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够得到曾小丽,就算耗费罗顺初家产的一半他也在所不惜。可是她到头来和他订了婚却嫁给别人,两年前还演出逃婚的“闹剧”、“丑剧”,叫他气死,叫他丢人,他那日如果能够找得到她,他狂怒之下是一定会当场把她给揍个半死的。
但罗顺初终究是一个爱自己的“事业”胜过爱女人的人,而他从商多年,也逐渐形成了一种凡事顺其自然,不过分强求的心态:他曾经有过的失败经历告诉他,如果自己不具备条件,有很多事情是你强求也强求不来的。尽管她美得世上罕见,他有时痴爱她痴爱得不娶到她就誓不罢休,都到了不想做人的程度。但在他比较冷静下来的时候,他就不能不想到,他娶不到她是他不拥有足够(或者说最必须)的条件。如果他具备足够(或者说最必须)的条件,莫讲他追她,就是他不追她她也会主动向他投怀送抱——唐鲁立不是一个穷光蛋吗?唐鲁立不是一个样样都比不过他的人吗?可是因为相貌比他长得俊,又有很出色的业余科研能力,在能够打动女孩子心的魅力,结果罗顺初到头来花再多的钱也胜不过他!
曾小丽那种女子看得出是认准了道就会走到黑的人,不跟他就怎么哀求也不会回心转意的。后来他完全想开了,既然他自己也不是那种为了“爱”就表现得要生要死的男人,他就不必非得娶到她为妻不可,只要有哪一能拥有她一次,和她上一次床,他就该感到满足了。许多人不是唱,“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他是一个要一般女人不愁要不到的男人,他做什么就做不到潇洒,非得要娶她为妻才痛快呢?他有时想起来也很后悔,很遗憾,那次他把她哄到他为他们结婚准备的新居,他为什么就不能胆壮一点儿,不怕周围人听见她的嚷叫,硬x污她呢?如果那次目的得逞,就算她最终还是嫁给了唐鲁立,他后来也不会那么伤心,那么难受了。
由于心里至今存着要“拥有”一次曾小丽的目的,虽然她已经嫁给了别人,罗顺初遇见她时仍然继续“追”她,不是明目张胆地追,而是隐晦曲折地追。他这样做还有一个一箭双雕的目的,那就是恒久不变地打击唐鲁立,叫他永远无法真正安生的过日子。
现在罗顺初开着工具车要去市区运货的路上遇见曾小丽,看见她生了孩子也没有半点儿改变,更没有福,还是那么娉婷出众,叫他隐痛当时便跑出来,爱恋迸涌,想要跟她说说话。于是他赶快动脑筋,想攀谈的幌子,想好了,他便加大油门很快开到了她身边停下来。
看见顺初从车门里走出来,曾小丽有些慌神,带敌意地倒退一步盯视着他。
顺初瞧着她十分艳丽迷人的脸儿,心中感叹她不是他的家小,他得不到她的爱;感叹她的美貌积久不变,只给别人享用,而他连跟她说说话儿也要遭受她的敌意,更不必说去碰她了,他便由不得暗骂自己真是活受罪!
此时他的血液突然加快起来,竟然由不得紧张了。他急忙压制住自己内心的这种异常情绪,用不带多少感彩的口吻向她说道:“呵,小丽,你带你的女在这儿散步啊?”
曾小丽冷漠地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鞋尖,没有回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