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辉结婚一年,跟所有夫妻一样,我们时常为芝麻绿豆的小事争执,闹得不亦乐乎。
家辉与我算晚婚,结婚的时候他廿九、我廿六。他虽然不是挥金如土的人,但是却身无长物,一点节储也无,婚前我们胡乱租了层公寓,婚后一年,开始付租付得肉痛,有买房子的企图。
我身边倒是有点节蓄,本来一心以为一人一半,凑够买小小的房子,从此我可安心做个家庭主妇,谁知家辉坦白跟我说:“我连一万块都拿不出来。”
我很生气,“你这个人!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也呱呱叫:“你嫌我穷?”
我陡然觉得非常灰心,凡是叫老婆吃苦的男人到头来不但没有悔意,反而总得自圆其说:硬是编排老婆捱不了穷。
“算了,”我不想吵下去,我说:“不搬既罢,我才不关心,我那二十万现款由它搁银行生利息好,乐得清爽。”
家辉见我收了声,也不再发言,两夫妻很闷纳的睡了。
那一夜我实在很生气,家辉的母亲一方面不住的催促咱们生儿育女,另一方面又不知道她的宝贝儿子简直贫无立锥之地,只有把我困在当中作磨心,其实我巴不得可以立刻辞工在家养儿育女,偏偏环境逼着我在外头勤力工作做女强人,多方面的失望及不如意,令我辗转反侧。
婚后多多少少得兼顾家庭内的琐事,不比以前,回到家里就可以躺着看电视,所以我觉得身体很劳累。
办公的态度也差得多,有种吊儿郎当的味儿,不像以前,只要老板一句吩咐,便水里去火里去。