兔子,看看天也不早,便带着猎物下山,踏上回家的路。

三人兴冲冲往回走,在路上远远看到两个人骑着马朝这边过来,这两个人打扮得很怪异,他们头皮大部分都剃光,只在头顶留着一缕长发,扎成麻花状发髻盘在脑后,脸上连带着额头都是大片的刺青,下巴上留着一缕细长的胡子,他们穿着脏兮兮的羊皮坎肩,脖子上挂着花花绿绿,各种颜色的项链,露着宽肩膀和布满疙瘩肉的手臂,手腕上带着镶嵌着蜜蜡和绿松石的护腕,腰上挎着弯曲的马刀,下面穿着棕色的皮裤和马靴,他们所骑的两匹马高大雄健,一黑一红,每匹马的身后都驮着两个大包袱,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装的什么东西。

吴终看到义父脸上抖了一下,流露出一丝不安。

“爹,怎么了?”

“我们遇到马贼了。”李继业说。

“马贼很可怕吗?”李敏问道。

李继业告诉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但逢世道混乱时,马贼就会滋生,他们打家劫舍,抢劫财物,马匹身后驮着的包袱里面,就装着他们抢来的东西,而像这种脸上大片刺青的,叫“鬼客”,是马贼中最凶悍,也最残忍的,他们在抢劫后不会留下任何活口,所以任何时候,路上遇到鬼客时,最好躲得远远的。

“我们现在不该躲起来吗?”吴终问。

“不躲了。”李继业说。

“为什么呢?”他又问。

“因为我们躲不掉了。”李继业抬起头,他们面前是一条平路,没有任何遮挡,彼此都看得真切,他只希望和这两人擦肩而过,不要有任何纠葛。

他们和鬼客距离越来越近,甚至能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

“大哥,这一票收成不好,那些人太穷了,这点钱还不够我们喝酒吃肉的!”其中一个正在抱怨。

“钱的确少,不过,我们还搞了一个女人,也算没白来吧!”另一个说道。

“那女人也不好,年纪太大,又没意思,我很快就搞完了!”第一个说。

“那是你自己不行吧?”另一个讥讽地淫笑起来,“等我们有了钱,到城里去,那里的姑娘又年轻又漂亮,你用银子填满她们的口袋,她们就能让你快活似神仙呢!”

“大哥,我们去邺城吧,我听说那里新来了一批鲜卑美女,那皮肤白得就好像冬天的雪一样呢!”第一个咽了一口吐沫说道。

“去邺城?你疯了,我听说吴王慕容垂就在邺城,他如果看见咱们的脸,就会把我们的头割下来,挂在城门口悬挂的布满倒刺的木笼里!”

“真的吗?他有这么厉害?”第一个有些不服气,他抬起头,正好看到李继业父子站在路边。

接着,他看到那只尚带余温的野猪。

“站住,这野猪是你的吧?”他用马鞭拦住低着头,一心想赶紧走远的父子三人。

“嗯。”李继业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的猎物很不错,能不能卖给我?”鬼客问道。

“不卖,这是我全家的饭食!”李继业依然低着头,他不想跟鬼客们多说一句话。

可鬼客却拦着他不放,非要买下这只野猪不可,李继业无奈,心想干脆卖给你也好,之后马上脱身,于是问他出多少钱。

鬼客砸吧着嘴,说我没钱,但可以用衣服来换,都是新做的衣服。

“没这个道理!”李继业皱起眉头,心想那衣服肯定都是抢来的赃物,自己没必要替两个盗贼销赃。

“打猎的,你可听好了,就算你不要我的衣服,也得把野猪留下,因为我想要!”坐在马上的鬼客傲慢地狞笑着,用马鞭撩拨着李继业的脸。

“你们打算抢吗?”李继业的眉毛慢慢立起来,吴终头一次发觉义父的表情变得这么可怕,他不打算再忍下去了。

“杀了你又如何?”鬼客嗷嗷怪叫起来,还没等他们拔出刀来,李继业抄起长弓,抬手把第一个从马上打落,接着从吴终手里拿过断了半截的剑,架住第二个挥舞的弯刀。

被打落的鬼客他并不担心,李敏的大镰刀已经架到他脖子上,让他不敢动弹。

吴终算是开了眼,他义父就算只用半截剑,照样能把马贼打的没法招架,不知怎的那家伙手里的刀就弹飞了,然后叫了一声,从马上跌落下来,连滚带爬站不起来,为求活命,两人双双跪下。

“别杀我们,求你了!”他们哀求着。

从彼时的不可一世,到此时的下跪哀求,最短需要多少时间?两个马贼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回答说,不到一分钟。

“就凭你们这样的人渣,也能横行霸道这么久,这世道真是坏透了!”李继业黑着脸,用残破的剑指着他们的脖子。

“大人,我们有眼无珠,请放过我们吧!”他们跪在地上磕头,伸出舌头去舔舐他草鞋上的泥土,吴终看到这些,感觉胃里一阵抽搐,强忍着没吐出来。

“只要不杀我们,马匹和东西都送给你们!”他们流着眼泪说道。

“我不杀你们,赶紧滚!”李继业厉声骂了一句,他实在不想再跟他们产生任何联系。

两鬼客庆幸能把命捡回来,赶紧起身作了个揖,连马都不要了,撒腿就跑,转眼没了踪迹。

李继业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朝地上啐了一口。

“爹,你可真厉害!”少年们拍掌称快。

“爹,你根本不怕他们,为何要躲着他们?”吴终不解。

“孩子,我只是不想惹事罢了,别忘了,你们的娘还在家里等着咱们回去呢!”李继业笑道。

“爹,今天咱们收获大了,不但有野猪,还得到这两匹马和很多衣服。”

“这也算意外收获吧,不过,这可真是两匹好马!”李继业拍着马脖子,很是兴奋,“这匹黑的叫遮月,这匹红的叫浴火,都是日行千里的好马!我们就骑着它们回家!”

“爹,这些衣服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吴终打开包袱,“好像就是娘给我做的衣服呀!”

李继业感觉自己脑袋“嗡”地一下,吴终说得没错,一种不祥的预感出现了。

“快,上马,赶快回去!”

他们赶回的时候,看到流民寨大门敞开着,听到很多人在哭,李继业看到自己妻子就躺在门口,衣衫不整,一动不动。

他发疯一般冲过去,抱起妻子大声呼唤,掐她的人中和虎口,往她嘴里吹气,尽管这一切都是徒劳,在她背后,有一道可怕的伤口,血已经流干,她死了。

人们说,今天来了两个脸上刺青的强盗,将寨子洗劫一空,有人试图抵抗,被当场杀死,当他们来到李继业家,试图抢走他老婆正在缝制的几件新衣服时,她却死死抓着衣服不放手,随后,强盗们就拔刀杀死了她,并侮辱了她的尸体。

吴终呆滞地看着义母的尸体,他似乎有找到几年前那种天旋地转的感觉,黑幕从头顶向下伸展开来,慢慢遮住了他的视线,然后他开始旋转,天空中似乎又出现了那个巨大的黑洞,想要再次将他吞噬。

他强忍着眩晕睁开眼睛,无论如何也要再好好看看她,如今她就躺在地上,手指岔开,形成怪异的形状,那是强盗们用力掰断她的手指,从她手中抢夺而留下的痕迹。

他真后悔,刚才为什么不杀死那两个混蛋?也许是义父太过仁慈,这种仁慈只会让坏人继续活在世上,然后残害人间,谁能保证他们日后不会继续作恶?

“终儿,敏儿,你们的娘不在了!”李继业泪流满面,他抱着妻子的尸体,一边哭一边往外走去。

“我们去把娘埋了吧!”

“你娘生前最喜欢阳光,我们去把她埋在每天都能看见太阳的地方吧!”

李继业在前面走,两个少年跟在他身后。

深夜时分,屋里点着一盏昏黄的油灯。

李继业默默坐在床前,吴终站在他旁边。

“终儿,我们要走了!”李继业边说边轻轻叹气。

“到哪里去?”吴终问道。

“到南方去,这里已经不能久留了。”

“爹……”李继业突然伸出手,止住了他的话,然后走到床头,那里有一个朱红色的樟木柜子,他打开柜子,从里面取出一把长剑。

“这把剑叫‘吴钩’,”他边说边把剑拔出鞘来,顿时屋内寒光一闪。

“这是我年少学武时,师傅送我的宝剑,”他边说边把吴钩送到吴终手里,“也许是天意,你叫吴终,正配得上这把‘吴钩’。”

“爹,这么好的剑,为何要送给我?”吴终问道。

“你好好看看这把剑,”李继业说,“它是活的,是有灵性的,吴钩生来即为斩断世间不平事,你不知道,这把剑在柜子里已经锁了好多年了,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它在啸叫。”

“它为什么会啸叫?”

“因为它需要用世上恶人的血去滋养自身,如果没有血,它就会发出呼唤,我本来就不愿杀人,因此这剑就一直搁置着,可自从你娘死后,我就知道,它真的不能在躺在柜子里了,它应该去做它该做的事情!”李继业眼中泛着泪光。

“爹!”吴终红着眼睛,拔出宝剑,放到面前,仔细打量起来,这把剑比寻常宝剑看上去要窄些,亮闪闪夺人眼目,冷冰冰震人心魄,他把剑放到耳边,似乎能听到清脆的回音。

“从咱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你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你衣着华贵,举止独特,一看就是贵公子的派头,当时你穿的那件衣服,我依然保存着,现在还给你。”李继业说罢,又从柜子里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红色丝绸长袍,交到他手里,吴终接过来,看到衣领上面用金线绣着的“司马”两个字。

他用力咬着嘴唇。

李继业面带微笑看着他,“你娘把这件衣服保管得极为细心,每隔段时间就会拿出来,洗干净上面的灰土,然后在慢慢熨平,平时藏在箱子最里面,那两个强盗把屋子翻遍,都没找到这件衣服呢!”

“娘!娘……”吴终的视线模糊了。

“终儿,你虽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可她对你比对敏儿还亲,你知道吗?”李继业说着用手捂住了脸,他的身体剧烈抖动着,嗓音也变得无法控制,以往的美好记忆,在此刻恰是最残忍的锥心之物。

“爹,我什么都知道!”吴终说。

“我很欣慰!”李继业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这样的皇族公子,能叫我们一声爹娘,已经够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敲锣打鼓庆祝半年的了!”

“爹,关于这件衣服……”吴终突然想起什么,正打算要问,李继业早已猜出他的心思,微笑答道:“终儿,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这件衣服包括上面的名字,我们没有对别人透漏过半点消息,甚至连敏儿,都没见过你这件衣服呢!”

“爹,你今天送我宝剑,又把衣服送还给我,是不是已经看出我的心思了?”吴终问道。

“终儿,从我们第一天认识,我就知道你的心思!”李继业慢慢平复下心绪,“你出身高贵,为何半夜突然跑到我家门口敲门?你养尊处优,为何咬牙刻苦习武?你住在我这里,随时可以找到晋朝军队跟他们回去,可你始终留在北方,为什么?因为你心里有个执念,你身上背着秘密,你要做的事,你要找的人都在这里,所以你要留在这里,做你想做的事,找你想找的人,我说的对吗?”

“是这样的,爹!”吴终回答。

“所以对你,我教得极为仔细,要求也极为严格,因为你以后要面对的,可能是这世上最难对付的敌人,他们极其凶残,极其狡猾,你要走的路,会很难。”李继业疼惜地看着他说。

“爹,我知道。”吴终说。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你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李继业俯下身来,对着他的眼睛注视了很久。

“我什么样子?”吴终看着铜镜里自己的相貌,再熟悉不过了。

“你带上了杀气!此前还不明显,自从你学会摆线刺杀后,这股杀气越来越浓烈,你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否则,会惹下大祸的!”李继业说道。

“所以爹把吴钩送给我,因为它也带着杀气,我们是天生一对对吗?”吴终凝视着剑刃冷锋,寒光返照在他脸上,李继业看罢都为之一震。

“确实般配,杀气腾腾。”

“如今我要走了,爹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吗?”吴终将剑入鞘,他的眼瞟向窗外茫茫夜空。

“如今你武功初成,但年纪还小,很多东西需要巩固,离开家以后,还需每日练习才是,这是第一件。”李继业叮嘱说。

“你和吴钩天生般配,但杀气叠加,此乃不祥之兆,若不想大祸临头,需要潜心养性,多做善事,此乃第二件。”他继续叮嘱着。

“不管是摆线刺杀,还是宝剑吴钩,其属性都属于至寒之招,至冷之物,它们附着在你身上,会让你身体变得寒凉,而心变得冷酷,同时闯荡江湖,你需要脚力,今天我们从马贼那里得到两匹马,其中有一匹马很适合你,就是那匹叫‘遮月’的黑马,至黑之马,乃是至阳之物,有它在你身边,可以温暖你的身体,滋润你的心灵,同时可以让你日行千里,你把它带走吧!”李继业说着,又用手抹着眼睛,透过眼睛,看到的都是不舍。

“爹,爹!”吴终听到自己的声音也有些哽咽,面对慈祥又严厉的义父,他同样不舍得走,他多想一直陪在他们身边,一直体会着久违的家的温暖,可骨子里有一股力量,在催促着他离开,他经常会梦到那个龙卷风吹起的夜晚,梦见他的父亲,梦见穿着穿着黑色斗篷,戴着斗笠的怪人,梦见玉玺,还有一个女人,他记不起她的容貌,但浓艳的红唇和忘忧香的味道却让他不曾忘却。

“爹,你往南去,走到哪里会停住脚步呢?”他背上剑,准备出发了。

“可能会走到长江边吧,“李继业茫然道,“我听说到了江边,有机会加入朝廷的北府军效力,我想带着敏儿去看看。”

“那好,希望有朝一日,我和爹能在南方再次相见!”他挎着收拾好的一个小布包袱,里面装着些简单的衣物,“让我再给娘磕个头吧!”说罢跪倒在义母的牌位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孩子,你娘在冥冥中会保佑你的,她一向最疼爱你,不会让你受欺负!”李继业泪流满面。

吴终和他紧紧拥抱在一起。

“爹,我走了,后会有期!”

夜风寒凉,马蹄声响,北方大地一片苍茫,那块曾经发生大灾难的区域,此时早已恢复平静,春天的麦子已经长出尺余高,这里没有留下任何往昔的痕迹。

这块地方,是吴终命运改变的开始,也是几年后他踏入江湖,所去的第一个地方,夜幕中,他和他的马,就站在这片土地上,仰望天空,他的亲生父亲,和他手中紧握的玉玺,难道就在天上吗?他们去了哪里?他要用余生去寻找答案。

吴终再次睁开眼,感觉自己后背很疼,手中的剑还在,他用力支撑起身体,单膝跪地,看到遮月就在不远处吃草。

姚苌和他的骑兵们已经不见踪迹,眼前是一片空旷的土地,他揉揉眼,这并不是咸阳郊外的灌木丛,而是邺城南郊,他又回到了自己开始的地方!

这怎么可能?他明明记得刚才还在拼命护卫贺不悔的帐篷,眼看那支香就要烧完,姚苌的骑兵冲锋到他跟前,然后突然一下,他眼前一黑,等睁开眼,就回到了这个地方,而贺不悔,已经不见踪迹。

他无法解释自己经历了什么,剑上的血迹告诉他,刚才所经历的并不是一场梦。

他又站在那里,仰望着天空,天空是如此的神秘,他猜不透那些浮云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但使命迫使他不得不去胡思乱想。

命运?这就是命运?人终究是被命运掌控的,可到底什么是命运?

他突然产生出一种感觉,自己仿佛一直被人注视着,从没有间断过。

天空中一直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可天空中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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